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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表白的:林语堂式520一生只够爱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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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鼓浪屿爱情故事里,流传最广、也最为动人者,当属林语堂烧婚书了。

1919年,林语堂、廖翠凤在鼓浪屿完婚。后来他们到上海,他征得她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理由为婚书不过是个形式,而且,“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林语堂式做法。

他爱说、爱笑、爱自由、爱游戏人间。他不喜欢一切限制人的东西,诸如领带、腰带、鞋带;同时,他是个认真的人,他认真地对待信仰、写作、生活,而烧掉婚书,也和特立独行,抑或心血来潮,毫无关系,实则恰恰是他认真对待婚姻、家庭的表现。

这是为何?

要解释这一点,我们就要,从头说起。

01 翠凤躲在屏风后,看见的是个无拘无束的青年,一表人才,谈笑风生,衣着随便,而胃口极好。翠凤不觉心动。

实际上,在一开始,无论是林语堂,还是廖翠凤,都不会想到他们彼此才是和对方共度一生的那个人。

鼓浪屿漳州路44号,廖家别墅

廖翠凤的家,在鼓浪屿漳州路上。林语堂就读的寻源中学,也在鼓浪屿漳州路。毕业的那一天,林语堂特意坐在宿舍窗边,“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功夫”。后来他在自传里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要“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作为将来的记忆”。

随后他入读上海圣约翰大学。在那里,他对陈锦端一见钟情。

陈锦端也是鼓浪屿人,当时正在圣约翰隔壁的圣玛丽女校念书。和圣约翰一样,圣玛丽女校也是当时上海数一数二的好学校,比如,后来像林语堂一样名动天下的女作家张爱玲,即出自圣玛丽女校。

陈锦端这个名字,大概是出自李商隐的诗,即《锦瑟》的前两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应当说,这是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同时也带有一种伤感的气息,因为这首诗的后两句为:“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关于陈锦端的样子,林语堂曾在自传里有过一句短短的描述:“她生得确是奇美无比”。她特别吸引他的,还有那种和他一样的天真的孩子气。那时林语堂觉得,她就是美的化身。

他们游公园、看电影。放了暑假,林语堂也常常跑到鼓浪屿陈家做客,表面上是去找他的大学好友——陈锦端的哥哥陈希佐,实际上是去见陈锦端。

青年男女的心事,很快碰到坚硬的现实。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知道了林语堂在追求他的女儿,大不以为然。

年轻时的林语堂

按照林语堂后来的解释,那是因为,陈天恩既是鼓浪屿上的富商,也是鼓浪屿上的名医、名流,看不上他这个乡下穷牧师的儿子,而是要“从一个名望之家”为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

我们不妨将此看作林语堂的一方说法。实际上,当时让陈天恩心中忐忑的,大概另有其因——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而青年林语堂,正处于一个叛逆期。

在大学的假期,林语堂曾在家乡的教会里登坛讲道,称应当将旧约《圣经》看作文学作品,比如《约伯记》是戏剧,《列王纪》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出埃及记》是很好的、有趣的神话和传说——他说,他的这些宣教词,把他朴实的老父亲“吓得惊慌失措”。

毫无疑问,他的这些故事,传到鼓浪屿陈医生的耳中,也让陈医生对是否要做他的未来岳父一事,感到坐卧不安。

但陈医生也不想让青年林语堂难过,他想让林语堂转移一下注意力。钱庄老板廖悦发是他的邻居,女儿廖翠凤尚未许人。他主动跑到廖家去做媒,想要把林语堂介绍给廖家。

林语堂听到这个消息,羞愧的无地自容,感觉自己像是陈医生脚下的一个皮球。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乡坂仔,希望得到安慰,不料家人也都赞成这门亲事。

那时,廖翠凤已经在悄悄地注意他了。他和廖翠凤的哥哥廖照超也是大学同学,因此也不时到廖家做客。后来林语堂写道:“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

