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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的欧洲 清朝时期的乌兰察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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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十九世纪中后期的反侵略斗争及内乱战争对乌兰察布的影响一、十九世纪中后期乌兰察布地区的反侵略斗争

19世纪后,中国封建社会日益衰落,清政府的统治日趋腐败。与此同时,资本主义列强向东方的侵略扩张日益紧迫。1840年(道光二十年),英国发动了第一次******战争,以武力打开了中国的门户。随之,法、俄、德、日等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相继入侵中国,这一年也成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中国开始变成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从此,中国人民开始了反帝反封建的艰苦而漫长的斗争。

从第一次******战争开始后,今乌兰察布地区虽远离战争的主战场,但察哈尔右翼四旗的蒙古总官、参领、章盖进行了捐马,支援了这次反侵略战争。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夏,由于战争形势紧张,清政府急令察哈尔都统预备察哈尔蒙古精兵2000名,“驻札口上游牧听候调遣”,同时命令该部迅速启程赴天津,并委派八旗都统僧格林沁等传旨申谕察哈尔骑兵“务各奉法在途行走,速抵天津。”五月二十七日,道光帝谕令察哈尔都统铁麟说:“著铁麟、敬穆预备察哈尔都统精兵2000名听候调拨……再于商都达里冈爱挑备壮马2000匹,所需器械、兵甲、帐房、马乾,著一并预备”。铁麟接旨谕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即将蒙古官兵2000名、壮马2000匹备齐,并将这批马匹游牧于博罗柴济(距张家口北附近)。应征的马匹中含察哈尔右翼四旗的马匹。第一次******战争中察哈尔蒙古官员兵丁共捐马2550匹,察哈尔军台札兰章京旺楚克等捐马1050匹,太仆寺、商都等牧群的官员也捐输了马匹。清朝以“捐输”的名义,向各蒙旗大量征用银两、马匹,调遣骑兵,加重了蒙古人民的经济负担。

第二次******战争爆发后,1858年(咸丰八年)春,英法联军攻占广州后扬言要进犯天津。清政府调集察哈尔马队2000人防守山海关。五月,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口,清政府令僧格林沁从察哈尔新调马队1000人,加上从山海关转调的2000名察哈尔马队蒙古骑兵,是当时总兵力的三分之一。但第一次大沽口战役在英法联军的攻击下,很快失败了,导致大沽口失陷。1859年(咸丰九年)六月,第二次大沽口战役后,僧格林沁新调察哈尔马队2000人,从乌兰察布盟(含四子部落旗)征骑兵500人,集中于绥远城备调,增兵备战。

1860年(咸丰十年),第三次大沽口战役中,察哈尔骑兵3000人参战,为驻守天津八里桥主力,战争开始后他们全线出击。据当时参战敌军忆述:“从四面八方正对着我们就出现了无数用长矛和弓箭武装起来的骑兵,又整齐又迅速地向前冲来……鞑靼骑兵的人数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地增加,很快,我们整个战线都遭到迂回和包抄”。但这场战争以清朝失败而告终,英法联军炮火的轰击,造成了蒙古族骑兵的大量伤亡。为了这次战争的备战,早在1857年初,察哈尔都统一次接收捐马达6700匹。

在两次******战争中,察哈尔兵参战逾万人。当时察哈尔额定兵丁8000余人,可见当时察哈尔(包括察哈尔右翼四旗)的沉重军费负担和战争中的巨大伤亡。这是造成当时蒙古族人口下降的一个主要原因。

从上述情况可见,在两次******战争中,察哈尔兵丁负出了惨重代价,同时他们在反帝斗争中给了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最光辉的一页。

19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传教士在今乌兰察布地区的侵略活动迅速扩展。他们和教民强占土地,欺凌各族群众,买地时明买一亩,实占二亩,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抗。1884年(光绪十年)后,反洋教斗争更加激烈。1886年(光绪十二年),在集宁附近的察哈尔七苏木牧地被传教士指使教民强行垦占,七苏木牧民即联合附近汉族农民,将教民强行播种的禾苗放火烧掉。对洋教势力进行了打击。

二、十九世纪中后期内乱战争对察哈尔右翼和四子部落旗的影响

1853年(咸丰三年)夏,太平天国义军定都南京后,派北伐军远征北京。六月,清廷命僧格林沁督办京城巡防,曾调察哈尔(含察哈尔右翼)马队2000名,参与出京攻剿太平天国北伐军的战争,打败了北伐的义军。

1860年(咸丰十年),由于山东、河南和直隶南部捻军蜂起,清廷启用僧格林沁任钦差大臣率兵征讨,察哈尔马队1250名等南下征剿。1865年(同治四年),僧格林沁在山东曹州(今菏泽)战死后,余部交曾国藩等接管遣返时,察哈尔官兵仅剩480余人。

