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知识要牢记,大丰人,关于文明养犬这些你都知道吗
“汪星人”可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
越来越多的家庭加入养犬的队伍
这些可甜可盐的萌宠在给“铲屎官”
带来乐趣和精神寄托的同时
“铲屎官”们很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
不仅影响我们的城市形象
还给社会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时期
为维护优美的人居环境
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
以下“养犬须知”养犬人必须知道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2月1日正式施行。
为切实抓好《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扎实推进全区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大丰区公安局根据上级要求,通过组织社区民警上门入户的方式在城区开展养犬管理集中宣传,各片区社区民警深入市民广场、商业繁华区、大型居民住宅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对《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标准和名录》等内容进行集中宣讲,并通过发放《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悬挂横幅、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增进群众对养犬整治行动的了解。
上门入户
(一)养犬管理实行分区域管理。大丰城区规定区域(北至通港大道,东至五一路,南至南翔路,西至开发区祥丰路、金海路)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之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重点管理区域内应当使用牵引带等方式管束犬只,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无人牵引的犬只,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
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养犬的,提倡每户仅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鼓励饲养绝育犬,禁止饲养危险犬;
(二)携带犬只进入开放式广场、公园等应当服从管理,并避开人群聚集区域;
(三)及时清理携带的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
(四)犬吠影响他人生活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健身步道、候车(机)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以上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的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须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六)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车除外。携带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及其他同乘人员同意;
(七)定期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领取犬只免疫证明和标识。
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兽用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饲养犬只污染环境的,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被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养犬要办证
遛狗要牵绳
粪便及时清
禁养不进门
创建文明城
争做文明人
来源:大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