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宠物百科>综合>狗狗>正文

嚣张遛狗不拴狗绳吓到孩子后续:不拴绳的宠物犬追捕女童

人气:253 ℃/2024-06-17 16:07:39

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案件摘要】

被宠物狗紧追,小女孩慌乱逃跑途中摔倒,导致右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将狗主人起诉至法院,狗主人表示自己只愿意承担一半责任。

小乐今年八岁,平时就在自家小区里散步玩乐。

今年六月的时候,小乐照常在小区内玩耍,却发现一只狗狗正盯着她。

(图源网络配图,与本事件无关、侵删)

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在两者之间出现,小朋友顿时慌张起来,下意识转身就跑。

没想到那只狗居然径直追了出来,慌乱惊恐的小乐一下子摔在地上,疼痛感让小乐哇哇大哭起来。

(图源网络配图,与本事件无关、侵删)

被送往医院检查后,才发现小乐在摔倒中骨折,住院治疗了一个月。

(图源网络配图,与本事件无关、侵删)

小乐及其父亲将宠物狗主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宠物狗主人赔偿小乐医疗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各项损失29296.13元。宠物狗主人辩称其饲养的宠物犬并未追赶和撕咬小乐,只愿意承担一半责任。

【以案释法】

关于本次案件,大家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

1.宠物没有直接撕咬或碰撞导致的伤害,宠物犬主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接下来,我们就针对以上问题,逐一为大家进行解释。

虽然原告摔倒并非宠物犬直接接触所致,但饲养动物的危险性不仅限于撕咬等肢体接触,吠叫、蹿跳、追赶等非接触性行为和危险动作所引起的恐慌伤害也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范畴。

被告陈某未拴绳牵领并在19时后的休闲散步期间出门遛狗,未尽到注意、管理义务。被告未能有效管理犬只的过错行为与原告受伤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常见情形如下:

一、采取安全措施(如套狗链、拴狗绳等)致人损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未采取安全措施(如遛狗不拴绳、养狗不办证、不正确佩戴嘴套等)致人损害,法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法律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遗弃、逃逸动物致人损害,法律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图源网络配图,与本事件无关、侵删)

【判决结果】

陈某应对小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案例评析】

现在的人们饲养宠物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要注意,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存在动物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除非出现法定抗辩事由情形时才可能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需饲养人或管理人来举证证明。

而饲养禁止的烈性犬等导致人损害,饲主或管理人不享有任何减轻、免除责任的抗辩权利。

所以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遵守法律法规,知晓动物损害他人是自己承担责任。

文明养宠,增强防范,严格约束。

带有一定攻击性的宠物外出时,要使用犬绳犬链等工具对宠物进行适当控制,最好避开人群,以免发生意外情况,做个遵守法规的好主人。

搜索更多有关“嚣张遛狗不拴狗绳吓到孩子后续:不拴绳的宠物犬追捕女童”的信息 [百度搜索] [SoGou搜索] [头条搜索] [360搜索]
CopyRight © 2021-2024 宠物百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