1863年(同治二年)末,以伊斯兰教新派首领马化龙为首的回民起义军围困八旗军驻守的宁夏满城,曾从乌兰察布盟(含四子部落旗)征调兵600人被分布于沿边、沿河增防。1864年(同治三年),陕甘各地回民起义烽火更炽烈,新疆各地也爆发了回民反清起义,清朝西北边疆地区全面震动、危急;同年年末,归化城副都统桂成率乌兰察布盟蒙古兵增防花马池一带,两个月内数次击退出边回军。1866年(同治五年),新疆回军攻破伊犁、塔城等地,清廷急令征调察哈尔蒙古军500名;同年冬,宁夏回军进扰阿拉善旗并窜入包头,清廷改令西调察哈尔和乌伊两盟蒙古兵700人留驻包头,加强防务。1867年(同治六年)秋陕西回军一度进占伊盟南部,清廷又调集察哈尔右翼四旗蒙古兵1000人驻防归绥、包头一带。战火蔓延蒙旗境内之后1868年(同治七年)六至十月间,驻防在沿边沿河地区的乌伊两盟2000名官兵即亡者多达216人,至1870年(同治九年)底,两盟出征官兵已阵亡467人,受伤177人。在这样的情况下,1871年(同治十年),又因回民军退入乌兰察布盟北部边境,乌盟、察哈尔蒙古兵及其他诸军继续与其交战。

在战争期间,除军需征调外,战乱地区蒙古族的财产损失残重。如1868年(同治七年)察哈尔马队一次在郡王旗和达拉特旗之间击溃回军后夺回被劫牲畜就有1000余匹马,数万只羊,几千头牛和几百头驴。1869年(同治九年)夏,当清政府再次让乌兰察布等盟备齐3000峰军需骆驼时,绥远城将军等复奏说:“……乌兰察布盟所属屡奉征调,且乌喇特旗境被贼窜扰,穷苦难堪,驼只均难筹备”,使清廷不得不“著暂缓筹办,以示体恤。”而出兵参战的盟旗官兵“应需军器、驼马、帐房均自行筹备。所有倒毙驼马、损坏兵器、破烂皮衣,亦须随时摊办补齐。”可见当时战争给察哈尔、乌兰察布盟等蒙古地方带来的灾难。

1864年(同治三年)在陕甘回民起义的影响下,新疆回民起义就于库车地区首先爆发。1866年(同治五年)春,伊犁、塔尔巴哈台先后失守,清廷急令调直隶,吉林、黑龙江清军及内蒙古境内察哈尔、乌兰察布等盟旗蒙古兵千人由北路(漠北)西征。整个新疆回部起义一直持续到1877年(光绪三年),前后达14年之久被左宗棠大军镇压而结束。

在内乱战争中,分布在今乌兰察布市境内的四子部落旗和察哈尔右翼四旗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并造成人口下降,如四子部落旗在征讨马化龙回师后,由于人口下降,财政拮据,将原所辖28个苏木缩减为20个苏木。清政府极力保护提倡的喇嘛教日盛,众多的喇嘛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寄生阶层,也严重影响了人口增殖和畜牧业的发展。再加上大办垦务,使察哈尔右翼四旗、四子部落旗的经济严重衰退和萎缩。但迫使当时察哈尔右翼、四子部落旗的牧民弃牧务农,出现了新兴的地主阶级,原有的封建领主制生产关系崩溃。从这方面讲,对推动社会进步又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清朝后期的行政机构设

一、盟旗机构的设置

在清朝后期,四子部落旗仍实行会盟制度,由札萨克管理旗属事务。1865年(同治四年)后,苏木缩减为20个苏木,旗驻地仍为乌兰额尔济坡。1905年(光绪三十年)时,建王府于今旗境查干补力格苏木,王府占地2800平方米,旗驻地移居于王府。

附:清朝后期乌兰察布盟历任盟长、副盟长:

盟长:格楚克1840年(道光二十年)——1891年(光绪十七年),茂明安部,多罗贝勒。

副盟长:那木海道尔吉1864年(同治三年),四子部,札萨克。

盟长:那木海道尔吉1865年(同治四年),四子部,札萨克。

副盟长:贡桑1865年(同治四年)——1880年(光绪六年),喀尔喀右翼部,札萨克。

盟长:拉旺诺楚克1894年(光绪二十年),四子部,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任盟军务。

副盟长:云端旺楚克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喀尔喀右翼部,札萨克。

附:清朝后期四子部落旗札萨克郡王(王爷)名录:

第十代王爷:那木凯道尔吉(伊什车登次子),1864年(同治三年)袭札萨克郡王位,1885年(光绪十一年)卒。

第十一代王爷:勒旺诺尔布(那木凯道尔吉长子),1885年(光绪十一年)袭札萨克郡王位,1928年(民国十七年)卒。

清朝后期察哈尔右翼蒙古四旗,仍为总管旗,旗设总管、副总管,由将军、都统、大臣管辖,不实行会盟,仍为内属蒙古。仍下设参领、副参领、佐领、骁骑校、护军校、亲军校、捕盗等官职,有的还设理事章京。在同治年间,右翼正黄旗驻地由木孙忒克山(约今河北省浪北县西南),移驻于今察右后旗东南大六号。

