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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在路上落日治愈系风景3分钟:在这样天堂般的风景里徒步

人气:431 ℃/2023-10-29 02:13:49

上到高地的第一个清晨,是一个晴天。

这个晴天意外的利索,温度还没升起,蓝色天空的饱和度已经破表,没有半点风雨欲来的阴影。我站在清晨雾气散去的Dochart湖边陶醉,岸边的芦苇被深秋慷慨的冰霜压完了腰身,脚下的湖水微微地荡着,并没有打湿我双脚的企图。湖对面,一座堡垒的废墟正从雾中走出来。

今天该做什么呢?

当然是要去徒步。我对自己的问题感到好笑,又有一点点即将出发的骄傲。在高地除了驾车,我只有徒步的愿望,但是却没有任何计划——因为在苏格兰,天气跟薛定谔的猫一样,依靠的是打开盒子时的运气:有时晴天两个字笔墨未干,老天已经愁云惨淡地哭花了脸;有时却能在风雨之后得到一个让人融化的晚霞……我不执着,碰到晴天能多拍几张照片,阴雨天才是这里的真面目。也许,放低期许就是对苏格兰的尊重。虽然还没学会如北欧人一般享受坏天气,却也习得了英国人的将风雨置于冲锋衣之外。

回到昨夜留宿的B&B吃早餐。

这是在英国旅行时我非常喜欢的一部分。现在大热的airbnb不过追随者,Bed & Breakfast其实在这个国家流行已久:Hotel懒得扎根在广阔的英式乡间,Inn则流连于驿马之途,只有B&B跟它们的主人守住一处静谧,你得服从主人选址的偏好以及早餐的手艺。多数时候,这些地址就是一夜酣睡的预告——也许天黑后寻找卫星导航覆盖不到的落脚点,醒来在农场绵羊轻柔的抱怨里。推开窗,你会多少明白人定居于此的缘由,或是后院潺潺溪水,或是山峦远景线条,也可能只是一树清香的苹果花……它们甚至会成为你dream house的灵感来源之一。

Airbnb标榜的是住进当地人家产生的互动,这根本就是B&B的精髓。谈话可能发生在噼啪的炉火前,或用心准备的早餐时。秋天不是忙碌的季节,昨晚只有我跟邻屋的一对情侣入住。主人John很是宽容,容许邻屋的狗狗Poppy——一只毛色非常漂亮的德牧,也跟他们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我从湖边回来晚了,他们已经吃完要动身。原来大家的计划一样——乘火车沿West Highland Line向北,再回头走West Highland Way徒步回来。John也来关注我的行程,他的家其实就在高地munro之一的Ben More山脚,遇到太多爱好徒步的人,他甚至架了个摄像头在大门口——在facebook加个链接,让大家想知道山上是否下雪了。

这是苏格兰西部的待客之道。

在这里公路、火车、徒步者并肩前进,每一种速度的风光都是饕餮盛宴,让人简直被太多选择宠坏。151公里的WHW是英式经典,把人从苏格兰最大的城市格拉斯哥一路带到英国最高峰Ben Nevis山脚,而且过程绝对比结果精彩——沿途有娇美的洛蒙德湖、荒凉的兰诺和沼泽、特罗萨克的丰沛森林和蜿蜒陡峭的科河谷,毫无意外地成为英国最受欢迎的长途徒步线路。

Crianlarich和下一站的Tyndrum都在高地与洛蒙德国家公园的重叠之处,刚刚好避开湖边的人潮,又有着沁润了水色的苍茫。我把车停在了火车站,却没有找到售票处。这个车站已经是高地标配,一左一右两个站台,除了钉在墙上的时刻表,唯一的问讯处就是一台标有“information”的电话。Tea Room漆成墨绿的木门已经贴上了告示——“不提供火车时刻咨询”。

不要紧,跳上火车找乘务员买票就好。这两个小镇相距不到10公里,车行不过几分钟,周围的乘客大概因为整晚的长途乘车有些疲累而慵懒,只有我在自己心心念念的列车上盯着窗外五彩的秋天,激动得朝每个人傻笑。很快,就落脚在West Highland Way的路线上了。

