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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管理立法:史上最严养犬管理条例来了

人气:248 ℃/2023-10-11 20:54:01

@海宁养狗人士,注意了!

你还没给心爱的狗狗办理“身份证”?

还让狗狗自行出户吗?

7月1日后

执法部门

有权对这种不文明养犬行为处罚了!

今天,海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区域图正式出炉,划定了养犬重点管理区。自2019年7月1日起,养犬管理工作依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该条例是号称嘉兴史上最严的养犬管理条例,最明显的就是增加了行政处罚。

划重点

在海宁,以后怎么养犬?

海宁哪些区域

按《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

养犬实行分区域管理。自2019年7月1日起,海宁市市区东至524国道(原08省道),南至江南大道-农丰路-洛溪河,西至海涛路,北至洛隆路-海宁大道-由拳路-碧海路-横山港-丹枫路-硖川路合围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海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区域图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准养登记制度。未经狂犬病免疫和准养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一般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

嘉兴市个人禁养犬只名录

(一)个人禁养烈性犬品种。

1.西藏獒犬及其他獒犬类;2.德国牧羊犬;3.罗威纳犬;4.圣伯纳犬;5.大丹犬;6.高加索山犬;7.伯恩山犬;8.阿富汗猎犬;9.牛头梗;10.英国斗牛犬;11.拳师犬;12.寻血猎犬;13.灵缇犬;14.美国斯塔福梗;15.日本土佐犬;16.马犬(马里奴阿犬);17.杜宾犬(笃宾犬);18.比特犬;19.杜高犬;20.意大利卡斯罗;21.威玛猎犬;22.英国马士提夫;23.菲拉·巴西里罗犬;24.纽芬兰犬;25.波音达猎犬;26.川东猎犬;27.荷兰毛狮犬;28.马洛昆斗牛犬;29.中亚牧羊犬;30.西班牙斗牛梗;31.爱尔兰雪达犬;32.纽波利顿犬;33.比利牛斯獒犬;34.凯利蓝梗;35.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

(二)重点管理区个人禁养大型犬标准。

成年犬只肩高超过61厘米。

不文明养犬

有了行政处罚依据

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增加了行政处罚依据,原来都不涉及的。简单来说,新条例实施以后,养犬人如果有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有关部门就有权有依据处罚了,主要是罚款,罚款金额从200到5000不等,甚至要没收犬只。

比如,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未按规定登记的,将由养犬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个人禁养烈性犬

否则罚款没收!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除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外,禁止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大型犬。违反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哪些犬类属于禁养犬,家里有禁养犬的话该如何处理?从市综合执法局获悉,目前,禁养犬名录和标准嘉兴已经统一发布。按照《条例》个人禁止饲养烈性犬,单位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应当圈(栓)养。个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如家里有大型犬,建议饲养至一般管理区内。

一家一户只能养一条狗

超出没收罚款

条例还特别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超过一只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没收超出限量的犬只,可以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养狗人士

今后要特别注意!

饲养犬只“五做到”:

一、做到及时办理准养登记,有效期满需及时延续。

二、做到防止犬只自行出户。

三、做到犬吠影响他人时及时制止。

四、做到一户一犬。

五、做到不在小区楼道、楼顶、房顶、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以及单位集体宿舍、开放式阳台、城市绿地饲养犬只。

携犬外出“五要”:

一、要佩戴犬牌。

二、要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

三、要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要使用长度两米以内的束犬绳(链)牵领犬只,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五、要在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携犬外出“六不进”:

一、不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不进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封闭式景区、绿道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不进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四、不进宾馆、商场、餐饮场所、室内农贸市场。

五、不进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此外,养犬还有“年审制”,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于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凭养犬准养登记证明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养犬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

近年来,我市多次出现市民突遭狗咬的事件。一时之间,如何文明养犬,成为全市人民关注的焦点。

在此基础上,这些年,我市作出了一系列的探索。2015年7月,我市发布了《海宁市文明养狗公约》,举全市之力创造一份属于海宁人的“特色文明”。当年10月,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海宁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试行)》,同样对犬类的饲养、经营及诊疗等市民关心的相关活动作了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完善了现行的犬类饲养审批登记制度。随后,我市多次开展免费注射芯片活动,以此推进养犬证件的办理。

条例即将实施,今后重点管理区不办理养犬证明,养犬主人将面临罚款处罚。请大家赶在7月1日之前,来犬类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证件,做好文明养狗的第一步。

温馨提示

重点管理区犬只准养登记点:海宁市犬类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239号

联系电话:0573-87259872

海宁动物诊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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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依法养犬,

从我做起

共同维护文明的社会公共秩序

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

是你我他必须承担的一份责任!

新媒体编辑:杨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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