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猫成功 从今天起做个养猫的人
猫的身上有一种天然的媚态,但对它的名声评说却是众说纷纭,养猫人爱其古怪可人,不喜欢者说其不忠诚、嫌贫爱富,在夜深人静时还习惯性偷腥。猫的复杂性情让它在时代的变动中经历了沉浮。
闹饥荒的年代,猫是被唾弃的偷食者,是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破四害”运动来了,人类质疑猫的抓捕技能,被动员并组织起来同它争夺抓鼠的职能;到了十年动荡时期,养猫成了阶级斗争的目标,是重点批判和打击的资产阶级腐化生活方式,猫在城市同人类的关系由此变得微妙起来;好不容易到了新时期,城市空间改造轰轰烈烈地进行,区隔的城市住宅,缩小了猫的活动范围,真正坠落到了单纯做宠物的地步。
然而,在城市论做宠物,品种各样的狗却似乎更胜一筹,到公园遛狗也成了城市新兴中产阶级的一种标配。直到近年来,大城市的独居现象越来越盛,独居的漂泊青年从养猫中寻找生活意义。回望猫的历史,也看见了人与制度的时代变迁史,它昔日惹人嫌的品行,现在变成了最叫人着迷的性情。独居时代来临,从今天起,你会继续、或决定要做一个养猫人吗?
撰文|董牧孜
猫的旧日操行:“败坏东西,嫌贫爱富”
家中又闹鼠患,人心惶惶。自从三年前这个嗜宴好酒的中国北方县城因应政策大搞“光盘行动”、狠刹“公款吃喝”,绝迹江湖多年的鼠辈竟然重现民居。此后每年秋冬变色之时,饥饿而寒冷的老鼠便翻沟越渠而来,敲打和啃噬小区每户人家的下水管道。老鼠凭借丰富的城市经验,掘开地漏,避过鼠夹与******,在人眼皮底下建家立业,生儿育女起来。我提议养只猫以示威慑,私心是想与那猫耳鬓厮磨。我妈早就看穿,严词拒绝,称如今的猫好吃好喝,单没了捕鼠的本领。
《猫》
作者:凯瑟琳·罗杰斯
译者:徐国英
版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年1月
公元前2000年前后,古埃及人最早开始了对猫的驯化,在那里,它享有尊贵的地位;在此后的若干世纪里,它都被用于实用的目的:作为啮齿类动物的唯一擒拿手;而后,它逐渐发展为迷人可亲的宠物;到今天,更成为人类的伴侣,重要性和狗不相上下。
猫在我的家乡本来不受待见。捕鼠的威名丧失之后,猫的口碑似乎更加无可挽回了。老一辈人爱狗仇猫的居多,常有什么“猫是奸臣,狗是忠臣”的道理,如同鲁迅的“仇猫”,大约“理由充足”,“光明正大”。“猫败坏东西,嫌贫爱富,哪家饮食好就跑去哪家,没有良心”——这是猫在平房小院、日不闭户的贫寒时代里留下的恶名。如今小城之人多已入住高楼林立的门禁小区(gated community),对猫的旧日操行始终耿耿于怀——这或许与山东人的脾气有关,结交动物也务求憨实本分。
喂狗看门,养猫捕鼠——数十载的农耕生活,使小城老一辈人认定饲养动物必有其职能,偏爱驯顺能干的家畜。可是猫大抵懒惰,未见得是狗一样的可靠助手。单说“养猫捕鼠”一则,不到饥饿不已或是趣味发作,猫就未必动作。只消喵喵几声,令鼠辈觳觫一番也就罢了。家猫既未将“见鼠必捕”或“灭鼠护粮”视为“本职工作”,那么胡乱捡食桌底剩饭、终日大睡于骄阳之下未尝不可。
为求饱腹而拖小鸡、偷鱼肉,或是弃旧主而改投富庶人家,也是常有的做为。明代有“赵人养猫”的故事,“月余,鼠尽而其鸡亦尽”。猫虽灭鼠有功,却把小鸡也吞食消灭了。赵人不以为意,但放在贫寒人家,恐怕早已气急败坏,自此与猫势不两立。
饥饿年代:猫是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
早年社会主义有过一段饥饿的日子,家乡人用地瓜干子拌胡萝卜的稀汤寡水喂猫,安于贫贱的瘦猫可以勉强饱腹。同样的吃食也喂狗,也喂猪——人的伙食未见得比牲畜丰盛许多。猫由于腹中的饥渴,加之恋爱的饥渴,常常居无定所。猫吃百家饭,有时离家数月,又复回来,讨食吃喝如常;有时别家的猫跑来寄居,自家也就喂一阵子。因此农人说“家猫”,大约只是“暂且住在这家的猫”。
