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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的音乐人生,我希望我在变老之前死去

人气:129 ℃/2024-02-25 17:22:19

《答案在风中飘》是鲍勃·迪伦在201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的首部全新作品。

书中迪伦评述猫王、约翰尼·卡什、雷·查尔斯、小理查德、雪儿、谁人乐队、诱惑演唱组等人的音乐,不仅为读者提供了一份他的私人歌单,也用这些作品展示了一幅20世纪流行音乐万花筒般的画像。

我们从其中选出了5首好听且具有历史代表性的歌曲,你可以一边聆听,一边阅读音乐评论家鲍勃·迪伦对这些歌曲以及它们背后的精彩人物和故事的讲述——

获得解读历史、社会的另一种可能性。

本文经出版社授权推送。

《钱啊,宝贝》

Elvis Presley

最初收录于专辑《“猫王”》(Elvis Presley),RCA维克托唱片,1956年。

由杰西·斯通(Jesse Stone)创作。

最早由黑人歌手克莱德·麦克法特(Clyde McPhatter)于1953年录制,伴奏乐队就是后文的“漂泊者”(The Drifters),后来由“猫王”翻唱。

这首歌的开头是一个男人花光了钱,房东来找他,他问房东要什么,房东说“钱啊,宝贝”,要他交房租;他叫来女友帮忙,女友问他需要什么,他说“钱啊,宝贝”。 最后一段唱道: “太阳会照耀,风也会吹,女人会来也会走,但在我说爱她们之前,我想要——钱啊,宝贝。 ”“猫王”的翻唱是其最著名的版本。

钱的事儿快把你逼疯了,让你心力交瘁,让你魂不守舍,这件事一直让你烦心。房东来到你家门口,他在按门铃,隔一会儿就按一下。你假装家里没人,盼着他赶快离开。你透过百叶窗眯着眼睛往外看,但是他眼睛特别尖,一下子就看见你。这个老守财奴是第十次来收房租,他要加倍收钱,不能再让你耍花招混过去。

你跟他还是那套说辞,说现在日子不好过,你的资产被冻结了,但是你从以前的工作里搞了点资金。他听了一点都不买账。你落了下风。这房东是个怀疑论者,这个一毛不拔的老抠门现在就想要钱。如果你不想跟他闹僵,要么掏钱,要么滚。

你该怎么办?你呼唤,你哀号,对着月亮嗷嗷叫。你心烦意乱,坐立不安。你打电话给你认识的最坚强的女人。她是最优秀的,最酷的,最好的,是你的初恋,也是你的最爱。你在凌晨三点半把她吵醒,她很生气,大发雷霆,问你为什么给她打电话。你告诉她你需要帮助,如果她想和你保持亲密关系,那就给你寄点儿钱。

她说嘿,多情种子,你太夸张了,准是嗑药嗑多了。我以前给你的钱你都拿去输光了,赶快滚吧。你说等一下,干吗这么凶啊?你没说到点子上。别那么小心眼儿,你这是胡搅蛮缠。我觉得咱俩缘分还没尽呢,你干吗这么躲着我,让我都没个帮衬。你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告诉你,咱们和气点儿,如果你不好好的,我就结束这段关系,咱俩就完蛋了。你管她要钱。她却说金钱是万恶之源,让你趁早滚蛋。你想以情动人,但是她不吃这一套。她有了别的男人,快把你给气死了。

但是没有别的男人能代替你,没有人可以取代你的位置。在她心里,肯定没有别的男人能立马填上你的空缺。怎么会这样呢?我懂了,反正她也不爱你,她爱的是那万能的美元。

艺术重在异议。金钱重在共识。

我喜欢卡拉瓦乔,你喜欢巴斯奎特。我们都喜欢弗里达·卡罗,都对沃霍尔不怎么感兴趣。艺术在这样激烈的争论中蓬勃发展。正因如此,不可能产生一种全国性的艺术形式。在对这种形式的讨论中,棱角会被磨去,人们会希望所有意见都能被包容进来,同时还希望这种形式不会冒犯任何人。这样的东西很快就会转变为宣传工具,或是彻头彻尾的商业主义。