对此,林语堂的女儿林太乙也在《林语堂自传》里写道:“翠凤躲在屏风后,看见的是个无拘无束的青年,一表人才,谈笑风生,衣着随便,而胃口极好。翠凤不觉心动。”这些,大概是后来林语堂、廖翠凤在家里讲给女儿的。

这个择婿故事,和《世说新语》的一则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太傅郗鉴听说琅邪王氏的子侄都很英俊,就派门生到王家去。门生回去后对郗鉴说:“王家的年轻人都很值得称赞,他们听说来选女婿,都仔细打扮了一番,竭力保持庄重,只有一个青年在东边的床上露出肚皮看书,唯独他神色自若,好像漠不关心似的。”郗鉴说:“这人真是好女婿!”原来是王羲之,郗鉴随后就把女儿郗璿嫁给了他。

年轻的廖翠凤一眼就看中了林语堂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东床快婿,她心里觉得安慰、高兴。母亲问她:“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

林语堂的大姐和廖翠凤曾是毓德女中的同学。她喜欢廖翠凤,对林语堂说,廖翠凤端端正正、落落大方,一幅大家闺秀的风范,将来一定是个贤妻良母。

对此,林语堂后来在自传里说,他“深表同意”。

在两家人的安排下,二人订了亲。

但婚事却一拖再拖。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按照惯例,他可于三年后在清华申请官费到美国留学。廖翠凤比林语堂小一岁,但在林语堂服务清华三年期满之时,她也24岁了,那时这个年龄的女子都已结婚生子,而她还没有出嫁。她心里天天问:“你怎么不回来娶我?”

1919年,林语堂即将前往哈佛。行前,他和廖翠凤完婚。

老父亲林至诚心里乐开了花,他在平和坂仔的乡下,一直做着让子女入读世界顶级大学的梦,如今这个梦成真了。还有一个称心的儿媳妇同去。他开心地吩咐:“新娘的花轿要大顶的,新娘子是胖胖地唷!”廖翠凤听了,又羞又恼。

婚后三天,二人赴美。

1919年,林语堂夫妇在波士顿

02 她像个海葵,牢牢地吸在一块石头上,吸住不放。这石头就是她的生命。石头如果迁移到哪里,海葵也跟到哪里。

按照今天的话来说,林语堂、廖翠凤的结合,是“先结婚,后恋爱”。

林家女儿林太乙则说,从嫁给林语堂的那一刻起,廖翠凤就决定——“她像个海葵,牢牢地吸在一块石头上,吸住不放。这石头就是她的生命。石头如果迁移到哪里,海葵也跟到哪里……她将为语堂建立一个家。”

在哈佛,他一早就去学校,不上课就扎进图书馆。她买菜、烧饭、洗衣服,精打细算地用好每一枚铜板。他说,他不相信耶稣是童女生的,她听了,觉得他在胡说八道,但希望这些话只对她一人讲,千万不要讲给别人;她盲肠炎发作,他安慰她说割盲肠是个小手术。出院时,天降暴雪,街上不能行车,他弄来一架雪橇,拉她回家。

廖翠凤曾有过的顾虑,都一一消除了。

林语堂也愈来愈喜欢家庭生活。

在哈佛读完一年,因为清华经费的一场变故,林语堂的公费津贴突然没了。他申请到法国为“一战”华工服务,以获得一些积蓄,在欧洲完成学业,哈佛方面同意他可以用法国大学的课程来完成哈佛所需的学分。完成哈佛硕士学业后,他又到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博士。

1923年,林语堂(后排右二)、夫人翠凤(前排右一),与德国莱比锡大学同学合影。

为了维持生活,廖翠凤不得不变卖首饰。她一边变卖,一边心疼,因为西方人不懂中国玉器的价值。这时,她也怀孕了,经济上的窘迫,使他们决定回国分娩。他们订了票,预定在博士论文答辩当天就离开莱比锡。

