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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大案王豹:法史故事,王黑狗卖妻案中的正当裁判

人气:322 ℃/2024-03-11 07:23:09

清嘉庆年间,有一人名叫王黑狗。他身染重病,家里非常贫穷,每日三餐都无法保证,更无钱财用来看病吃药。他眼看这样也不是办法,不仅无法养活妻子,自己也会在病痛中慢慢死去。此时,同村中恰好有个叫李存敬的人,想要寻一门亲事。于是,王黑狗就将他的妻子扈氏卖给了李存敬为妻,自己得了一些钱财。不想,事情败露,三人被抓入狱。在清朝,卖妻是大罪,是对古代人伦关系的一种侵犯。按照《大清律例》“纵容妻妾犯奸”条,“若用财买休、卖休和娶人妻者,本夫、本妇及买休人,各仗一百;妇人离异归宗,财礼入官。”但当时的法官,并没有这么裁判。裁判官认为,这起案件与一般的因财卖妻案有别,王黑狗家境贫寒、疾病缠身,卖妻实属无奈之举;扈氏娘家已无亲人,离异归宗,也必将致其生活困顿。如此一来,必将致两人于死地。于是法官酌情裁判,扈氏仍然交给后夫李存敬领回家团聚。王黑狗获得财礼钱文,免于没收归官。

讲史者语:中国传统司法讲求“天理、国法、人情”相辅相成、和谐统一。判断一个裁判是否正当,不仅要看它是否符合律令,还要看其是否与天理、人情相统一。机械性地理解“国法”,而与传统礼、理相违背的司法裁判,被古人认为是不正当的。正因为此,严复有言:西人所谓法者,实兼中国之礼典。

在本案中,若机械地理解律令,三人必将遭受仗责,两人生活陷入困顿。如此一来,法律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制造了问题,成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绊脚石。现实中,案结事未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不能简单以“民众守法意识低下”进行搪塞。法律最终是服务于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应当追求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在法律解释、法律适用中关照立法背后的法律价值,关照法律运作背后的礼教民情,最终实现司法适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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