倒不是说商业主义有什么不对,但是,就像所有和金钱有关的东西一样,它基于神奇的信念,比弗兰克·斯特拉(Frank Stella)的几何图案更抽象。金钱有价值的唯一原因是我们都同意这一点。和宗教一样,这样的共识协议因国家和文化而异,但区别只是表面上的,通常只是名称、教派、面值之别。最基本的原则总是保持不变。

金钱的价值取决于支持它的等价物的稀缺性,但这不也是一种幻觉吗?钻石或者其他稀有贵金属被血腥的商人控制,他们调节其流动,将其价值保持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如果黄金如此稀有,那为什么光是诺克斯堡就有那么多金条?

所有东西都在不断贬值,这也没带来什么好处。

事情永远都是这样。富人和穷人之间的战争在许多战场上进行,但不是所有战场都那么明晰。如今,有钱人穿运动服,无家可归者也拥有iPhone。没有可自由支配收入的人能买到完美无瑕的仿冒手表,商标上故意拼错一个字母,以防止受到版权保护的追究。其实有钱人也会买上一块“劳力土”戴着出门,以防他们价值六位数的真表在外出用餐时被偷掉。

《生活》杂志封面(1962.4.6),充满和“钱”相关的话题

穷人在破破烂烂的经济型轿车里,富人在豪华轿车里,他们一同在路上堵了一个小时。当然,富人的座椅更豪华,身边的环境更可控,但你还是得困在405公路上。

有一件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那就是时间。职业乡村歌曲作者鲍勃·米勒(Bob Miller)写过一首关于生活中富人和穷人之间不平等的歌,但他在这个事实当中找到了安慰:直至走上最后一程,他们终于平等了。

《不要让我被误解》

Nina Simone

最初收录于专辑《百老汇-布鲁斯-歌谣》(Broadway-Blues-Ballads),飞利浦唱片(Philips),1964年。

由本尼·本杰明(Bennie Benjamin),霍勒斯·奥特(Horace Ott)和索尔·马库斯(Sol Marcus)创作。

妮娜·西蒙

妮娜·西蒙 ,1933—2003,美国歌手、词曲作者、钢琴家和民权活动人士,音乐风格涵盖古典、民谣、福音、布鲁斯、爵士、节奏布鲁斯和流行音乐。

这是奇迹少年之歌,神童之歌。这个男人了解自己,他的事业光荣伟大,他在性方面清清白白。他的性欲和食欲都平淡无奇,平淡如他脸上的鼻子。这是一首关于误解与错误想法的歌。被错误引用,被断章取义——在翻译中丢失原意,人们对你产生了错误印象。

你是亚当的后裔,一个快乐的好人、人类的一员,无论做什么,你都事先计划好,你对待每件事都是那么果敢正直,然而一旦你的话语被人误解或歪曲,你就会大发雷霆,这种事真是让人沮丧。你尽量对自己严加管束,但你只能做到这一步,你不可能永远都是圣人、爱的天使——迈克尔、拉斐尔,甚至加布里埃尔。

大多数时候,你讨人喜欢、无忧无虑、活泼可爱——你散发出欢快的气息与幸福感,身体充满令人愉悦的旺盛活力,根本无法掩盖。与此同时,你仿佛一筹莫展,对一切都感到尴尬和迷惑,为自己的胡言乱语而困惑,你知道任何人都能发现这一点,你的真面目会被识别、被观察,易于监测。通盘考虑的话,你的指导原则其实已经是最好的。你是一个绅士,一个学者,你的话不能被误解,这会让你变得好辩、刻薄,变成一个真正丑陋的家伙——完全失去头脑,如果有人误解你或者无中生有,会让你非常恼火的。

你想说的是,生活里有种种烦恼与不便之处,可能是一片麻烦之海,而你也得到了其中公正的一份。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你只是不希望自己的话被误解。你不想让这种事被视为理所当然,尤其是对于你爱的人。你想让一切可控,让你的感情保持在最高点。从头到脚完全真诚。但你只是一个地球人,一个无名氏,一个街上的普通人,你有美好的观点和假设,有时它们反而会刺痛你的心,让你讨厌自己。

