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在楼道养狗沟通无果:不如回家伺候父亲母亲
生活在城市里,住着钢筋水泥的楼里,好像大伙都缺觉。
试想,睡眠不好,干啥都会受影响。
在我看到这个帖子的时候,我觉得,这可能是大家的常态。
有网友留言:我楼上那人家养了只狗,晚上折腾到11点,早上5点多就开始折腾,弄得我们下面的人也睡不好。
给他们说了多次了,人家仗着是北京人,就是不听。直接说你们打110吧。这事110管不?要管,我明天就打110。
这个帖子下面留言支招的没有几个,倒是同情这个朋友的人不少。
有不少网友还纷纷吐槽:“我被楼下恋爱的电动车吵醒了!”原来,他们楼下就是电动车棚,每晚电动车的警报声此起彼伏。
确实,楼下电动车警报声、狗叫声,声声刺耳!睡觉浅的人,真的受不了。
话说回来,爱狗人士大有人在。爱狗之心,人皆有之。
但是,不管你是多喜欢狗的人,傍晚遛弯遇到身边蹿出一大型狗,保重吓你一大跳。
也是论你家养得是多么名贵的狗,春夏秋冬,它都会拉屎撒尿。
我所住的单元二楼有户人家,女的出国务工,男的平时戴个白色的棒球帽,家里两个儿子都是胖墩,还养着一条狗“欢欢”。
这个男人平时不遛狗。他家的狗自己下楼,就在楼道口便溺。
一不留神,还以为谁家淘气的孩子拉在绿化带。为此,我没少给物业打电话。物业真乖,悄悄地过来,把这些处理掉以后,又悄悄地缩回办公室。
估计天热,他们都有老年病。反正,每次都是这个模式。
养狗不但费心还费钱。据说,狗粮不便宜。有的人还给狗弄个衣服、鞋子,如果是母狗,还要给狗剪刘海、梳头发,染毛……
养狗的人,一定很有钱。你看每天傍晚,男男女女,一个个出门时牵着狗绳,一家三口,优雅地走着。
但是,纵使狗有百般好,我依然讨厌养狗的人,特别是对那些半夜狂吠的狗,恨不能送到广西玉林,在“狗肉节”上扒皮食之。
倘若,你若对狗深夜扰民,听之任之;我对你的放任,将怒不可遏,在心里问候你们全家人。
听到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位成功男士,和媳妇养了一条比较名贵的狗。
正像网上说的那样“狗穿衣服人露肉”“人吃素来狗吃肉”。
大家看到他们里,每次都亲昵地把狗捧在怀里不是喂食就是亲嘴。人们都以为这对夫妻就是传说中的模范夫妻。
谁知,某天小区来了一位腿有疾患的中年妇女,才知是小伙的母亲。小伙的母亲穿着破旧的男式运动鞋,而他家的狗粮据说每月都上4位数。
不知道他是真爱狗。还是他已经忘了自己的母亲。
从那以后,我一直劝我身边想养狗的朋友:“在爱心和孝心之间,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错过再后悔。”
养狗扰民,不如回家伺候父亲母亲,朋友,你怎么看?
对于扰民的恶狗,我主张朋友们一起来勇敢地维权。正确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先找邻居反映这一问题,请狗主人管好自己的狗,毕竟是邻居,会起到效果的;
2、可以通过社区让社区的人找狗主人谈谈,让狗的主人知道狗叫影响别人休息了;
3、如果没有改观,可以向小区物业管理或者村委投诉;
4、邻居养狗扰民也可以报警,这种情况属于扰民,建议不要采用极端方式解决,应该报警,同时找物业,如果物业调节不好,也可以找新闻将其曝光。
公安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扰民的居民视具体情况而做出处罚:
1、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近重审一遍:养狗扰民,不如回家伺候父亲母亲。
有句歌词是这样唱的:“漫山遍野都是小黄花,抬起脚也不舍得往下踏,
与其做着梦跟你浪迹天涯,不如回家陪我妈……”
所以,不要看到别人养你也养,弄个扰民的狗回家,有那时间与金钱,不如回家陪你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