婴幼儿喂养指导及营养知识举例:谁能缓解新手宝妈的喂养焦虑
按:因为很多消费者对婴幼儿辅食定义、执行标准、营养素添加量等知识的匮乏,许多商家借此打擦边球,令人误解。
随着经济发展,当今社会与家庭对孩子的培养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多元化消费的形势下,母婴消费在家庭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呈上升趋势。
与爷爷奶奶辈养孩子照搬既往经验不同,这届年轻的家长们看似佛系,实则对婴儿喂养要求更高、更精细。
带着“天然”“安全”“健康”“营养”的基本诉求,这些宝妈宝爸们在选购时更关注“婴标”食品。但是由于涉及领域较为专业,市场上现有的婴儿食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消费者在选购时依然一头雾水。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国产婴幼儿辅食品牌涌现
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落地,婴幼儿食品消费市场再次“起飞”。
据中投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4年中国婴幼儿辅食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为100亿左右,到2019年市场规模达到40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3%。
与此同时,现阶段我国婴幼儿辅食渗透率仅25%,相比欧美国家80%的比例还有着极大的差距和增长潜力,所以预计未来我国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应在千亿以上。
作为一个新兴风口,婴儿食品赛道一片蓝海,涌现了秋田满满、英氏、小鹿蓝蓝、宝宝馋了、窝小芽、米小芽等多个国内新锐品牌,也吸引了资本的青睐和热捧。
经本刊整理统计,多次拿到融资的“后浪”品牌不在少数。
由于业绩亮眼,秋田满满先后斩获A、B两轮各千万美元级别融资、以及C轮亿级融资;宝宝馋了于2021年完成过亿元A及A 轮融资;窝小芽完成亿元B轮融资、A轮及A 轮各数千万融资;自2017年至今,米小芽已先后获得多轮千万级融资。
别让“宝宝专用”产品收割智商税
婴幼儿辅食是指婴幼儿在满6月龄后,除了母乳之外为了满足营养需要而添加的各种辅助食品,主要分为辅零食、谷物类辅食、佐餐辅食、营养补充品、辅食油/调味五大类。
据艾普思咨询《2022中国婴幼儿辅食消费趋势及舆情研究报告》显示,谷物类辅食需求量最大,月销量102万件,占比46%,交易额4584万元,占比42%;其次是辅零食、佐餐辅食。
细分品类中,磨牙棒/饼干/米饼、米粉/米糊、面条最受消费者青睐,销量分别为56.22万、20.77万、19.04万,且三者均为谷物类辅食。鱼肠、泡芙、溶豆、奶酪等辅零食销量均超过10万。
实际上,现有的婴幼儿零辅食国标无法全面而又详细地覆盖层出不穷的零辅食新品类,因此鱼龙混杂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为很多消费者对婴幼儿辅食定义、执行标准、营养素添加量等知识的匮乏,许多商家借此打擦边球,令人误解。
在电商平台上,本刊以“辅食”为关键词搜索后发现,很多产品使用“宝宝”“辅食”“婴幼儿”等字眼宣传,但是相当一部分只是普通食品,并非执行婴幼儿辅食标准。
这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宝宝肉松、婴幼儿辅食油、儿童酱油、宝宝补铁猪肝粉、婴幼儿益生菌、儿童奶酪棒、宝宝胚芽米等。
例如这款宣称是“宝宝儿童零食”椰香小熊饼干,采用萌萌的小熊造型,仿佛是努力往婴童赛道靠拢,但实质上这就是一款普通的酥性饼干,执行的是饼干的国家标准GB/T 20980,营养价值与普通饼干并没有太大差异。配料中还不乏白砂糖、玉米糖浆等成分,并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根据我国《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T/CFCA 0015-2020),也只有个别的配方奶粉、米粉和泥类辅食有资格被称为宝宝专用的食品,其他的食品没有资格标榜自己是宝宝专用。因此,很多名义上是“宝宝专用”的产品,可能“专坑大人”。
例如一些“婴儿水”所主推的低钠淡矿等概念,或者一些以减盐作为卖点的“儿童酱油”“儿童醋”等,其实并没有相应的标准支撑。
如何看“婴标”?
面对陌生的“婴标”,不少新手宝妈宝爸们犯了难。
大众所说的“婴标”,通常是指国家针对婴幼儿食品安全设定的国家标准,涉及奶粉、辅食和标签。
市面上婴幼儿配方奶粉主要分段为一段0~6个月(婴儿)、二段6~12个月(较大婴儿)、三段(12~36个月)。一些进口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分段可能有所不同,以实际产品为准。
目前,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配方食品执行标准为发布于2010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
由于国家会不定期对相关标准进行修订,代替既往版本,在2023年2月22日,上述标准正式废止,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代替。
对于0~6个月婴儿,应完全接受母乳喂养,即仅食用母乳。当部分婴幼儿无法获得母乳或者母乳不足,只能选择婴幼儿配方食品(1段婴儿配方奶粉)。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吹得天花乱坠的其他动物奶或者“营养品”,都不应该作为婴幼儿的主要食物。
6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可逐步添加辅食,适用于不同月龄的辅食有相应的执行标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分类为特殊膳食食品,其类别名称为:
①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1,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
②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2,包括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
③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类别编号为3003,包括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等。
针对0-6个月龄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宝宝,还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 25596),这类产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食用。
此外,还有针对婴幼儿食品产品包装上说明和标签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
如果想要对产品包装上的成分与“婴标”进行对比,可登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https://sppt.cfsa.net.cn:8086/db,在搜索框输入想要查询的食品安全标准即可获得详细的标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