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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群是人生最高境界:不合群要不要改变自己

人气:434 ℃/2023-12-10 05:25:15

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生活日益丰富,大部分人的追求由仗剑天涯,变为安居乐业,三朋四友,平平稳稳地过完一生,于是很多人开始为了搭建自己的“朋友圈”而做着这样或那样的努力,只是为了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舒适圈。我羡慕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实力去改变周围的一切,甚至是自己。他们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合群,好让人不会觉得因为那一点独特而与其他人显得格格不入。是啊,其实我也是一个这样的人,但比起这种合群的能力,我更羡慕那些随着自己的心意,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努力且坚定地去追寻自己最开始的目标的那群人,他们游走在人群之间,却很鲜明地让人们看见,他是一个个体,不会去为了讨好谁而低头,更不会为了某个大家都喜欢的东西而刻意去追求。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并且清晰地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但有时候我又庆幸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因为他们生来就要忍受比其他人更多的非议和嘲笑,因为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你可以不合群,但在你取得任何瞩目的成就以前,你的独特,便是罪。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是关于这个作者童年的一个自述,在他从小生活的一个村子里,有一对不顾父母反对最后走到一起的夫妻,于是夫妻二人便是全部的家庭成员。男人很有能力,女人也很贤惠,并且做过语文老师,知书达理。但是这美好的生活随着男人的意外死亡画上了句号。从那以后,女人像疯了一样,每天穿着一身大红裙子守在男人回来的路上。希望有一天能再见到自己心爱的人。但村民们并不理解,认为这个女人疯了,流言蜚语漫天袭来,久而久之,疯子这个称号取代了她的名字。女人也从等待爱人变成坐在村口数着过往的车辆。每当有人经过便问她:“今天过了多少辆车啊?”女人嘿嘿一笑,然后说出一个不着边际的数字,人们便嘲笑她,疯子,真的是疯了。这一切都被小时候的作者看在眼里,那时候的他酷爱读书,但学习并不拔尖,也不同其他孩子一样,活蹦乱跳的玩耍,他没一个兄弟朋友,也不合群,就像是大合唱里跳出来的一个音符。

没朋友,不说话,看起来乖巧,总是看书却成绩不好,于是他成了一个完美的软柿子,同村的孩子带头欺负他,给他起外号,甚至把他推到坭坑里。而他却不以为然,也不和父母说。因为在他的眼里,他觉得欺负他的人只是想在这样浅薄的游戏里摄取存在感,想要获得奖励和认可,和班里那些想要获得小红花的人并无二致。而他不一样,他早就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获得了一种长久的自我认同,在他的眼里,他是站在高处,俯视着那些对他拳打脚踢的人。

于是两个在各自的年龄段被视为“异类”的人,在一次偶然的邂逅下相遇了,他管大家口中的疯子叫姨,女人也教这个唯一认同他的孩子读书,二人形成了一种默契。这也是两个人的秘密。直到有一天女人为了保护正在遭受欺负的方方(这里指作者),而失手打伤了欺负他的孩子。对方家长得知宝贝儿子被疯子打伤之后,把疯子从家里拖出来,当着全村人的面羞辱她,辱骂她。并兴师动众地搬走了他家的一台电视作为赔偿。而且扬言,再靠近他家孩子就把她腿打断。方方在那天并没有站出来,他虽然是同学眼中的异类,但却还是大人们口中的乖孩子。而且两个人也是偷偷来往,因为女人害怕连累了他被别人当成小疯子。

过了两天,女人离开了这个世界,在寒冬腊月,冻死在了一片野地里。方方得知后,想起大人们说过的那句,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或是一片真心喂了狗。在那一刻他觉得,他,就是那条狗。

最后,村里没有了疯子,一切归于平静。

这篇文章使我感受到,故事里的方方,是我们每个人成长道路上的一个缩影,我们没有方方那样的经历,却也是一样在妥协和坚持的两难抉择下成长。坚持自己可以获得自我的认同和精神的满足,但是不妥协就要面对他人的不理解。就好像有人叫你去一个并不想去的饭局,但是这个饭局里有很多领导和同事。去或不去决定了你日后的人生走向,所以我们总是在忠于内心还是忠于当下安稳的生活的艰难思想斗争下做出抉择。

就像现在大家都在议论的文艺青年,我觉得热爱文艺本事没有错,文艺是一种生活态度,而不是一种矫揉造作故作清高的姿态,很多人都嘲讽文艺青年,其实嘲讽的是伪文艺,自我感动,表演痕迹太强。、

曾几何时,我也认为自己是个文艺青年,乃至是文艺少年,闲来无事坐在操场上听些没什么人听过的小众歌曲,夜深人静下在QQ空间里写一些别人看不懂的话,那时候我觉得所有人都不懂我,并且日后还要和这个世界有很多需要抗争的地方。后来上了大学,不知道是遭到了社会的“毒打”,还是因为年纪的增长。骨子里的文艺风格逐渐缩小。尽管表面做些文艺的事情,唱歌弹琴写短文什么的,但心里早不是当初的那种感觉了。后来以至于和“文艺青年”这个标签划清界限,每当有人说我是文艺青年,我都感觉他们是在骂我。

现在想来,当年所追捧的“文艺”并非是真正的文艺,它更像是一种心灵的慰藉,来安慰自尊且自卑的我。所以从这些来说,我并不算是个文艺青年,充其量是个文艺爱好者罢了。就像朋友之前给我介绍的女生,也会唱歌弹琴写文章,而且唱到深情时还会哭出来看着我。但我不知为何,就是想笑。总感觉缺了点什么。最后朋友指出来,我看你还是觉得她不够漂亮吧。我一想,也是,要是长得好看坐在街头喝着咖啡都觉得文艺。

这些年来也算是经历了不少圈子,身边的朋友来了又走,换了一波又一波,我觉得人生无非这样,无所谓改不改变的,因为历史唯一不变的事实,就是在不断改变,或许你眼中的改变,在别人眼里是遇见了一个更好的自己。人生在世嘛,快乐就好。何必纠结于那些让你不快乐的人和事呢。当然,我所说的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就像大三儿里面说过,“我爱这世间的一切,我不祸害人。”

所以我认为,合群是一种能力,但也是一种缘分,如果你觉得不合群,那只是还没有遇到令你舒适的圈子罢了。

最后,希望看到这里的你,少点烦恼,多些快乐,开心地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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