答辩时,林语堂从一个教室跑到另一个教室,廖翠凤提心吊胆地等待。十一点,答辩结束,他跑回家,她在门口等着,一见他就问:“怎么样?”他说:“好了。”她就在大街上,给他一个吻。

后来,林语堂这样回忆:“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

1923年,廖翠凤在鼓浪屿生下长女。当年秋天,他们到了北京。林语堂出任北大英文教授,一到校,他就向北大教务长蒋梦麟致谢,感谢北大在他留学的困顿之时,通过胡适预支了两千美元给他。蒋梦麟很纳闷:“什么两千元钱?”林语堂这才知道,那在当时堪称巨额的一笔款子,都是胡适自掏腰包寄给他的。对此,胡适一直只字不提。

胡适、江东秀夫妇

像林语堂一样,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其婚姻也是旧式婚姻——依照母亲所定的婚约,在留学归国后迎娶了江东秀。真君子,并不做“家庭革命”。

在北京,林语堂也迅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人物。每两周,林语堂、鲁迅、钱玄同、孙伏园、刘半农、郁达夫等人在北京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聚一次,喝茶、吃面、嗑瓜子、聊天。

那时,鲁迅正在和许广平谈恋爱,但是到几年后鲁迅和许广平在沪同居时,林语堂仍然不明白他们二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为此还跑去问郁达夫:“鲁迅和许女士,究竟是怎么回事?”郁达夫笑一笑,反问他怎么不知道呢?

一直到许广平生下周海婴,林语堂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时鲁迅约他和孙伏园等人合拍的那张让许广平居中的照片,就是“结婚照”,用意在于让林语堂等朋友做事实上的证婚人。

林语堂(后排中间),与鲁迅、许广平合照

至于郁达夫,因为和王映霞的结婚及分手,曾数度激出满城风雨。

相较之下,林文堂喜欢平静的婚姻生活,反而显得特立独行了。

在外,林语堂是新文学旗手;在家,他是“邋遢写”的任性孩子。

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有传言说林语堂已经上了北洋政府的捕杀名单,这让廖翠凤时时刻刻都为他担心。她劝他,不要再写批评文章了,他不听,坚持要写,说:“骂人是保持学者的尊严,不骂人才是丢了学者的人格。”她生气了,说:“你在‘邋遢讲’。”这是一句她喜欢用的厦门话,意思是胡言乱语。

那时她正怀着孕,要生第二个女儿了,她只希望一切平平安安。

对此,倒也不必认为廖翠凤在阻拦林语堂。比如,台湾作家吴念真曾说,他有一次经过村里的树下,听到男人们在聊当年有人在“二二八”事件中如何勇敢、仗义,回到家,却听到他妈妈正在讲那个人的妻子如何用许多废布缝成漂亮的被子,以及如何让小孩改吃比米便宜的面粉食品。

为什么会有这些态度差异?他想了后认为,这是因为男性想到的似乎是打破困境,而女性则想着如何度过困境。

再后来,“邋遢讲”变成了林家的口头禅。

1932年后,林语堂在上海陆续创办《论语》、《人间世》等杂志,同时,他写的《开明英文读本》也大受欢迎。对于林语堂为什么要提倡幽默,还想发明中文打字机,廖翠凤都不太清楚,但是她想跟上他。虽然她依然会说他“邋遢讲”,但这种对话,已经成为二人之间的互相调侃。

林语堂主编的三本刊物:《论语》、《宇宙风》、《人间世》

比如,她说:“堂啊,你还在邋遢讲,来睡觉吧。”他说:“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后来,当三个女儿日渐长大,他们夫妻二人的这种对话方式,对孩子们来说,就是一种日常生活。

林太乙这样回忆说:“父亲身高五呎四吋,母亲身高五呎,两人站在一起,一问一答,非常可爱。他们时常有像相声的对白。”

