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的悲伤莫过于一厢情愿:好言难劝该死的,舔狗反击
“请先生赴死”这个梗。
“男人当舔狗就是废物蛋,熬夜加班把身体都熬坏了,自己省吃俭用吃泡面省的那点钱去巴结女人,求着跟你处。”这种行为令人鄙视,两厢情愿的感情需要金钱维持,是虚无缥缈的,很容易破碎。“请先生赴死”这个梗挑战了社会大众的底线,毁三观,绝对不能容忍。
山西大同一对情侣在订婚后四天同房,男方被女方状告强奸。据男方的母亲说订婚宴上给了女方十万块钱的彩礼并立了字,据说婚后一年内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结果二人在婚房内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准丈母娘就找男方谈话并录音,要求现在必须立刻加上名字再补上十万块钱的彩礼。因为男方没有按时间做到。到了第四天女方报警直接告强奸,现在已经被拘留超过了一百零五天。
这个毁三观的报道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大家纷纷表示支持重判,请求先生死刑为天下苍生,开一界天门。我等愿为先生修庙,每日香火不断以儆效尤。还有人留言表示支持十年入狱。为了男同胞觉醒,请求先生赔偿太庙。还有人表示支持支持。为了大义请先生,希望借此可以让千万条舔狗苏醒过来。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性同义是否有个清晰的界限。强奸罪主要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毕竟是弱势群体吗?但在这个案子中我怎么感觉男性才是弱势群体?如果某些个体或者群体想把性同意扩展到事后这样做对吗?为了个体的利益或者群体的利益,这么做未免太无耻了。
原来性同意跟你有没有领结婚证,有没有订婚,有没有确定情侣关系,压根不沾边。按这个逻辑哪怕是结了婚,当时恩爱多年以后离了婚,反手就可以控告强奸,取得财产分配上的优势。因为只要事后不同意,之前的同意也可以随时撤销。这个事件不就是事前同意,事中同意,事后也同意,四天后因为房本没谈拢,然后撤销了同意,反手控告强奸吗?
当然也有好的一面,任何奇葩的案件都会成为推动法治社会更健全的动力。网友之所以请先生fs也是这个意思,法律重判男方才会起到警示作用,让那些抱有不切实际幻想的男人彻底断了想结婚这个念头。
很多人觉得离自己太远了,因为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身边就觉得无所谓。如果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男女对立的本质其实是jj对立的矛盾转移,就像点外卖平台把和客户之间的矛盾转移到骑手和客户之间的矛盾是一样的。实际上,他们在压缩骑手的时间和费用,但一旦出现延误,他们却将责任归咎于骑手,甚至利用骑手来博取同情。我们呼吁大家给予骑手一些包容,因为矛盾转移和各种奇葩现象确实存在。这才是真正的意义,尽管有时会出现延误,但骑手不会缺席,他们终究会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