被误解会让你心烦意乱。这种事太荒谬、太愚蠢了,也太平凡、太普通了,它打败你,让你觉得自己不被欣赏。

最糟糕的是,被误解会让你无法享受生活。

纪录片《发生什么了,西蒙妮小姐?》

1964年,霍勒斯·奥特和女友吵了一架,随后他与另外两个词曲作者本尼·本杰明和索尔·马库斯合作,写下了这首《不要让我被误解》,并且拿给妮娜·西蒙演唱。

西蒙为这首歌赋予了独特的艺术魅力,而霍勒斯·奥特和那位不知名女友之间的火花早已被人遗忘。任何感觉自己无法与爱人沟通的人都可以唱这首歌。但是妮娜沉静而又带有挑衅意味的演唱为这首歌赋予了更多含义,被一些人拿来当作一首低调克制的社会平等颂歌。

歌曲可以做到这种事。和其他艺术作品一样,歌曲并不追求被理解。艺术可以被欣赏或是被解读,但是很难被理解。无论是《玩扑克的狗》(Dogs Playing Poker)还是《蒙娜丽莎》,你都无法通过理解从中获得任何东西。

一幅画背后的故事可能会令人有所收获,比如泰奥多尔·杰里科(Théodore Géricault)的《美杜莎之筏》(The Raft of the Medusa),班克西(Banksy)最新发表的文字抨击所带来的那种鲜活力量也很刺激,但无论哪种情况,都为受众自身的感受与观点留出了空间。

艺术有时候可以成为一记重拳——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的彩色矩形,草间弥生(Yayoi Kusama)的大量波点,或者约翰·列侬在一首歌中无休止地重复“我想要你”这句话。这些艺术家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工具,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有些人却总是急于盖棺论定,给作品打上简单化的烙印。

不要让我被误解。

《面前的酒杯》

Webb Pierce

最初作为单曲发行,迪卡唱片(Decca),1953年。

由拉斯·赫尔(Russ Hull)、玛丽·琼·舒尔兹(Mary Jean Shurtz)和奥特里·格雷沙姆(Autry Greisham)创作。

韦伯·皮尔斯,1921—1991,20世纪50年代美国小酒馆乡村乐(honky-tonk)歌手、词曲作者和吉他手,是该流派中最受欢迎的歌手之一。

这首歌里的人背景复杂,要对很多事情负责。他投身一项没有方向、漫无目的的事业,它的初衷就是失败的,它本身就是失败的,从头到尾都是那么虚假,眼看就要完蛋,这可真是太难了。这个男人处于精神上的束缚之中。他必须为自己的整个存在去辩解和平反,他被家乡的政客们背叛,他被抛弃,被出卖,被他自己的议员和政府成员在背后捅了一刀。他不记得自己有过灵魂,就算有过,也早已死在湖底。

他像野人一样战斗,他把刺刀插进婴儿的肚子,挖出老人的眼睛。他背叛人类的精神,他暗杀了牧师。他早已丧失独立人格。他靠着配给的口粮过活,做着堕落邪恶的事。他一头扎进深夜的梦里,看到价值百万美元的伤口,紫心勋章。他看到自己队伍的人数越来越少。他把老人、妇女和儿童聚集在一起,烧掉他们的小屋,用机枪对准他们。他看到穿着黑色睡衣、戴着尖顶斗笠的模糊人影。他杀死一个两岁的小男孩,他看到同伙们用刀割一个小女孩,剥光她的衣服,强奸她,然后他用自动手枪打死她,还有他那些好色的同伙。

现在他回家了,胳膊和腿上有弹片——他告诉自己,这都是蚊子咬的。他站在一个拥挤的房间里,在酒馆里,在草地上。他环顾四周,他被敌人包围了,现在是预定行动开始的时刻。

这是一场庆典,他被捧为英雄,他让侍者把他的杯子倒满。就是这个杯子。事情就是这样。不可能,不可能有别的样子。

韦伯唱起歌来可能像个常去教堂的人,身上穿的却是乡村舞台的服装。设计这身行头的是乌克兰犹太人努塔·科特利亚连科(Nuta Kotlyarenko),他和其他很多人一样,在沙俄大屠杀之前来到了美国。年轻的努塔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试过拳击和表演,在明尼苏达州娶了妻子,在20世纪30年代初和她一起去了纽约,在那里,他们开始为歌舞女郎制作花式塑身内衣。