路的开端是一片被复原不久的树林,密度和高度恰好到让人想呵护的程度,路边小小的信息牌上介绍了这里的居民,田云雀和黑山鸡。这个时间温和而安静,薄薄的云让光线降低了两档,眼睛感到舒适。此刻风的动作就是在写一首诗,“当我爱你时,风中的松树,要以他们丝线般的叶子唱你的名字”,聂鲁达的句子跳进我的脑海里。这一刻的温柔触动,大概是苏格兰不常为人见的一面。很快树林对视线的干扰撤退,铺开的是满地的石楠和蕨类,远处邻镇的山峰已经看得到轮廓,昭示着温差的黄色和红色在阳光下简直有些过分,让我的相机一再埋怨今天的对比度。

在路上偶遇的小湖边坐下,脚边的石碑上刻了一枚宝剑,据说苏格兰的大英雄罗伯特Ÿ布鲁斯被英军追缉,他的部队把武器扔进了这个湖里。这位14世纪的国王领导了苏格兰对英格兰的独立,苏格兰各地都流传着关于他的传说。我刚刚坐下想喝口水,一阵黑色旋风袭来,这不是Poppy吗?很快我的邻居John和Ellen就来到了眼前。原来他们坐火车北上了两站,不到两小时,已经走完了一站路的距离。

也许是双腿已经习惯了先前的节奏,他们没有跟我闲聊多久就继续前进了,我的心情更悠闲了——两个小镇之间才两小时脚程?这意味着剩下的路途刚好消磨掉一个下午。不过也必须提醒自己:英国人徒步速率惊人的快,好几次徒步路线上的指导时间写的是1.5小时或2小时,总得花上3、4个小时才回得来。

“我们纯粹只需要将乡野留在那里,甚至我们仅仅是开车到它的边界,朝里张望。因为这样可以让我们确信自己是理智尚存的生物,这属于地理希望学。”

——罗伯特﹒马克法伦

抬头看着Crianlarich群峰的柔和线条,是啊到底为什么要来徒步呢?我可以坐在火车车厢里,抚摸着窗户上阳光的温度,让秋天绽放的颜色占据眼球的各种线程。但当走在四下无人的小路上,伸手就能触碰松枝上轻柔的胡须、地面上潮湿的苔藓;让清爽的空气跑进肺里;兴奋时,跃进石楠花紫色的怀抱;所以,是因为这样的“第一类接触”吗?还是精神上的放空,与现实的暂时隔绝?

去徒步,对于《涉足荒野》的女主角Cheryl来说,一开始只是想要离开现实的生活,离开母亲去世后那个令人厌恶的自己。徒步PCT的路没那么简单,肩膀上难以承担的重量,脚下不合适的鞋子,遇到毒蛇、大雪和图谋不轨的人,攀过巨石,趟过激流,愿望回落到只想要享受马桶、厨房和可以聊天的朋友。然而路还是得走下去。当接近终点时,她在加拿大的湖边扎好帐篷,写下“其实我也害怕,但结束这次旅程后,我要改掉自己的名字”。加拿大宽厚的针叶林充满着昭示希望的绿色,温润得如同可以遮挡忧伤的肩膀。这一刻,终于与自己、与过去达成了和解。

这趟徒步,就是一次救赎,是一本福音书,是一次接受现实拥抱未来的旅途。

After I lost myself in thewilderness of my grief

I found my own way out of thewoods.

所以,有些人是为了忘记过去,有些人是为了挑战自己,而我,今天走的路程还不到10公里,对记忆的硬盘删减剔除还谈不上,大概只是要寻找一种状态。在徒步的路上,你的鼻子变得敏锐,平衡性变得更好,你的方向感像是尘封在衣橱底层的地图,一下子出现在眼前,你变成了一个经过良好训练的ranger,留心路边的标记,风吹的方向,空气里各种气息的痕迹,好像那些生活在几万年前无依无靠的原始天性,又从你的身体里醒来,企图抓住任何可以辨别的线索,建造旷野中的安全感。

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street.

今天的线路沿着河水前进,一会儿就带我离开公路的影子,走进森林的腹地。秋天的光线足够炙热,躲到树林里时,穿透下来反而是理想的强度。尤其映在水面上,金黄的叶片随着水流慢慢下游,你的眼睛真想去抓住它们。

很快我就走进了Fillan河的流域,这里水面开阔平缓,据说是水獭的栖息地——尽管今天它们并没有出门晒日光浴。在河水下坠的地方,一座漂亮的、带着时光打磨痕迹的石桥跨越在水面上,桥下是零落的水泥管道。我拍了好些照片,走回步道时看到一个人正拿着地图边看边打量周围。

“你是徒步WHW吗?应该是这个方向,路标在那个树丛里。”因为我也找了好一会儿,所以明白他在地图上看什么。

“谢谢。”

