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狗进商场道歉后续暖阳之下:许昌一女孩带宠物狗去饭店吃饭
宠物狗
对于喜欢狗狗的人来说
自然是喜欢的不得了
但是
对于不喜欢狗狗、甚至是害怕狗狗的人来说
每次和它们相遇简直是噩梦一般的存在:
神情紧张、呼吸急促、脊背发凉
眼睛死死盯住狗狗的每一个动作
生怕下一秒钟扑过来……
也因为如此
这些年,对于养狗的规范和要求越来越细致
可是
有些养狗人士依然在生活中不考虑他人的感受
带着狗狗随意出入,影响他人
最近,在咱许昌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Miss江的遭遇:
前几天,Miss江和朋友来到南关大街一家餐馆吃午饭
正当她吃饭时
一个带着宠物狗的女孩儿坐到了她旁边的位置
而且
那个女孩儿直接把小狗放在腿上
小狗没有拴绳子
(现场示意图)
吃饭时,那条小狗叫了好几次
服务员不止一次从旁边经过,但始终没有提醒那个女孩儿
Miss江态度:
我和朋友对此都很反感!
宠物狗进入餐馆不仅影响公共卫生
还可能威胁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
餐馆负责人:
该餐馆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对这种事也很反感
但也有很多无奈
当天就餐的顾客比较多,服务员都很忙碌
所以没有注意到那个女孩儿带着宠物狗
今后,他们若遇到带狗的顾客进入,会进行劝导
市民看法:
“我们没办法确定进入饭店的宠物的健康状况。万一宠物携带某种病菌,就有可能传染给人。再说,如果宠物在饭店内随地大小便,会影响店内的公共卫生。”市民刘先生表示,除了卫生问题外,宠物在陌生的公共场所万一受到惊吓,难免会伤害它的主人或其他顾客。
很为难: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几家饭店。部分饭店的经营者表示,尽管宠物进入饭店可能导致卫生和安全问题,但如果其他顾客没有主动提出来,饭店一般不会拒绝市民带宠物进店。
“每当看到有顾客带宠物狗来就餐,我们会进行劝阻。但是顾客如果不听劝阻,我们也没有办法。”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禁止顾客携带宠物狗进饭店的问题上感到很为难。
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都表示,对带宠物进饭店的行为很反感。
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益。宠物进入饭店,一方面存在卫生健康方面的隐患。另一方面,宠物天性好动,在饭店等公共场所有可能攻击他人,给顾客带来人身安全隐患。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商家享有监督权和批评权。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有权当场向商家提出要求。如果商家不处理,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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