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增殖放流鱼苗处理方法:增殖放流,年年有余我在大海有条鱼
今年6月6日是全国第六个“放鱼日”,考虑新冠疫情影响,为方便社会公众放鱼,今年大众网首次开设了“碧水责任--山东省2020全国放鱼日暨百万网友联动‘放鱼养水·养护生态’大行动”线上云平台。
网友可线上认领养护包,线下委托专人放鱼,足不出户即可将鱼儿放入大海,实现“我为大海放条鱼”“我在大海有条鱼”的夙愿。
活动期间(6月-9月),养护包将由专业人员在东营、烟台、威海三地进行定点放流。届时,广大网友可以通过直播进行全程观看监督,一起见证认领鱼苗游入大海的特殊时刻。参与本次活动的爱心群众和集体还将获得由山东省渔业协会和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共同授予的“碧水卫士”电子爱心证书,体验“云放鱼”的别样乐趣。
还有你不知道的增殖放流之最全攻略,快来康康
增殖放流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我国的传统民俗中是放生的一种。增殖放流这种做法在过去一直是民间的个人行为,规模小,影响也小。2015年,我国将6月6日定为全国放鱼日。目前,国家农业部和各地政府及渔业部门都非常重视增殖放流这项工作,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
盲目的增值放流对生物物种及环境的危害极大,操作不当反而会破坏整个生态平衡,适得其反。只有依规、科学、文明放生,才能好心办好事,实现增值放流修复渔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怎样才能做到科学、安全放流呢?小编已经做好了全攻略,快点来看。
增殖放流 坚守底线 不越红线
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作为放流苗种。
增殖放流首先要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使用本地种、保证种质纯正、坚持负责任放流是底线,而外来种、杂交种是红线。这些外来物种坚决不能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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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白对虾
大菱鲆
同一物种不同种群也不能乱放
因为同一物种不同种群的生物学特性有差异,习性亦不同,所以同一物种不同种群也不能乱放。
例如,渤海和黄海梭子蟹分属不同种群,增殖放流时就不可南北混放。
水产改良种不得用于增殖放流
日本对虾 (闽海1号、诺亚1号)
中华绒螯蟹 (长江1-2号、光合1号、江海21)
常见的不适宜放流的物种
红耳彩龟(巴西龟)、牛蛙、革胡子鲶、短盖巨脂鲤(淡水白鲳)、红腹锯鲑脂鲤(食人鲳)、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大瓶螺(福寿螺)、下口鲇(清道夫)、罗非鱼、雀鳝、食蚊鱼、露斯塔野鲮(泰鲮)、镜鲤、鳄龟、凤眼莲(水葫芦)、苏氏圆腹鱼芒(淡水白鲨)、虹鱒、大口黑鲈(加州鲈)、眼斑拟石首鱼(美国红鱼)、斑点叉尾(沟鲇)、匙吻鲟(鸭嘴鱼)、杂交鲟、太阳鱼等。
社会放流行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依法申报: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生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时间地点:放流要选择适当的季节,切忌反季节放生。我省一般要求春、秋季晴朗天气开展放流活动,高温、严寒均不利于鱼苗运输等水生动物成活。适宜在海洋、江河、湖泊、水库、城市水系等公共水域开展,严禁在污染水域开展增殖放流。
3.物种选择: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并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应当是本地种,禁止使用杂交种、选育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放生,防止对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4.放流时要贴近水面放,有条件的应采用滑道等设施,减缓苗种受水体冲击,减少机械性损伤,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方式,确保放生效果。要简化活动程序和现场布置,及时做好塑料袋、泡沫箱等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工作。
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奉献爱心,小编这里还有一个简单的方法:
加入碧水责任--山东省2020全国放鱼日
暨百万网友联动
“放鱼养水·养护生态”全民公益大行动”中来
为大海增添新的生机
认领养护包
(养护包内的鱼苗、虾苗均由专业机构选定确保科学安全)
选择投放地
活动期间还可通过直播进行全程监督
足不出户即可实现
科学、文明放流
点滴细流
汇聚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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