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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三省灭门案说明了什么?两起,灭门案背后的真相

人气:257 ℃/2023-11-19 09:03:21

最近媒体上报道的两起灭门惨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一是5月10日山东济南某老师因自己的孩子遭受村支书儿子的霸凌,沟通无果后愤而将村支书一家3口杀害后自杀;二是5月11日辽宁东港一六十多岁的老农民因土地纠纷问题,心里憋屈,一怒之下,拿刀报复,造成了包括村干部家人及亲戚、三轮车司机和草莓商贩等在内的7死5伤的惨剧。第一个凶手是老师,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在当地口碑很好的骨干教师,最终选择了与施暴者全家同归于尽的极端做法,该是多么的无奈和绝望;第二个凶手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属于弱势群体,竟然也制造了惊天血案,又蕴含了多大的愤恨。真应了那句俗话:兔子急了也会咬人,这两起惨案,都属于典型的“兔子咬人”类的案件。

“兔子咬人”本是一种反常的现象,那么从这种现象中,我们能探究出什么真相呢?

一是当今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不容乐观。这两起案件都与村干部有关,第一个案例是村干部的儿子霸凌老师的儿子,老师和村干部沟通后不仅没有丝毫作用,他的儿子遭到村干部儿子的霸凌反而变本加厉了,直至被打得昏迷,老师忍无可忍,这才酿成了血案。人们常说什么样的人家出什么样的孩子,村干部的儿子肆无忌惮地霸凌其他学生,明显是狗仗人势,这就可以想象这位村干部是什么样的人了:一定是以权压人,仗势欺人,蛮横霸道,不讲道理的人,否则,当老师主动和他沟通的时候,他本应该教训自己的儿子,他的儿子自然会收敛;从他儿子的表现来看,这个村干部恰恰是做了相反的事:不仅没有批评儿子的不当行为,反而对这种行为进行赞扬和鼓励,甚至说:“怕什么,有事老子顶着呢!”于是他的儿子才敢有恃无恐,为所欲为,最终酿成了大祸。

第二个案例是村干部在分配土地时明显偏袒自己的亲戚,欺负老实巴交的老农民。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老农民的土地纠纷竟然与村支书的9个亲戚都有关联,如果说这里没有猫腻,恐怕三岁小孩也不会相信。这位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媚上欺下就是不争的事实了。

由此可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村干部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欺压百姓绝不是个别现象。农村党支部作为作为党的最基层的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理应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相反却被一些不良的村干部所把持,变成了欺压百姓的工具了。究其原因,一是村干部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党的宗旨和理论并不能深入领会和认真执行;二是本身处于底层,对于仕途上的升迁没有太多的追求,加上“天高皇帝远”,监督缺乏,所以导致他们目无法纪、胡作非为就不值得奇怪了。

二是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希望越来越迫切。这两起案件无论是哪一种,都是杀人者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求,求之不得而产生绝望心理,产生绝望心理后才铤而走险,放手一搏,直至鱼死网破。仔细梳理这两起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在杀人事件发生之前,两个杀人者都找了当事的村干部进行了沟通,申诉,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可见他们一开始根本没有杀人的动机。试想如果他们合理的诉求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满足,也绝不会造成血案。可是他们偏偏遇上了傲慢的村干部,这些霸道的村干部在践踏他人尊严的同时,也践踏了自己或家人的身家性命。这就是典型的“双输”结局。

“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句话,表达了中国底层百姓最朴素的愿望,这些弱势群体其实很容易满足,有了基本的期盼也会让他们具备很强的忍耐力,过得去就行才是日常心态。当他们基本的诉求都落空,基本的尊严被践踏,他们忍无可忍后难免会孤注一掷,这就会发生“兔子咬人”的反常现象。可见,“兔子咬人”的罪责不在兔子的一方,完全在于被咬的人的那一方。希望人们,尤其是手中握有权力的村干部们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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