二、管理汉民机构的设置

在1884年(光绪十年),丰镇、宁远厅隶属山西省归绥道(该道设于乾隆六年),道址在归化城,即今呼和浩特市旧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时,下辖7个抚民同知厅,即:归化城厅(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新城,另设理事同知)、武川厅、萨拉齐厅、五原厅、丰镇厅、兴和厅、宁远厅;下辖5个抚民通判厅,即:陶林厅、清水河厅、托克托厅、和林格尔厅、东胜厅。

辖今乌兰察布市境内的各厅情况如下:

丰镇厅 1884年(光绪十年),始隶归绥道,改为抚民同知厅,辖地分旗地、民地、牧地。辖境由于划出兴和厅,较清朝前中期缩小,凡312村。该厅在归绥道治东南320里,东西广320里,南北袤220里。东至新设兴和厅界180里,接宣化府张家口厅界200里,西至砖楼沟宁远界20里,至宁远厅治170里,南至大同得胜口界20里,至大同县治100里,北至察哈尔正红旗40里,东南至兴和界180里,天镇界230里,西南至朔平府左云县治拒门堡40里,东北至兴和厅界185里,接察哈尔正黄旗界210里,北到正红旗界100里。正黄旗察哈尔驻穆逊特格山,东西广100里,南北袤280里,西苏旗在厅东境(八旗正黄旗等四旗牧厂在察哈尔南,已垦为旗地),正红旗察哈尔驻古尔班托罗海山,东西广55里,南北袤280里,在厅北境(太仆寺右翼牧厂地旧在正红旗南连厅治)。

宁远厅 1884年(光绪十年),始隶归绥道,改为抚民通判厅,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以山西蒲州府同知移此,改为抚民同知厅。编户有4乡99村。该厅位于归绥道东南140里,东西广210里,南北袤260里。东至永兴梁丰镇厅界150里,西至韭菜背和林格尔厅界30里,南至宁鲁堡边墙左云县界30里,北至镶蓝旗察哈尔界260里,东南至马家库伦丰镇界140里,西南至察罕铺和林格尔厅界30里,距杀虎口60里,至右玉县治80里,东北至牧厂正蓝旗界150里,西北到多纳苏和林格尔厅界60里,南至省城750里,东南至北京1200里。镶红旗察哈尔驻布林泉,东西广50里,南北袤290里,在厅东境;镶蓝旗察哈尔驻阿巴汉喀喇山,东西广150里,南北袤160里在厅北境。

兴和厅 原大部分辖地属丰镇厅,1884年(光绪十年)丰镇厅改隶归绥道。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山西巡抚赵尔巽以察哈尔右翼各地悉数放垦,丰镇厅辖境广远,照料难周。奏请于二道河村设立新厅。省蒲州府同知,移宁远厅以原有宁远厅抚民通判移驻于此厅。经部改准复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由山西巡抚吴廷斌奏定厅名为兴和同知称抚民并加理事衔。二道河村原有巡检改兼司狱,其时由丰镇划归管理的有117村,新垦的正黄旗四佐领、九佐领、十四佐领、蒲州佐领及察哈尔第五台、第六台、第七台、官羊群、官马群各蒙古地亦隶该厅。该厅位于归绥道治东南540里。东西广100里,南北袤320里,东至直隶张家口界50里,西至丰镇厅界50里,南至天镇县界90里,北至察哈尔官马群蒙古地界230里,东南至直隶怀安县界70里,西南至阳高县界110里,东北至察哈尔官马群蒙古地界240里,西北至察哈尔第八军台蒙古地界250里。厅治至京师590里,至省城1000里,至道治540里。正北、东北、西北各界内有察哈尔第五、第六、十四佐领、蒲州佐领各蒙古地。由厅东南经红土窑高庙子老爷庙三间窑沟等处入长城马市口,以达直隶怀安县属之西阳河堡。

陶林厅 原属宁远厅,1884年(光绪十年)宁远厅改隶归绥道。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省蒲州府同知,移驻宁远厅。以原有宁远厅通判移治。东北360里处的科布尔(即永顺庄镇),为陶林抚民通判厅。编户有4乡50大村,小村或一二家、三五家无定名不计在内。该厅位于归绥道治东北140里,距省城1140里。东西广150里,南北袤120里。东至丰镇旧辖之正红旗草地的小无敌沟80里,西至镶蓝旗草地70余里,南至镶蓝、镶红二旗草地灰腾梁尽处50里,北至宁远旧辖的镶红、镶蓝二旗界尽处60里,西南至宁远厅旧属的镶蓝旗草地60里,东北至丰镇厅旧属的正红旗草地尽处80里,西北至九梁十八凹属宁远厅之草地40余里,兼辖之察哈尔正黄、正红旗牧厂。东西130里,南北200里,有一半在旗境,兼辖之四子部落地东境。皆与丰镇、兴和、武川三厅分拨。