1935年后,林语堂、廖翠凤旅居纽约,二人之间的这种“相声的对白”愈发多起来。

比如,廖翠凤在烧菜,林语堂站一旁,一边围观,一边说:“看呀!一定要用左手拿铲子,炒出来的菜才会香。”廖翠凤说:“堂呀,不要站在这里啰嗦。”

1931年上海,林语堂一家五口全家福

又比如,林语堂对朋友说:“我像个轻气球,要不是凤拉住,我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她就点点头,天真又骄傲地和声说:“要不是我拉住,他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

想起以前等待出嫁的日子,想起这些年来的生活。她感到越来越满意。她有时盯着他看半晌,林语堂不等她开口,就替她说:“堂呀,你有眼屎,你的鼻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说完,哈哈大笑。

三个孩子成绩都很好。她说:“语堂啊,你的种子好,这三个孩子是真米正鹹(注:不是假货),都聪明。”

但是,随着林语堂名气越来越大,她也不免担心。一天晚上,她问他,会不会嫌她不好?他说,你放心,我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

林语堂夫妇合照

的确如此,廖翠凤是个顶好的妻子。婚姻生活过的愈久,他越是肯定这一点。

他不喜欢矫揉造作的女人,他讨厌在社交场合打扮得花枝招展只会“嘻嘻嘿嘿”假笑的小姐太太。他喜欢廖翠凤的憨直、浑朴。

她照顾孩子,重实际、讲卫生,到了夏天,就把三个女娃的头发剪得跟男孩子一样短,对她们说:“这样凉快些。”孩子大便不通,就让她们吃大匙的蓖麻油,厦门话叫做“肚皮油”;家里有了臭虫,那可是大事,要除虫、清洁,还要把被子搬出去晒。

廖翠凤与三个女儿

林语堂感到很幸福。他写道:“在婚姻里寻觅浪漫情趣的人会永远失望,不追求浪漫情趣而专心做良好而乐观的伴侣的人却会在无意中得之。

当他们在上海时,留学归来的陈锦端也在上海任教。有时她会到林语堂家里来玩儿。她不是廖翠凤的情敌,而是廖翠凤的知己。美满的婚姻生活,让她充满自信。

她和林语堂,都把陈锦端当作重要的客人,但她也会得意地对孩子们说,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说着说着,她就开心地哈哈大笑。林语堂在一边,有点不自在地微笑,脸色也有些涨红。

她理解他,而不控制他。

即便他名动天下,她也坚信,他不会传出绯闻。

约1937年,林语堂与次女太乙、三女相如、长女如斯在纽约

1938年,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一书高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而且持续了整整52个星期,它还译成了十几种文字,风行世界。越来越大的名气,也给林语堂带来越来越多的烦恼。

有一天,一个在上海时就认识林语堂夫妇的交际花,特意在廖翠凤出门买菜的时候来拜访,而且居然坐在林语堂的写字台上卖弄风情。等廖翠凤买菜回来,她已经碰了一鼻子灰,不得不怏怏离去。

还有一次,当林家人在小河上划船,一名“林语堂迷”居然脱得精光,跟船游泳,让他们一家人目瞪口呆。

也是在这本书里,林语堂写了他很多关于婚姻的体验:

他写道:“依我看来,不论哪一种文明,它的最后测验,即是它能产生何种形式的夫妻父母。”

他讲了一个故事,然后写道:“等到亚当第四次走来说没有了那个女伴不能生活时,上帝虽允了他的请求,但要他答应,以后绝不改变心肠,不论甘苦,以后和她永远过下去,尽他俩的智力在这个世上共度生活。”

他写道:“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是在她立在摇篮面前的时候;最恳切最庄严的时候,是在她怀抱婴儿或扶着四五岁小孩行走的时候。”

03 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性别不同、兴趣不同、本来要过两种生活的人共过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

1966年,林语堂离美归国,定居台北。

1966年,林语堂夫妇返台在机场.