《猫事荟萃》
作者:莫言
版本:新世界出版社 1994年
莫言在小说《猫事荟萃》里写一只十分饥饿而骁勇的山东狸猫。此猫曾在他家餐桌之下偶得“四清工作队”下乡队员所赐的一块煎鱼,自此赖在家中任踢任骂不肯离开。然而,这毕竟是极为饥饿的六十年代里一户极为饥饿的农家,狸猫费力拿下一匹大鼠,竟然也被思肉心切的人所馋涎。姐弟二人猫口夺鼠,由祖母烧熟为乌黑皱缩的一根,三人分食,六眼放光。莫言写道,“鼠肉之香无法形容”。猫伤心无奈,只在一旁踱来踱去。自此再不捕鼠,改偷邻人的小鸡充饥。于是恶名满村,最终给一个怀恨在心的村人打死。
猫能否胜任捕鼠,的确曾在社会主义的饥饿年代里引发争议。1956年始的“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掀起过几场轰轰烈烈的“灭鼠运动”。猫虽有拿耗子的天赋,却未在运动中被委以重任,反而由人类做起了捕鼠的急先锋。全民动员之下,鼠药、鼠夹、鼠笼等工具齐齐上阵。死鼠的尾巴要一根根收集起来,如数上缴。
为达到组织要求的灭鼠业绩,人说不定还会对猫爪之下的鼠尾有所觊觎。“四害”的成员有老鼠、麻雀、苍蝇、蚊子。如今看似人畜无害的麻雀被定性为“害人鸟”,据说是因其每年吃掉和损坏的粮食多过老鼠(到1960年,麻雀的位置被臭虫取代)。由此不难看出,当人的饥饿是首要矛盾时,捕鼠不利或又狡黠偷食的猫大概是一类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
不安年代:城市养猫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猫能捕鼠论”更加不能成立,是在文革期间。城市养猫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并有“利用养猫反党”之类的罪名加诸于人。红卫兵“破旧立新一百例”第43条便称,“一律不许养蛐蛐斗蛐蛐,养鱼、养猫、养狗。这些资产阶级的习惯不能在中国人民中间存在,如有违者,后果完全自己负责。”
止庵的《弃猫记》、陈大远的《饭猫记》对于期间文人牵涉的猫冤案(以及为求自保而不得已弃猫,或是寻猫的艰辛)有所描绘。虽说猫向来有“不劳而获,为所欲为”的食利阶层潜质,不过根据我奶奶的说法,彼时我们乡下老家的瘦猫们,实在不曾卷入此类“反革命”的政治嫌疑与身份危机——或许是上情下达的不畅,或许是人民觉悟的有限,但更关键的在于,农村的猫着实不曾享有那种“资产阶级宠物”的优渥地位。
丰子恺笔下的猫。
猫有一段天然的媚态,古怪可人,令文人或者贵族欣赏倾倒。然而乡野父老偏偏不吃这套,就好比贾府里的焦大不爱林妹妹似的。猫充其量被视为不守规矩、欠缺德性的牲畜。于是,人得以照旧喂猫、骂猫、揍猫;猫照旧寄居、捕鼠,偶尔偷腥。
猫拿耗子非得斗智斗勇,因为饥饿的鼠与饥饿的猫同样机灵谨慎。降鼠要一番漫长的蹲守与迅猛的袭击,之后是对食物的戏耍——放走,截回,又放走,截回。至厌倦时,猫就一口咬断疲于奔命的鼠的脖子(鲁迅在《狗·猫·鼠》之中对此类以折磨弱小为乐的风气深恶痛绝)。猫大快朵颐的场面不大赏心悦目。待其舔舐溅满嘴角和胡须的鲜血,鼠已尸骨无存,只剩些毛发了。
这种惊心动魄、又充满残酷趣味的猎食光景我从未见过,却是我爸童年时蹲在自家院子里常有目睹的。我的童年是新世纪之交,老鼠威风已灭,不大有机会在公众跟前嚣张。目之所见的“猫鼠斗”,不过是动画片《猫和老鼠》之中汤姆猫和杰瑞鼠的短兵相接。
城市空间改造时期:宠物狗反扑占领了上风
90年代以来的城市空间改造,使人们搬入洁净而封闭的楼房住宅。从前“喂狗看门,养猫捕鼠”的实用初衷面临失效,家养的猫狗需要被重新理解为“宠物”。我所真正熟知的猫,便是城市化和商品房兴起之后的家猫了。
实际上,以猫作为宠物,早在宋代商品经济活跃之时就已风行。这与市人的日常情致渐趋于狭小的生活空间有关,如李泽厚所言,彼时“时代精神已不在马上,而在闺房”。