武川厅 在乾隆年间,置归化厅兼辖地。后因垦地,村落寄民日增。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省泽州府同知,移驻于此,设为武川厅抚民同知,加理事衔分管四子部落、茂明安、达尔罕等三旗地共316村,其中位于今乌兰察布市境内的四子部落旗有206村(范围比今天要大)。该厅位于归绥道治北253里,东西广500里,南北袤210里。东至陶林厅230里,西至萨拉齐厅新分五原厅界即蒙古东公旗地340里,南至绥远城250里,北至达尔罕,东北至四子部落旗草地,西北至茂明安草地,皆数十里,东南至札萨克南界及萨拉齐厅的五当召,东南至察哈尔旗界、四子部落旗经鄂勒哲满达赖界,东西距235里,南北距240里。一半在厅东北境。茂明安旗经巴颜察汉鄂博,东西距100里,南北距190里,在厅北境。达尔罕旗经巴颜鄂博河(塔尔浑河),东西距120里,南北距离130里,在厅东境。

三、其他机构的设立

(一)司法、警政、监所机构的设置

丰镇、宁远、陶林、兴和四厅的司法由通判或同知代理。一切钱粮、户婚、田土、词讼、命盗各案,皆由厅官办理,咸丰年间,在四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刑科具体接办司法事宜,是为司法审判的正式机构。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冬,归绥道设置巡警总局兼洋务局,以道台为督办。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丰镇厅、宁远厅成立巡警营。次年,兴和厅、陶和厅亦成立巡警营。丰、宁两厅的巡警营是由1884年(光绪十年)的捕盗营改设的,原各有兵40人。四厅设巡警营后,因陶林厅边远辽阔,宁远厅地近要隘,防务甚重,兵额比其他各厅多。次年,将巡警营裁汰。

丰镇厅设哨官1员,薪饷为银12两;哨长1员,薪饷为银10两;马兵20名,薪饷为银6两;步兵27名,薪饷为银3两。所需银两均由归绥道署按季请领,************从省军装局请领。宁远厅设管带1员,薪饷为银24两;哨官1员,薪饷为银12两;哨长1员,薪饷为银12两;马兵15名,薪饷6两;步兵25名,薪饷为银3两。另有商练步兵22名,月支制钱3500文。所需银两除捕盗营原饷差津贴外,不敷银两由斗捐项下找领。兴和厅设哨官1员,哨长1员,马兵40名,步兵30名。薪饷每年共需银4262两4钱,由本地斗捐及丰镇商盘捐项下开支。陶林厅设管带1员,哨官1员,哨长1员,什伍长12名,马步兵48名。所需薪饷由裁汰铺司捕役工食并丰镇商盘捐项下开支,不敷银统由归绥道库请领。

丰镇厅、宁远厅的监狱均沿用清朝乾隆年间所设置的旧狱。丰镇厅于1910年(宣统二年)又成立罪犯习艺所;陶林厅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设羁押室4间;兴和厅于1910年(宣统二年),设置监狱,地址在厅署稍东。

(二)清朝后期历任司狱、巡检及驻军

光绪年间,在各厅设专管军务的巡检司署,把总署、千总署,署辖营、汛,由绿营兵驻防。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在丰镇设17处汛地,每汛守兵6—7人。每隔10里设汛地一处,汛兵在本汛内巡逻稽查,护卫行人,缉拿要犯。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将归绥道续备军改为巡防队,分驻绥远各厅,每队473人。分5队,今乌兰察布境内驻陶林厅的为第一队,驻兴和厅的为第三队,驻丰镇厅的为第四队。

第三节义和团运动和清朝“新政”时期的乌兰察布地区

一、天主教传入乌兰察布地区

早在乾隆年间,就有天主教传教士潜入察哈尔地区的西湾子村(今河北省崇礼县)进行活动,传播天主教教义。1835年(道光十五年),在察哈尔地区出现了天主教堂和传教点。1840年(道光二十年),罗马教皇任命孟振生为代理牧师,使察哈尔西湾子成为天主教在北方的传教中心,内蒙古的总教堂。1850年(道光三十年),天主教“遣使会”逐渐在内蒙古中、东部建成三座大教堂,其中西部的大教堂为小东沟大教堂(在今兴和县境内)。1865年(同治四年),该教在“东至二十三号(兴和县境内),西迄归化城,北至后坝(武川县和四子王旗一带),南迄岱海川”的范围都有传教士的活动。1873年(同治十二年)设立内蒙古教区后,信教者日趋增多,设立教堂的地方也在增加。1875年(同治十四年),岱海滩的一部分天主教信徒还迁居三道河三盛公(今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粮台镇)传教。到光绪初年,宁远厅已有南窑子、东十号、弓沟沿、井沟村、上村(即今旧堂村)等五处的村民信仰天主教。1880年(光绪六年),西湾子总教区派王神甫先在东十号盖起一座土木结构的教堂,接着又盖起弓沟沿土木结构的教堂。1886年(光绪十二年),总教区又派比利时籍神甫到上村修建了土木结构教堂(东堂、西堂)10间,形成了以今旧堂为主的天主教总堂。同年,在丰镇玫瑰营(今属察右前旗)建起玫瑰营天主教堂(后为集宁地区主教府);在兴和县建起了二十三号和夭子沟天主教堂。1883年(光绪九年)时,在今乌兰察布市地区的北至四子部落旗,南至长城畔,东起化德、商都,西到宁远厅、镶蓝旗,到处都有教堂和教民。他们拥有武装,构建庄园和堡垒,享有领事裁判权,开办学校、医院,从精神上到现实,控制着每一个教徒,成了国中之国。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清朝政府允许外国教士自由购置房屋、土地,入教的村民购置田产不必先报明地方官。致使一些教民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民教争端日趋激烈,相互为仇。教民依仗教堂为靠山,官厅亦害怕洋人,偏袒教民,理难得直,使群众的反教情绪日益严重。此外,在丰镇厅有基督教在1886年(光绪十二年)后向蒙汉民众布道传教,他们亦开办医院,收养弃婴和孤儿,举办学校,解除下层民众困苦,灌输宗教思想,从精神上控制当地居民,但其影响力远不如天主教之大。