在阳明山,他自己设计了一栋房子:白色围墙中间,开着一扇红色的大门。院子里,有草木、有鱼池。入户,中间是客厅,左右分别是书房、卧室。一个大大的阳台,面对着青山。他在院子里叼着烟斗看鱼,坐在阳台上看山,心里想:“如果可以养一只鹤,多好。”

约1966年 林语堂阳明山故居景观

廖翠凤操持家务多年,到了阳明山有了佣人。他们一起进城,吃海蛎煎、炒米粉。最妙的是人人都讲闽南话。到永和去吃猪脚面线,听老板讲:“大郎做生日,囝仔长尾溜,来买猪脚面线添福寿。”他们听了,哈哈大笑。

林语堂喜欢在街上找小孩玩儿,有一次他到中山北路一家文具店,看店的是一个小孩子,一说错话就脸红。他就想:“非买这个孩子的文具不可。”他解释:“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大人不要失其赤子之心,应该留点温情,使心窝处有个暖处。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奸巨猾了。”

约1966年 林语堂阳明山故居外景

许多年前,他在上海写过一篇文章,其中写道: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1968年 林语堂在阳明山家中弹琴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1969年 林语堂阳明山故居阳台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检点了一下,他认为,这些愿望,十有八九都已经实现了。

他觉得,很快乐,很幸福。

结婚五十年时,老两口照照镜子,发现面相已经极为相似。

1969年林语堂夫妇结婚五十周年,宴会中(阳明山故居)合切蛋糕

80岁时,林语堂写了一篇《八十自述》,其中,他写道: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 ‘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林语堂夫妇晚年生活

“婚姻生活,如渡大海。”他还对子女说:“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性别不同、兴趣不同、本来要过两种生活的人共过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养督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1976年3月26日,林语堂在香港病逝。

之前,他住在女儿家中。那时他已经坐在了轮椅上,陈锦端的嫂子来做客,他从她那里听说陈锦端住在鼓浪屿,高兴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女儿觉得,那一刻,他又成了个天真的青年人。

夫人说:“语堂,你不要发疯,你不会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

六个月后,林语堂撒手人间,女儿林太乙想起白居易的《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阳明山故居中,书房里摆放的家人合影

她觉得:“父亲虽然如此随和,在他心灵深处还有个我们碰不着的地方。那也许因为他是天才,天才要有天才伴,而我们仅是普通人。有时我们甚至感到我们的家庭快乐是他任导演创造出来的戏。他有时居然会说他感到寂寞,因为没有人爱他,令我们听了莫名其妙。他说过:‘人的特征是怀有追求理想的愿望,住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梦想另一个世界。一个人的想象力越大,越难感到满足。人类是全靠想象力才能进步的。’这是他由衷的话。”

但也就像林太乙所观察的那样,他是一个“现实主义的理想家”。

比如,他曾经这样说:“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悠闲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寸一分呢?”

所以,我们也丝毫不必怀疑,林语堂所感受过的家庭之乐。

家,就是他的尘世天堂。

1969年 林语堂在结婚五十周年,送太太廖翠凤一枚金别针(阳明山故居)

1987年,廖翠凤在香港去世,享年九十。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她的老顽童,曾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JamesWhitcomb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OldSweetheart)

WhenIshouldbeherloverforeverandaday,

Andshemyfaithfulsweethearttillhergoldenhairwasgray,

Andweshouldbesohappywheneither’slipsweredumb,

Theywouldnotsmileinheaventillother’skisshadcome。

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THE END-------

1,林语堂,《生活的艺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林语堂,《从异教徒到基督徒》,湖南文艺出版社,2016年

3,林太乙,《林语堂传》,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9

4,钱锁桥,《林语堂传:中国文化重生之道》,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

作者|何书彬 编辑|木木 |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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