这首歌的主角是空空如也的波旁酒杯,它被汉克·威廉斯唱片里那种皲裂般的吉他声围绕着,一同入耳的还有神奇的开放弦与弹拨和弦。

《我的世代》

The Who

最初作为单曲发行,迪卡唱片,1965年。

由皮特·汤曾德(Pete Townshend)创作。

“谁人” ,是成立于1964年的英国乐队,多年来一直是广受好评和广受欢迎的摇滚乐队之一。乐团大部分时间的经典阵容为主唱罗杰·多特里(Roger Daltrey,即后文的“自己的喉舌罗杰”)、吉他手皮特·汤曾德、贝斯手约翰·恩特维斯托(John Entwistle)及鼓手基思·穆恩(Keith Moon)。《我的世代》是其代表作,其中最著名的一句歌词是:“我希望我在变老之前死去。”

这是一首不讨好任何人的歌,令一切蒙上怀疑的阴影。

在这首歌里,人们总想揍你、扇你耳光、诋毁你。他们很粗鲁,会把你打倒在地,用卑鄙的手段攻击你。他们不喜欢你,因为你总是全力以赴,孤注一掷。你全身心地投入到每一件事里去,尽你最大的努力,因为你有活力、有力量、有目标。因为你太有干劲了,他们就盼着你倒霉,他们简直对你过敏,对你怎么都不满意。你的存在本身就足以让他们厌恶。他们对你冷眼相看,他们受够了你,可是像你这样的人还有一百万个,而且每天都在增加。

你好像是在一个排外的俱乐部里,你宣传自己。你吹嘘你这个年龄段有多好,而你是这个群体的高级成员。你无法掩饰你的自负,你对此傲慢而又势利。你不想制造什么大轰动或者大丑闻,你只是挥舞手中的旗帜,你不指望任何人理解或者相信你,乃至全盘接受你说的一切。你瞧不起社会,你对社会毫无用处。你希望在衰老之前就咽气。你不想变得陈旧腐朽,不,谢谢。我宁愿等不到那时候就挂掉。你看着这个备感窘迫的世界,它对一切都已经绝望了。

谁人乐队(The Who),从左至右依次为吉他手皮特·汤曾德(Pete Townshend)、主唱罗杰·多特里(Roger Daltrey)、贝斯手约翰·恩特维斯托(John Entwistle)、鼓手基思·穆恩(Keith Moon)

皮特·汤曾德出生于1945年,是“二战”结束后出生的婴儿潮世代的最早一批人。婴儿潮世代的父母被称为“最伟大的世代”——这根本不是什么沾沾自喜的形容。

就像很多婴儿潮世代一样,在这首歌里,皮特显得有点愤愤不平。但他并不是完全自信,他处于守势,肯定有种防备心理。他知道人们会因为他游手好闲而看扁他。也许他觉得自己永远也达不到社会的标准,也许他知道,老一代怨恨他们这一代人刚刚得来的充裕闲暇时光。他希望那些人消失,远离。他希望自己在变老之前死去,像他取代那些人一样被取代。皮特甚至不能亲自指责别人,他要依靠自己的喉舌罗杰,才能抛出咒骂。这种恐惧或许是这首歌里最诚实的东西。我们都在抨击上一代人,但是不知怎么的,我们知道自己迟早也会变成他们。

皮特可能是第一个告诉你这件事的人。他近距离观察着自己这一代人的历史。他能看到那些抗议仇恨和战争的标语牌。好吧,这一切当然已经结束了,感谢你的付出。每一代人似乎都傲慢无知,选择抛弃过去,而不是在过去的基础上发展。他们不需要像皮特这样的人提供从经验中获得的智慧,告诉他们,自己在类似的道路上学到了什么。如果皮特胆敢这么做,对方完全有可能抬头看着皮特,告诉他:我看不见你,我听不见你的声音。这给了皮特另一种思路。