二、乌兰察布地区的义和团运动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义和团运动爆发,这是中国人民对西方列强侵略后数十年来激愤的总爆发。帝国主义给中国各族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中国人民把当时的天祸与对“洋鬼子”的痛恨联系在一起,在义和团的“揭帖”中明确宣布他们起来反对“洋鬼子”——帝国主义侵略者,是因为“四十年内,中国洋人到处横行”;是因为帝国主义侵略者“祸乱中华,耗费国帑”,而使得中国境内“国不泰,而民不安,怒恼天庭”;是因为“天不下雨,地发干,全是教堂遮住天”。

在义和团兴起之时,正值中国北方赤地千里、民不聊生的大旱灾荒饥馑之年。在丰镇、宁远厅及四子部落旗,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秋,大旱歉收。第二年春夏无雨,夏秋禾稼皆未登场,民大饥,道馑相望,各处存粮之户,聚众强取或勒借者甚多。灾区广阔,人民饥毙者多,而因受灾范围广,逃亡者少。由此可见这些地区遭灾之严重。在当时人们看来,这些自然灾害都是外国人带来的。

其时也是正值沙俄与英国为达到瓜分中国的目的,互相承认:长城以北为沙俄的势力范围,长城以南为英国的势力范围。帝国主义的侵略,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愤怒反抗。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初,这场运动首先从重灾区山东、直隶爆发,很快蔓延到中国北方各地。不久,在整个内蒙古地区也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帝反洋教运动的高潮。同年六月间,宁远厅也爆发了义和团运动,义和团的拳师、大师父在宁远厅散发传单,设坛练拳,很快形成了一支强大的队伍。以反帝灭洋为号召,六月三十日,义和团民在宁远厅驻地(今凉城县永兴镇)的东庙与西庙集合队伍,“人山人海,一望如云”,然后向香火地教堂进发。下午六时,义和团民到达目的地。他们在教堂前空地设坛祭神,高声呼杀,围攻教堂。七月一日,东路的义和团在首领张万钟的率领下,又聚众700余人,后增至1500人,再次进攻香火地教堂。宁远营兵马队100人,步兵50人亦配合这次战斗。由于教堂有“洋枪20支,军械尤多”,义和团民阵亡8人,被伤多人,始终未能攻下。张万钟等人以“教民谋反,控告于归化道”,归化道署便召香火地教堂何济世神父,弓沟堰(沿)教堂马赖德神父进城问话。七月二十日,二神父被归化城义和团民处死。事后,义和团起义群众开始向西营子、香火地、弓沟沿等天主教堂发动进攻。香火地、弓沟沿、东十号三处天主教堂均被烧毁。在攻击“西营子教堂时,义和团约六、七千人,乡民随之,多至二、三万人”。这次运动中杀死了德国籍、西班牙籍传教士2人。宁远厅通判沈荣绶面对义和团运动的强大声势,吓得仓惶逃往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其后,义和团杀掉了一部分教徒。各堂的教士纷纷逃窜,不知去向。丰镇厅在东起西湾子,南至丰镇、北至集宁、兴和也发生了反洋教斗争。其中店子村(今兴和县店子镇)的义和团,男学义和团,女学红灯照,先后攻打二十三号和夭子沟天主教堂。二道河的义和团曾进攻西营子、姚子库等地的教堂。七苏木、玫瑰营村和沙卜尔村等处教堂及丰镇城内的“大美宣道会”教堂都被义和团焚毁。同年八月,四子部落旗出兵200名和义和团群众及其绿营兵(清朝驻归化城汉族八旗),攻占并烧毁了铁圪旦沟、乌尔图沟的天主教堂(在今四子王旗三元井),处死传教士2人。今乌兰察布地区的义和团运动用自己的反帝爱国行动,英勇地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者,在中国近代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同年,甘肃回民马福祥因义和团起义被革职,其部属马天兰等纠集散勇在宣化、张家口、天镇抢掠,准备到归绥,附者200余人,从丰镇厅至宁远厅喇嘛沟后,被宁远厅官兵击溃。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帝国主义的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朝政府下令对义和团“严行查办”,今乌兰察布地区的义和团运动惨遭镇压。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七日,清政府同11个帝国主义国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向帝国主义国家赔款4.5亿两白银。其中宁远厅赔款10万两白银,并蠲免庆丰、永乐、永安三村教民的粮赋,宁远厅通判沈荣绶被定为斩监,后用钱赎出后,发配边地充军,永远不得释回。四子部落旗札萨克郡王勒旺诺尔布也被交理藩院“议处”。清政府下令正黄旗由头苏木和十五苏木拨出土地500顷,正红旗从全旗官兵两年饷银中拨出1500两,镶红旗五苏木和岱海滩十苏木拨出土地350顷,镶蓝旗五苏木和八苏木拨出土地350顷。上述土地与银两分别交给当地教堂,作为向列强的赔偿。天主教用这些银两在今乌兰察布境内建起大小教堂,霸占土地和产业,教堂由外国籍神父管理,统称爱堂。

