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宠物百科>综合>狗狗>正文

遛狗不拴绳会怎样处理:遇到遛狗不牵绳的情况

人气:107 ℃/2024-04-13 02:03:33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家中都饲养犬只,闲暇时间出门遛狗散步已成为群众休闲方式之一。但是关于如何文明养犬,你真的了解吗?

“平安厅”局长信箱收到市民吕先生(化名)来信反映,前山有两个住宅小区的一些住户,出门遛狗不牵绳,对小区内老人、儿童以及其他规范养犬住户造成不良影响。其他住户多次与遛狗不牵绳的当事人沟通,但没有效果。吕先生希望公安机关能积极处理此类事件。

收到来信后,香洲分局民警前往现场核查情况。发现市民冯某和颜某饲养的犬只符合要求,并均已接种疫苗并已办理养犬登记证,但确实存在不牵绳遛狗的行为。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依法依规文明养犬。

网络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犬绳牵领犬只;

(二)为犬只佩戴犬牌;

(三)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四)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时搭乘公用电梯;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

(七)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用犬绳牵领时,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如果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文明珠海随手拍”、微信公众号“珠海城市管家”,或致电我市各养犬登记服务点反映。

温馨提醒

“平安厅”信箱平台已增加微信小程序功能,通过该小程序,可以向“厅长信箱”或者全省21个地市公安局和横琴粤澳合作区公安局“局长信箱”写信反映情况,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也可以通过“珠海公安”微信下方菜单直接向珠海市公安局“局长信箱”反映情况。

写信时市民需实名,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会严格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

特别要注意的是,“平安厅”不受理报警、报案,不接受紧急报警求助。当公民发现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出现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报警。

搜索更多有关“遛狗不拴绳会怎样处理:遇到遛狗不牵绳的情况”的信息 [百度搜索] [SoGou搜索] [头条搜索] [360搜索]
CopyRight © 2021-2024 宠物百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