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会怎么样?普法,互殴被言语激怒后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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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无邪
编辑|无邪
7月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的某家餐馆里。
一名态度嚣张的女子拎起盘子在一个男人的头顶上暴扣。
男子忍无可忍,回击了一套擒拿动作。
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场闹剧又是谁对谁错?
这一天正好是周天,蓝衣服的男人和女友出来约会。
吃完饭后他们本还打算去电影院,共度美好夜晚。
可一个女人的出现,却是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也毁了他们的好心情。
就在他们用餐时,一个身穿睡衣的女人牵着狗和女儿走进了餐馆。
餐厅服务员不仅没有阻拦,甚至还视若无睹。
一般来说,餐厅是不允许狗进入的。
因为有些人对狗毛过敏,轻则打喷嚏,严重的会导致皮肤起疹子,甚至休克。
而睡衣女子带着狗走向餐桌时,也引来了餐厅客人的纷纷侧目和白眼。
女人穿的是家居睡衣,从她那轻车熟路的表情就能看出来,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这么做了。
在自己家里,怎么样都可以,甚至给狗单独安排一个房间都行,可这是餐厅。
本来,坐在邻桌的蓝衣男子并不想多说什么。
但后来,睡衣女子竟然将狗留在了座位上,自己去了趟卫生间。
而狗一见主人不在,便开始汪汪狂吠。
于是,当睡衣女子回来后,他便仗义执言道:
“把狗带出去吧。”
可是睡衣女子却只是白了他一眼,没有回应。
于是,男子又提高音量,重复了一遍:
“餐厅不可以带狗用餐,把狗带出去。”
而睡衣女子则像是吃了******一般,一点就着,直接走到男子桌前发怒道:
“你算老几啊你,你给我把嘴给闭上!狗是咬你了还是怎么你了!”
男子一听这话便知道这个女子就不是个讲理的人,所以并未跟她讲道理,而是继续重复道:
“把狗带出去!”
男子明明没有辱骂女子,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可女子却是异常愤怒。
只见她拿起餐盘走到男子桌前,然后用力地扣向了男子的脑袋。
男子的女友被吓得惊叫一声,躲到角落瑟瑟发抖。
而男子则因反应及时,用手格挡住了女子的攻击。
若是他没能挡下这一击,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睡衣女子明明自己有错,却是如此理直气壮、嚣张跋扈。
是可忍,孰不可忍?
蓝衣男子火冒三丈,站起身来就要去好好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但当站到那个瘦小女子面前时,他意识到了自己和她的体型差距。
想到自己一拳下去,就很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于是,他冷静了下来,硬生生停下了高高举起,正要挥出的拳头。
可睡衣女子却是不知天高地厚,仍想要用手对男子推推搡搡。
但她那两条细胳膊的,加起来可能还没有男人一条胳膊粗。
男子克制住了自己出拳的冲动,始终都只是用手去抓女子的胳膊,不让女子继续挥拳。
靠着远超女子的力量,和一点擒拿技巧,男子轻轻松松就把女人按弯了腰。
而女子却是仍不服气,眼见自己双手都被擒拿,她索性就用上了脚。
可惜她的小腿也十分纤细,只能像个小狗一样胡乱踢人,完全没有多少力气。
在这个过程中,女子的女儿也在帮忙。
她挥舞着小拳头,想要帮助母亲打倒蓝衣男人。
这个孩子是一个好孩子,知道帮助妈妈。
可惜,她的妈妈才是那个恶人。
真是担心,这个蛮不讲理的女人在未来会将女儿教育成什么样子。
几个回合之后,女人已经被完全压倒在了椅子之上。
事实上,在这个过程里,男人从来就没有做过“打”这个动作,只是擒拿住女子的胳膊,阻止她继续攻击自己。
他只是在反抗、自保,并冲着旁边的吃瓜群众大喊:
“看到了吗?我没有动手,看到了没?”
可由于男士身份,他最终还是被拉了偏架。
几名旁观者和饭店员工赶了过来,拉住了男士的手,想要将男子从睡衣女子身边拉开。
却没有一个人前去拉住女子。
眼见自己有人帮忙,女子的气焰更是嚣张。
趁着男子被人拽住,她赶忙又上去踹了男子一脚。
这时,才有人赶忙把她拉住。
而她的女儿也拧着小脸,跑出了餐厅,似乎是想要找人求助。
明明若是没有法律约束,睡衣女子刚才便已经被男子狠狠地收拾了。
但她却像是自己才是胜利者一般,洋洋得意道:
“我动手咋了,别以为你是个男人就了不起,给我把嘴闭上吧,你简直羞人!”
面对男子女友的劝阻,她还指着男子说:
“我没见过这种男人!”
这还不算完,当饭店店员和一些客人将她劝回到座位上后,她仍然喋喋不休地骂骂咧咧。
骂到气头上后,她又跑出店外,将已经被店员带去店外的狗牵了回来,耀武扬威般说道:
“我就是要带狗进来,你管得着吗?”
蓝衣男子倒是没有多么生气,只是出言讥讽了女子几句。
可女子却又是破了防,立刻站起身,走到男子面前要再理论一番,而且又动上了手。
男子也不惯着她,一看她又要动手,便又是一招擒拿将她按倒在了桌子上。
这一次,他们很快就被旁人拉开。
可女子似乎还是不服气,而她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女儿似乎不见了。
但她没有第一时间去找女儿,而是以此为借口,再次挑衅起男子,要求男子去替她找女儿。
她的这种言行实在是过于可笑。
全程都是她自己在无理取闹,没有看管好女儿,却还要别人帮她找。
男子自然是不为所动。
而女子却是急了眼,第三次走到男子面前想要动手。
于是,她便又第三次被按倒在了椅子上。
他们再被拉开之后,继续唇枪舌剑了一会。
男子眼见女子实在不可理喻,于是喊道“报警吧!”
而女子则回到“现在就报!”
可不知是她心虚了,还是意识到错在自己了,她最终也没有报警。
而这场闹剧也就此落幕。
此视频在网络上发酵以后,睡衣女子就一直在辩解,说是自己被言语激怒了。
还有很多人用敲键盘的方式“拔刀相助”:
“这么大个男人打女人,算什么本事?”
“狗是忠诚的朋友,像这种不爱狗的人,都是硬心肠,心地不善良。”
但要知道,此事确实是女子有错在先。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狗条例》第二十七条: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依法文明养犬,遵守下列规定: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第二十八条: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商场、宾馆;
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女子将狗带入餐厅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男子完全有权利要求女子将狗带出去。
而且,涉事餐厅也需要因工作人员没有阻止女子将狗带入餐厅而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由于蓝衣男子和睡衣女子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所以,他们还涉嫌互殴。
可惜的是,男子虽然始终都没有做出挥拳之类的攻击动作,只是使用了擒拿,但在治安案件中,只要发生了肢体冲突就算互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其中,睡衣女子连续三次先动手,挑起肢体冲突,应该承担十日以上的拘留和五百元以上罚款。
而蓝衣男子由于是被迫反击,且情节较轻,应当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
可能也正是因为明白自己不占理,知道报了警自己讨不到便宜,所以睡衣女子才没有报警。
男子估计也是因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也没有麻烦警察。
这种路人起争执的事情其实很常见。
但是,当视频被上传到了网络之后,收获的评论却是比点赞多出好了几万。
而评论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在争论,带狗进餐厅到底正不正确。
这足以说明,某些养狗的人给旁人带来了多么大的不便。
爱护动物本没有错。
错的是不顾他人感受,强行要求他人包容自己的任性行为。
养狗可以,但请不要影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