宁远厅10万两白银的赔款,除了用现银、牲畜和粮食折合偿付一部分外,其他全用土地来抵偿。这样在旧堂、新堂、西营子教堂的传教士乘机明赔一亩,实占二亩,使岱海滩大片良田尽归教堂所有。为了反抗掠夺,宁远厅的民众自发组织起来,张贴“驱逐西人”的标语,为了夺回被洋教堂侵占的土地,反“洋教”斗争又有一触即发之势。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德国侵略军一队10人由大同进窥归绥时,镶蓝旗的察哈尔蒙古族士兵当即进行袭击,打击了侵略者的嚣张气焰,迫使侵略军逃回大同。由于在清朝政府与帝国主义配合压制下,这次群众性的反“洋教”斗争没有发展起来。

今乌兰察布境内特别是宁远厅的反洋教斗争在全内蒙古以至于全国都为规模较大的,给了外国侵略者以有力的打击,是反抗帝国主义侵略而进行的为保卫民族利益的爱国主义正义斗争,在中国义和团反帝运动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对封建统治也给予了有力的打击,致使在二年之内,更换宁远抚民通判兼理事多达8人。

三、清朝“新政”时期的乌兰察布地区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清朝政府推行的“新政”,如练兵、兴办新式学堂等,在今乌兰察布地区也有所实施。但对今乌兰察布地区的主要政策是“移民实边”政策。所谓的“移民”,就是将内地的大批汉族农民移向边疆地区垦殖;“实边”,就是通过屯垦充实边防,抵御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其实这只不过是一个招牌,真正目的是想通过“移民实边”政策,对该地区人民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经济掠夺,以此来填补已濒于枯竭的财政,并且力图加强对今乌兰察布地区人民的直接统治。正如山西督军呈奏的那样:“长城北察哈尔、土默特之土地肥沃千里,如开垦则对国家经济有益”。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入侵后,国内资本主义势力也有一定的壮大,但随着外国商品的廉价倾销,摧毁了国内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内地大量过剩人口像潮水一般涌入未经大规模开发的蒙古地区(含今乌兰察布地区),促成以游牧为基础的蒙古封建体制迅速瓦解,对清朝前中期的封禁政策不攻自破。清朝末年,全面开放蒙古地区是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的,20世纪初,清朝政府被迫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国内财政枯竭,民不聊生。迫于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压力,为了维护其摇摇欲坠的统治,清朝政府决定以“练兵筹饷”为主要内容,实行一系列“新政”。实际上这是对全国各族人民的一次新的政治欺骗和经济掠夺。

