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狗被我家狗咬死了怎么赔偿?散养大狗咬伤9岁男孩狗主人拒付赔偿
男孩右小腿被严重咬伤。家属供图
去年9月本报报道了延寿县一9岁男孩遭大狗撕咬一事,后因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被咬男孩龙龙(化名)的母亲将狗主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男孩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日前,延寿县法院一审宣判,狗主人赔偿龙龙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然而判决下达近20天,龙龙还是没能拿到赔偿。16日,龙龙的母亲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事件回放
男孩遭犬咬引发邻里纠纷
去年7月4日,龙龙在门口玩耍时,被邻居散养的一条阿拉斯加犬咬伤右小腿。经医院诊断,龙龙腿部为三级咬伤,需注射狂犬疫苗。事发后,咬人大狗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强制留检,狗主人也同意为此事负责。但事情却并未就此结束。
龙龙被咬以后,狗主人张女士只掏钱为龙龙打了4针狂犬疫苗,要注射第五针时,便不再露面。无奈之下,龙龙的母亲自己掏钱给龙龙注射了第五针疫苗。“孩子被咬后,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听见狗叫声就吓得哇哇大哭,我的生意都没法做了,天天陪着孩子,担心孩子感染狂犬病。”龙龙母亲说。为此,她自费带着孩子来到哈市疾控中心又做了一次检查,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狗主人拒绝再支付。
“因为对方看护不利,导致狗四处乱跑,并咬伤我的孩子,由此产生的损失应该由狗主人负责。”龙龙母亲说。但狗主人认为,自己掏钱为龙龙注射了4针疫苗,已经尽到了赔偿义务,拒绝再赔偿其他费用。龙龙的母亲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6800元。
法院判决
狗主人赔三千医疗费及抚慰金
在法庭上,狗主人张女士认为,龙龙被狗咬,是因为孩子逗弄自家狗所致。事发后因为家中琐事比较多,便忘记了为孩子继续注射第五针疫苗,并不是有意要逃避赔偿责任。因此,张女士只同意赔偿第五针疫苗费用,不同意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
对此,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女士饲养的狗属于大型犬,在饲养过程中没有尽到看管义务,致使该犬一直处于散养状态。事发当日,该犬咬伤9岁的龙龙,依法狗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龙龙在被咬伤后,出现了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情况,而龙龙又系未成年人,法院依法支持龙龙母亲主张的精神抚慰金。2018年12月24日,延寿县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一审判决,狗主人张女士赔偿龙龙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共计3339.92元,并限10日内给付。
一审胜诉后,龙龙的母亲很高兴,这起纠纷终于有了结果。但判决书下达至今已近20天,狗主人却始终没有按照判决支付赔偿。本月16日,龙龙母亲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帮助讨要应得的赔偿。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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