《伦敦呼叫》

The Clash

最初作为单曲发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1979年。

由乔·斯特拉莫(Joe Strummer)和米克·琼斯(Mick Jones)创作。

“冲撞”(The Clash) ,1976年在伦敦成立的英国摇滚乐队,是英国朋克摇滚最初浪潮的重要乐队,也为后朋克和在朋克之后出现的新浪潮运动做出了贡献。在乐队的大部分录音生涯中,乐队成员包括主唱兼节奏吉他手乔·斯特拉莫,主唱兼主音吉他手米克·琼斯,贝斯手保罗·西莫农(Paul Simonon)和鼓手尼基·黑登(Nicky Headon)。《伦敦呼叫》于1979年以单曲发行,同年发行了同名专辑,渐渐脱离早年的朋克色彩,而是融合了朋克、雷鬼、节奏布鲁斯、硬摇滚等多种音乐形式,成为乐队代表作。

朋克摇滚是沮丧和愤怒的音乐,但是“冲撞”不一样。他们做的是绝望的音乐。他们是一个绝望的乐队。他们的时间太少,但他们必须把所有东西都放到音乐里去。他们的很多歌曲都显得过分夸张、言过其词、空有一腔热血。但是这首歌不一样。唱这首歌的时候,“冲撞”可能正处在最好的时期,也是最有意义、最绝望的时期。“冲撞”一直都是一支符合他们自己心目中样子的乐队。

冲撞乐队(The Clash),从左到右依次为主唱兼节奏吉他手乔·斯特拉莫(Joe Strummer),贝斯手保罗·西莫农(Paul Simonon),主唱兼主音吉他手米克·琼斯(Mick Jones),鼓手尼基·黑登(Nicky Headon)

1923年,伦敦有个舞台剧也叫《伦敦呼叫》,是由几个甜腻小品组成的音乐剧。但是“伦敦呼叫”这句话从此流传下来。在20世纪40年代,“伦敦呼叫”只能带来一种阴郁的感觉。伦敦呼叫——快送来食物、衣服、飞机,能送什么就送什么。但在那个时候,呼叫是那样紧急,尤其是对于美国人来说。这和罗马呼叫、巴黎呼叫、哥本哈根呼叫,乃至布宜诺斯艾利斯呼叫、悉尼呼叫,甚至莫斯科呼叫都不一样。对于其他的呼叫,你可以说:“请留言,我们稍后回电。”但是这么对待伦敦呼叫可不行。

罗杰·米勒的《英格兰像钟摆一样摇摆》(England Swings Like a Pendulum Do)可以和这首歌遥相呼应,“骑自行车的警察两人一组”。“冲撞”终结了这一切。虚假的“披头士狂热”已经烟消云散。“冲撞”最看不起的就是“披头士狂热”这种东西。它属于青春期和充满极端情绪的尴尬年龄。《我想握住你的手》(I Wanna Hold Your Hand)、为年轻小姐和学校女孩们唱的歌、“甜蜜的16岁”狂热,这一切在真正的伦敦已经没有位置。真正的伦敦已经宣战。伦敦就是地下世界,毒品和滨水不动产的世界——“冲撞”嘲笑那“山上的傻瓜”。如果你唱起《嘿,朱迪》(Hey, Jude),警棍就会砸在你头上。引擎已经停转,“冲撞”住在河边。

一提到美国的河流,你就会想起密西西比河,还有它所象征的一切。一条宽阔美丽的河流,从美国中部滚滚流过。“冲撞”唱的是泰晤士河。但在美国,你肯定会情不自禁地想到密西西比。这就是《伦敦呼叫》精彩的原因。一切都已经失控,但是那个家伙还住在河边,这给了他一点希望,让他有办法逃离任何困难。

本文摘编自

《答案在风中飘》

副标题:现代歌曲的哲学

作者:[美] 鲍勃·迪伦

译者:董楠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年: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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