第四节清朝的放垦与乌兰察布人民抗垦斗争

一、垦务机构的设置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清朝政府迫于国际国内压力,采纳山西巡抚岑春煊的“移民实边”主张,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委任兵部侍郎贻谷为督办垦务大臣,开放察哈尔、绥远蒙旗土地。进入内蒙古后,贻谷以垦务大臣兼理藩院尚书、绥远城将军等职,节制沿边各道,设清丈局和东路垦务公司,先行丈放察哈尔的土地。五月,贻谷将1882年设置的丰宁押荒局,改为办理察哈尔右翼四旗垦务事宜的丰宁垦务局。十月,又在张家口设左翼垦务局,又从丰宁垦务局中分出宁远垦务局,丰镇垦务局专管正红、正黄两旗垦务,宁远垦务局专管镶红、镶蓝两旗的垦务。早在1854年(咸丰三年),清政府即弛禁察哈尔地区的官马厂,招民垦种;1882年(光绪八年),山西巡府张之洞请准在丰镇、宁远押荒招垦,使丰镇、宁远厅的户口日繁。到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晋边之丰镇、宁远垦民已积数万户”。为光绪年间放垦的前奏曲。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任命丰镇、宁远厅抚民通判为垦务局会办。于是,率先全面放垦察哈尔土地。为了加强统治和推行垦务新政,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在原丰镇厅、宁远厅所辖界内,又分设兴和厅和陶林厅,从丰镇厅东界的卢家营、常胜窑起至察哈尔正黄旗九佐领止,以东各村划隶兴和厅,以西各村,隶丰镇厅,兴和厅厅治设在二道河。将宁远厅北界的灰腾梁以北各村划隶陶林厅管辖,以南各村仍隶宁远厅,陶林厅厅治设在科布尔。并将宁远厅通判改为抚民同知。同年,丰镇、宁远垦务分局各设总办1员,会办1员,帮办1员,提调1员,主稿委员2员,收支委员2员,承审委员6员,稽核册报委员2员,绳丈委员2员,测绘委员2员,抽查委员2员,转运委员1员,掌案委员1员,翻译1员,详蒙通事2名,在局缮写公文书手14名,随绳丈量员10名,听事4名,护局夫10名。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三月,撤销丰镇、宁远垦务局,垦务事宜由丰镇、宁远厅接管。从1902年至1908年,是全面放垦蒙旗牧地高潮期,贻谷于是年被列款纠参,历经七年的清末全面放垦至此基本结束,“贻谷案”之后的垦务,虽曾苟延数年,但已是强***之末,几近停顿。

四子部落旗的放垦属乌兰察布盟6旗中的一旗,早在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清朝国子监司业黄思永、山西巡抚胡聘之就提出要放垦乌兰察布盟境内的牧地,因盟旗的反对,只好“请免开办,以顺蒙情。”而正式放垦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开始,经过四年多的开垦与反开垦斗争,直到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六月,才勉强报垦,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六月一日,成立乌兰察布盟垦务总局。六月十一日颁发关防,二十二日正式办理垦务事宜。直至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垦务弹劾贻谷案发生时,四子部落旗所报垦的地还未来得及丈放。

附:历任垦务大臣

贻 谷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日

胡 孚 宸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日──七月(为护理垦务大臣)

信 勤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到任(任命于四月)──1910年(宣统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瑞 良 1910年(宣统二年)十月──1912年(民国元年)(为绥远城将军兼办垦务事宜)

堃 岫 1911年(宣统三年)二月──同年十二月底辛亥革命时为止(为绥远城将军,兼官垦务事宜)

二、《察哈尔右翼垦务办法》的主要内容

在清朝前中旗的私垦官放中,察哈尔右翼地区特别是丰镇、宁远厅的大部分牧地已变为农田。到清末官放的蒙旗牧地,大部分都是熟地。正如贻谷所言:“不垦牧地则无可垦矣,各旗所报半私垦熟地也,不垦熟地,则可垦亦无几矣。”因此在察哈尔右翼地区放垦的主要任务是清理旧垦地,征收押荒银和升科银,使地户不能逃避租赋。因察哈尔右翼最早放垦,因此《察哈尔右翼垦务办法》成为行之有效的章程,为其他地区放垦所参照。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清旧垦。察哈尔右翼地中多数是私垦地,这些私垦地由地商“肆行其包揽侵渔之计”,大部分不交押荒和地租,需要速行清理。

二是招新垦。开垦新地,首先明确的是王公牧厂“将地归官勘办”,而后命令各旗绘图示明苏木纵横里数及已垦未垦情况,决定除“酌留随缺地及公共牧厂外,余均一律交出开放,该旗不得过问”。

三是恤蒙艰。考虑“蒙旗之穷日甚”,土地一旦举以归公,“难免不生绝望”。为此,决定除沿袭旧章外,另加一些新办法以示体恤。“以后新放地,拟于每亩收押荒二钱外,加收办公银一钱,以六分作官局经费,四分作该旗协同办垦公费”;“至各旗常年养赡,则又拟请恩准予官弁兵丁随缺地亩及公共牧厂”。

四是明确押荒升科办法。山西省垦地旧章规定:以360弓为一亩,每亩收押荒银2钱,耕种3年后升科,其升科正项(王公马厂和官荒空闲地同)每亩征银1分4厘。王公牧厂每亩随征私租银4厘,以充口外七厅经费。改定后的章程在山西省垦地旧章基础上略有变通:每亩收押荒银2钱外,新增办公银1钱;丈清熟地限三个月内交纳押荒,逾期不交,撤地另放;升科年限分已垦未垦两种,熟地于交纳押荒的次年升科;官荒空闲地私租银改称“另租银”。

五是去地商、户总名目。地商、户总“罔不养打手置军械,弱肉强食……拟即严行示谕,去其地商、户总名目,其从前地商、户总有经手未报之地,无论已垦未垦,均饬遵照现办章程即行交纳押荒,以凭分别升科”。

在《察哈尔右翼垦务办法》制定后,具体问题落实难以到位,头几个月办垦迟缓,针对这种情况,垦务局又出台了《现办情形及嗣后办法》作为补充,其主要内容是:①采取调动、控制八旗总管措施;②无定章前,先行查报缺、牧并区别民、蒙地价,给民户加价,以明示“恤蒙艰”;③打击地商。