猫这种深庭小院中的娇柔动物,使达官贵族迷恋不已;民间上行下效,“养猫热”盛行一时。梁中效在一则小文中指出,南宋杭州的显贵最为宠幸一种狮猫,是外形优美高雅、却全然不能捕鼠的一类。今天的都市宠物猫,际遇大概与之相似——圈养于高墙之内好吃好喝、无所事事、乃至与鼠辈素未蒙面。这种养猫,恐怕真是十足的“资产阶级的习惯”;而那些成为宠物的猫,便如莫言所说“不仅仅是懒惰而是十足的堕落了”。
新世纪之交,家乡县城在经济改革之下终于变得像个“城市”,而非仅仅是与农村地景无异的乡野了。此后,如同咖啡、牛排、“AA制”那些新事物的传入,“宠物”的概念一样自然而然被小城居民接受下来。不过,猫作宠物的晋升之路在这座北方小城实在不大顺利,几十年前狡黠不忠的农家牲畜,今日依然多有恶名。
猫的不驯顺及其凄厉多情的“恋爱歌曲”,使其每每被视为家庭居室的破坏者。加之“猫捕鼠”已不大有市场需求,小城的蓄猫者愈发稀少起来。相反,宠物狗却倍受欢迎。如今走在街上,随处可见雪白的萨摩或是咖啡色的泰迪,使人疑心那些外国品种狗也已成为内陆县城中产家庭的“标配”成员。县城的宠物店遍地开花,但几乎每家都不售猫,只有笼中小狗引颈叫得凄切而又欢畅。
遛狗。
这种光景颇有些意味。因为我这代人做小孩时,狗仍被视为令人惧怕的凶猛动物——这大概也出于“狗是忠臣”的缘故。更准确地说,狗由于生存空间与身份职责的不同,表现出待人性情上的分野。蓄养在乡野平房的狗负有“看门”使命,对主人以外者充满敌意,一走近就要狂嗥扑将上来——正所谓“狗吠非主”。
有时回家经行乡间的夜路,每过一户都是犬吠,一吠百声,此起彼伏。更有提心吊胆的邻居,手中持棍才敢夜行此路。然而,蓄养在城市之内的狗,却开始住进高层公寓做起了“宠物”,成为电影《卡拉是条狗》里葛优所言那种“不咬人”的“好狗”。我的家乡县城是在城乡混交的地带,由于不知遇上的是爱家护主的乡土“忠犬”,或是一团和气的都市“好狗”,因此童年时总免不了怕狗。
街犬在儿童的眼中,更是性情难测的猛兽般的存在。自从在县城街道上遭遇一次恶犬的追逐之后,每当考试临近,我就会做起同一个逃命于狗掌之下的噩梦。那时流行许多都市传说,其中必有一则是人遭狗咬、患上狂犬病而奄奄一息的可怕故事。《卡拉是条狗》中的好狗卡拉也因此遭劫,险些被警察捉捕运送“无证狗”的卡车拖走。
《卡拉是条狗》剧照。
宠物时代的到来
在个体化的独居时代,猫或是成了最佳伴侣
伴随宠物时代的真正到来,怕狗的经验罕见起来——似乎目之所见的狗都做了宠物,而“宠物狗”与“看门狗”彷佛不是一个物种。无论泰迪犬如何恶狠狠地狂嗥,人也没什么可怕,见着了这种弱小的凶恶反而要喜欢起来。如今走在县城街道上,常见“狗溜人”的情形——狗跑在前面,人追在后头。遛狗的——或说被狗遛的——多是中老年人,而狗的真正主人却通常是家庭中的年轻一辈。大抵来说,老一辈人不大有爱宠物的兴致,或者说很难像个“孤独的现代城市人”那样与宠物猫狗情同亲子手足。遛狗之于老人,却是一种有益的城市运动,也是必要的社交。大概也是狗的公共性所在,这座街道开阔、喜爱热闹的北方小城越发青睐起养狗这件事来。
大都市的爱猫之风远盛过我的家乡。这既由于养狗所需的金钱、空间与时间对于都市而言过于奢侈,也由于养猫在家着实方便、经济且少占空间。尤其在当下日趋原子化的生活情境里,一只倦怠、懒惰、自足、自恋而又自怜的猫,简直成为人的自我投射与绝好慰藉。家猫翻身做起“主子”,谓之“喵星人”;人则位阶逆转,成了“猫奴”。
我在香港求学,每当写论文消极怠工而又心怀愧疚时,往往梦见养猫。据说许多陆生在香港狭小租房里经历过面壁似的困兽生活之后,都会发梦似的渴望起一只猫来。在中国大都市里打拼的“空巢青年”恐怕多有如此。城市空间与城市人的生活变迁,使得猫在昔日惹人嫌的品行,成为如今最叫人着迷的性情了。于是又有“一日养猫,终身想猫”的新谚。在个体化的独居时代,猫或许成了人的最佳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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