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办狗证的情况下可以遛狗么,有的爱狗人士要的不是有合法遛狗权利
文明养犬是个伪命题,是时候给城市养犬进行立法了。当然有些爱狗人士要的并不是有合法遛狗的权利,它们要的是特权!
小时候住在农村,养过一条土狗,我叫它小黄,典型的那种中华田园犬,很通人性。经常带着它和小伙伴一起到田园、山坡玩耍。农村的广阔土地,是小狗生活的理想家园。
家里后来搬到市区,明显感觉在城市养狗的各种不便。小黄在城市住着也有点抑郁,社区的那点地方满足不了它那颗原野的心,经常跑得很远。终于有一天,不知道是迷路了还是给偷狗的人抓走了,小黄再也没有回来了。
为什么过文明养犬是个伪命题呢?因为文明实际上是一个道德层面的事情。而道德很多时候只适合在熟悉的人群之中。在陌生人之间,道德能起到的作用没有在熟人之间那么好。这个时候,就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来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
这也能解释为什在农村养狗几乎很少出现纠纷,而在城市养狗就能引起很多矛盾。在农村,整个村子的人几乎都亲戚或者熟人的。而在城市住宅区,即使同一层楼的邻居也可能并不认识。
前几个月英国爱德华·科尔斯顿雕像被推倒的事情也引起热议。爱德华·科尔斯顿具有多重身份。他是英国商人,奴隶贩子,国会议员和慈善家。1662 年开始,他创办的皇家非洲公司就在非洲西海岸从事黄金、白银、象牙和奴隶的贸易。
科尔斯顿任职期间,皇家非洲公司将大约84,000名在西非黑奴,贩运到了美洲。其中,约有19,000人葬身大海。而爱德华·科尔斯顿在家乡,是一位慷慨的慈善家。他建教堂、办学校,修桥、筑路,为布里斯托市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用道德的角度来评价或者规范一个人的行为,并不是什么情况都适合。这就需要法律法规。奴隶贸易也是在英国议会在1807年通过了废除非洲黑人奴隶贸易的法令后,才逐渐停止。
回到城市养犬立法这个事情,很多人都提到把养犬参照开车的方式进行管理,这个观点我是比较赞同的。
1、狗的汽车对城市公众资源的占用是有共同特征的,因此城市养狗要持养狗证。
城市住宅区的草坪、电梯、儿童游乐场所等都是公共区域。这和城市道路一样,人可以免费走,当时开车就必须支付一定的税收(包含在汽油价格里)。狗主出来遛狗,占用的公共资源也应该支付一定的税收。
2、开车违反交通规则,要扣除分数和缴纳罚款。遛狗违反城市养狗条例,也应该扣除一定的分数和缴纳罚款。比如后在电梯大便小便没处理,没牵狗屎绳,没戴嘴套,没打疫苗等。
3、违规遛狗造成伤害他人事故,狗主要承担一定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喝酒驾车都要坐牢,为什么狗咬伤人就不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4、不违规、无责任遛狗伤害到人,也要承担次要责任。这个开车是一个道理的。从法律的角度,开车和遛狗的人具有一定强势地位,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5、保险公司了推出狗险,对遛狗过程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进行赔付。当然和车险一样,违规遛狗是不赔的。
城市养犬这个事情如果通过法规管理起来,就可以极大的减少纠纷。当然除了有法规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执行到位。目前几乎所有的社区摄像头都覆盖到位,对违规遛狗的取证并不困难。
现在大城市里面汽车的拥有量已经是个很大的基数,但因为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整个城市交通都井然有序,也没有人痛恨开车。
再强调一次:有些爱狗人士要的并不是有合法遛狗的权利,它们要的是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