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多久会造成干性溺水 离开泳池也可能淹死,干性溺水
(本文来自科普中国微平台,作者: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副主任 陈志,原创作品,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导读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一个男童游泳时没问题,可回家午睡后一小时却在床上没了呼吸。有人解释说这是干性溺水引发的。有人说这是二次溺水导致,那么什么叫做干性溺水,什么叫二次溺水?为什么人不在水里还会溺亡呢?
1干性溺水、湿性溺水和二次溺水,是怎么回事?
“干性溺水”是相对“湿性溺水”的概念。区分二者主要是看吸入肺里水的多少。干性溺水患者肺里仅有少量水,但吸入的水刺激喉头部位产生痉挛,使呼吸道梗阻导致缺氧。此时,如果抢救及时,成功率非常高。
溺水,医学上称为淹溺。大部分人在淹溺的早期喉头会发生痉挛,使声门关闭,此时肺里的水并不多,被称为“干性淹溺”。其病理本质是由于“喉头痉挛”导致人体缺氧窒息。这个时候如果能及时被抢救上岸抢救成功的几率非常大。但如果溺水时间很长喉部肌肉松弛了,水大量进入肺内,就变成所谓的“湿性淹溺”,就是我们理解的溺水。“干性淹溺”和“湿性淹溺”都可以直接导致死亡。对溺水导致直接死亡的病人进行尸解,发现处于“干性淹溺”状态的概率在15%左右。其他85%处于“湿性淹溺”状态。
不管是“干性淹溺”还是“湿性淹溺”,都是特指人在水中淹溺时的2种特殊状态。溺水者被救上岸以后,抢救人员并不能从某些特定症状中判断患者是处于“干性淹溺”还是“湿性淹溺”状态。但不管是哪种状态,其抢救的方法是一样的。
临床中也不存在上岸之后出现的所谓“二次溺水”,所有的症状都是患者在当初水中淹溺后导致的继发性病理改变造成的。
淹溺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溺水直接造成呼吸心跳骤停,另一种是继发于淹溺出现的人体各种综合病理反应。如淹溺导致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急性过敏。
2导致男童死亡的原因真的是干性溺水吗?
对于男童游泳回家后1小时后在床上死亡,其死亡原因并不是传闻所说的“干性溺水”,淹溺后导致的继发性病理改变造成的,最常见的有2种原因:一种情况是淹溺本身引发的一种恶性并发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造成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指一种由各种原因导致肺毛细血管弥漫性损伤引发的致命性急性呼吸衰竭。进行性呼吸窘迫和难治性低氧血症为其临床特征。具体机制上不清楚,可能与溺水时水进入肺部出现的“病理性盥洗”有关,外源性水广泛地损伤了肺部毛细血管,同时破坏了肺表面活性物质,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的病理生理改变造成的。
另外一种情况可能与过敏有关。自然界中的水含有各种杂质,进入人体后如果机体对其中某种物质致敏,可能会发生急性过敏现象。最危险的情况就是过敏引发的急性喉头水肿造成的气道梗阻窒息。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对游泳池中的消毒剂——氯致敏。所以有这种情况的人不能到人工游泳池中游泳。
所以人们认为的“离开游泳池后人就安全”了的观点是不全面的,即使溺水者被救上岸,还有可能会发生危险。
3如何识别淹溺危险和急救?
淹溺导致的危险主要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溺水直接造成呼吸心跳骤停,另一种是继发于溺水出现的人体各种综合病理反应。
第一, 如果溺水者上岸后被发现神志不清,呼吸停止或仅有微弱的濒死样呼吸,说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心搏骤停状态。此时应立即在现场进行心肺复苏的抢救。心肺复苏的顺序应该按照A-B-C顺序进行。即首先开放气道,清理口鼻里的异物,如泥沙和水草。开放气道时应注意保护颈椎。特别注意的是此时不能控水。因为控水第一无效,第二拖延了心肺复苏实施的时间,对抢救不利。开放气道后给予2次人工呼吸。成人口对口,婴儿可口对口鼻通气。然后按照每分钟100-120次的频率进行持续的胸外按压。按压30次后再进行2次人工呼吸,即30:2的比率进行标准的心肺复苏抢救,直到专业人员到来。
第二,有的患者溺水后,虽然没有发生呼吸心跳骤停,但是仍然会存在危及生命的严重并发症。如之前提到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急性过敏。当患者上岸后出现大面积荨麻疹、剧烈咳嗽、喘息、呼吸困难、喉头哮鸣,或者意识改变如倦怠、嗜睡、昏睡、谵妄、木讷、反应迟钝等都意味着病情严重。此时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提高警惕,严密观察,及时送往医院就医。现场急救时应注意保暖。有呕吐的病人应保持稳定的侧卧位,保护好呼吸道,及时清理口中的呕吐物,预防呕吐物返流气道引发的梗阻窒息。
第三,以上两种情况都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让急救车尽快到现场进行专业处理。
4如何识别溺水?如何预防?
第一,识别:多数溺水者在早期并不是象人们想象的那样会大声呼救或摇动手臂示意。而是静静的在水中漂浮然后慢慢下沉,临床上称为“寂静淹溺”。此时,需要周围的人具备丰富的经验,早期识别,及时反应。
第二,不管是否会游泳,每一个人都应该接受淹溺防护知识的培训,成为生存必备技能。
第三,不要到无人看管的野生水域中游泳。
第四,量力而行,做好准备活动,预防水中意外。
第五,不建议为了延长水下时间,在水面上进行过度换气的尝试。
第六,预防家庭淹溺。常见于老人洗浴时突发疾病,婴儿洗浴时监护人大意离开造成的意外。洗浴前不能饱腹或饥饿,预防突然起身造成的体位性低血压引发晕厥。
第七,成人或儿童在水中出现的轻微呛水引发的一过性不适和短暂呛咳,如果症状不重,或很快消失,并不会出现严重问题,家长不必过度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