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总数:野生动物名录,扩容
仙鹤恋石狮,湿地过牛年。去冬今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鹤首度造访石狮,至今仍在石狮湿地公园越冬,引来了省内各地摄影师、观鸟爱好者来石狮观鹤。除了白鹤,石狮还有多少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这是《名录》1989年1月发布施行以来,首次迎来大幅调整。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8种(类),那么,与石狮有关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这些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一番采访。
▲翻石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摄于石湖海岸)
名录调整:列入野生动物988种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年发布后,直到这次大幅调整之前,除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外,没有进行过系统更新。
新《名录》变化很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大大增加。从这组数据中,变化之大可见一斑:
——在保留原《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比原先受保护物种总量还多。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将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
——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8种(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上述物种中,686种为陆生野生动物,294种和8类为水生野生动物。
▲白腰杓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摄于水头外线)
石狮鸟类:诸多种类保护升级
“对于石狮而言,此次《名录》调整影响最大的当属鸟类。”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林业资源站林明富表示,近年来石狮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湿地公园、水头外线以及沿海岸线成为鸟类栖息地,越来越多的候鸟、旅鸟来石狮越冬迁徙,“鸟类保护升级,是一件大好事,也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与原《名录》244种相比,鸟类重点保护对象增加150种之多,达到394种,其中,二级升一级31种,新增一级20种,新增二级130种。根据泉州林业部门统计,全市有鸟类300余种,鸟类种数占全省55.1%。此前,泉州市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黑鹳、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3种,去年白鹤的加入,使之增至4种;二级保护鸟类原有51种。
据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委员会主任委员、泉州市观鸟学会会长吴轲朝介绍,此次《名录》调整后,泉州市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名录,结合官方数据及近年观测情况,初步统计增至10余种——
从“三有动物”直接升为一级的,在泉州地区有:勺嘴鹬、黑嘴鸥、黄胸鹀、青头潜鸭。由原二级升为一级的,在泉州地区有:小青脚鹬、黑脸琵鹭、卷羽鹈鹕、黄嘴白鹭、游隼、乌雕。新增的二级保护级别的泉州鸟类还在进一步核对当中。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白鹤,刚刚升为一级保护鸟类的黑嘴鸥,2月24日也在水头外线湿地被发现,“一群有32只,过去黑嘴鸥主要出现在厦门”。
吴轲朝表示,根据泉州市有关部门的安排,目前观鸟学会正对本地区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名录进行梳理更新,届时将由相关部门正式发布。
▲红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摄于石湖海岸)
水生野生:中国鲎列为国家二级
记者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了解到,在调整后的《名录》中,共有302种(类)按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其中升级21种(类)、新增215种(类)、保持不变66种(类)。
“《名录》中,渔船出海易误捕的海龟科调整较大。”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红海龟、绿海龟、玳瑁、太平洋丽龟均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家较为熟悉的黄唇鱼也升级为国家一级。
新增的名录中,原福建省重点野生水生保护动物“中国鲎、锦绣龙虾”等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花龟、乌龟(中华草龟)、闭壳龟属所有种等“地龟科”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值得注意的是龟、鳄类、蛙类已于2020年调整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保持不变的名录中,较为关注的如中华白海豚、中华鲟仍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科所有种皆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而海马科所有种皆为国家二级及以上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岩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摄于古浮湾)
升格扩面:违法成本明显升高
重点保护范围扩大、保护级别升级,意味着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将明显加大,违法成本也明显升高。“保护级别不同,法律上针对打击盗猎、非法走私、非法贩卖等有不同的量刑标准。”有关人士表示,《名录》调整,给一大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带来新的契机。
《名录》大幅调整,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关人士指出,特别是对受威胁物种种群与栖息地,应结合保护地建设,加大力度保护珍稀物种的栖息生境。此外,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迫在眉睫,应通过各种载体图文并茂地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特别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在花鸟市场、海鲜市场及餐饮场所消费时,要提高警惕,避免误购、误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如海南画眉、台湾画眉、棕草鹛画眉、鹩哥等新增为二级保护动物;中国鲎、锦绣龙虾等新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法规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一提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食用为目的捕食野生动物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2018年3月8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通告》,明确我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禁止猎捕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即“三有”)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10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另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记者 林恩炳 林富榕/文 茅罗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