他拾起脚下的登山杖,大步流星走进成排的金色里。

徒步时,常常会遇到一言不发、一味向前走的人,似乎纬度与话语也有着关系——越往北,人们交谈得越少。到了挪威这样的北欧国家,不说话是种礼貌。我沿途遇到的步行之人,不管是身负各种装备还是轻装上阵,都有一种沉默的满足感。穿过洛蒙德湖上到高地时细雨蒙蒙,雾气从两侧的山中涌出,能见度变得极低。索性把车停下,走出来伸展一会儿。马路对面有两个人影从远处靠近,冲我摆摆手又走进前方的雾里,不见了。

我愣了一会儿,竟然担心这会是幻觉。一个阴郁微寒的雨天,于是有了梦的颜色。

走进第三段,这里是巨人的花园,遮天蔽日的苏格兰松树正在向壮年前进,它们的枝干依然温柔多于坚毅,雾气沿着身后的上坡路漫了上来,好像是追逐我的军队。苔藓在这里找到了最适合它们的家,一些颜色发白如同到了可以给孩子们讲故事的年纪,一些还茂盛得要从树枝上垂向地面玩耍,躺在地面的树干很明显是被人砍倒的,然而为什么依然留在这里让苔藓将它们与周遭包围成一个整体呢。

经过一段大口喘息的无情上坡路,我站在了山谷的高处,再次看到了Crianlarich的层叠山峰。原来我兜了一个半圆,才又回到它们的视线里。阳光已经上升到了峰顶,山谷里有炊烟飘起,有人在谷底的一块平地上支好了帐篷,正生火做饭。他的同伴穿着红色冲锋衣,坐在一旁研究一张摊开的地图。

在这里露营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对自己说,红衣少年对我招招手,我也招招手,想问问他知不知道这里离镇上还有多远,可隔着50米的垂直距离和50米的水平距离,我没有开口。掏出手机看看,只剩30%电量了,没有手机信号,直觉告诉我,沿着这条看似笔直的小路,终点应该不远。

路稍稍地转了一个角度露出一个观景台,一帮格拉斯哥人正喝着啤酒谈笑着,好奇地问我来自哪里,我赶紧问他们这里离Crianlarich还有多远,“不远了,大概走半小时就到了”,有人很笃定地告诉我。“那太好了!你们是要去Tydrum吗?”“对啊,我们打算今天到那里过夜。”

虽然还不到下午六点,但日渐暗淡的光线真让我为他们担心,何况,这些只装备了几瓶酒的人还有一位拄着拐杖的同伴。

晚霞在天边融化成紫色的水彩,光线越来越虚弱,我走在砂石小路上,不时避开脚下的泥坑,感受着山谷中的凉风,觉得很安全。一群吃着晚餐的牛挡住了我的路,远远地看到它们时我还在搜索是不是有牧人在附近,然而并没有。看着这些跟我一般高的动物,暗中祈祷身着红衣的我的不合时宜的出现,不会让它们把我一脚踹进山谷里,于是把相机收回包里,开始慢慢前进,我走在了路与草地的交界,遇到的牛似乎都无动于衷。一只带了铃铛的小牛突然沿着小路丁零当啷一路小跑,让这些停在路上的牛都自觉让出道来,我也跟着它加快了脚步。带我闯关成功后,小牛又继续在路边吃起了晚餐,都没有给我一个调皮的眨眼。暮色中回头看看它们,笑话自己太没有经验,若像电影Into the Wild里潜入阿拉斯加,孤身走在雪原,那些最低配置的松鼠都要笑话我吧。

比起阿拉斯加的wild,我更喜欢另一个词,英国人很爱用的wildness——威尔德尼斯。发音更轻柔,甚至有一些法语的短促,比起字正腔圆的wild,似乎更适合这个国家温和的自然。毕竟大不列颠岛上,并没有真正的无人之地,也没有让人胆怯的大型捕食者,这里有一种英式的礼貌——让你觉得亲近,又不会侵犯到任何隐私。

还是一种直面自然的准备时态。

摸黑下到了山谷底的A82公路上,幸运地抬手就有人让我搭车。连夜驱车前往威廉堡的女孩,送我回到了温暖的旅舍。翻到自己曾抄下的一句话,“当一个人能够如此单纯,如此觉醒,如此专注于当下,毫无疑虑的走过这个世界,生命真是一件赏心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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