统领全局的章程制定后,为了加快放垦步骤,在《清厘旧垦章程》中压缩了放垦期限,严定日期:察哈尔右翼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每20日为一限,令三限呈报。

凡丈清之地,其应交押荒银两,亦分三限,以一月为一限。以上两项,凡逾期者,将地撤回另放,勘丈与原报浮多一成以外,撤地另放,按新章多交价。同时制定了《庙地章程》,规定察哈尔寺庙香火地改过去的不征收押荒银,改为征收一半押荒银。

为了适应大规模放垦,《丈地章程》将过去的铁绳改为麻绳,规定无论丈荒丈熟均将记载地数,五日一报分局;丈量新地要编号,挖立封堆,绘制草图;分绳出丈,总、会、帮办要有一人躬赴地所调度督查。

从上述清政府放垦章程看,其核心是将土地“事数划一”,以期“广浚利源”。体现了清政府在中央集权封建统治下,采取刚柔并济的手段,对察哈尔右翼蒙汉各族人民实行阶级民族压迫和剥削的实质。《察哈尔右翼垦务办法》等放垦的章程,为以后其他地区放垦所参照。

在放垦乌兰察布盟土地时的放地章程比较简单,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八日,贻谷规定:“查察哈尔八旗之地,与古之郡县无异,乌、伊十三旗之地,与古之封建无异。情形本有不同,办理亦须分别。本大臣现经奏明,察哈尔右翼各地,每亩征押荒银三钱,以二钱充饷,下余一钱以六成作局用,四成归蒙古。其常年租银,除王公报效马厂拨给地主私租四厘外,余悉归入正课。此察哈尔办法,以其地系郡县,租非该旗所应得。然犹于筹给押荒之外,当之定业,田留牧厂,矧在乌伊两盟,地为封建之地,前已示将地所征押荒,归蒙旗一半,其常年租银,则尽数归蒙旗。是乌、伊两盟蒙古得押荒岁租,较之察哈尔蒙古所得款项,极为优厚。”丈地仍以240弓长为1亩(按土默特丈量),至于地分几等,又每亩押荒多少,因各旗情况不同,未作统一规定,由垦务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察哈尔右翼四旗、四子部落旗的放垦情况和抗垦斗争

(一)察哈尔右翼四旗放垦情况和抗垦斗争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五月一日,督办蒙旗垦务总局开始办公。贻谷下令察哈尔蒙地,一律交垦务局勘丈放垦。各旗总管,将旗里苏木“分绘详图,注明纵横里数及已垦未垦大致数目”,上报垦务局,等候勘丈。他又以王公牧场和旗地相连,彼此“交错牵混”,难分界限及王公牧场均已被垦无数为由,奏请将王公牧场除留下一定数量的牧丁养赡之地外,其余的“一律报效开垦”,光绪予以批准。对于旗群台地,因为“大都开垦日久”,垦务局规定,已垦的旗群台地亩,一律丈清交纳押荒银并升科,群地被全部开垦的,移群或并群,未经开垦的,一律不准再开,违者从严处罚。于是,察哈尔右翼四旗,除了留下官兵随缺地、公共牧场、牧丁养赡地等外,其余一律接受垦务局的勘丈,全部放垦,招民承领。同时勘定了左右两翼的界限,由古勒班诺尔东边,南自洪明牧场北界起,向北取直线平分,至羊群尽处与五台接界止,再直线向北到马群山公级脑包止,“刨挖壕堑,以凭遵守”。此线以东的察哈尔地亩的押荒银、升科银,归直隶征收,以西归山西征收,并刻制了“奏定直晋大界碑,以期永远”。为了防止蒙汉民阻抗开垦,还派有军队跟随,以便随时弹压。

1904年(光绪三十年),贻谷又奏请将4厘另租银一半留作该地方的善后经费,其余一半“则征自左翼者,解归察哈尔,征自右翼者,解归绥远城”。至于升科年份,则分生地熟地两种,生地即新放未垦之地,均需交纳押荒银。试种3年后升科,熟地即是已经开垦成熟之地,规定在交纳押荒银的次年就开始升科,“一律定纳租银”。除此而外,每亩还征收升科银两的火耗费和解运费2厘1毫。各地户只要交纳押荒银承领到土地,就由垦务局发给部照,“执为永业”。像内地自耕农一样,拥有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察哈尔右翼丰宁垦务局制定的具体放垦措施分4种情况:一是经官府批准的放垦,每亩交3钱押荒银;二是奉文准放而旗厅未丈明指交的,每亩交4钱押荒银;三是未经许可而是佐领、兵众等,年饥指地借银而无力偿还的,每亩按5钱交纳;四是地商、民人和蒙古兵弁,私买私卖的而佐领并不知情的,令其各还各债,实在无力偿还的,按每亩6钱核算给地。这是对私垦地户逃避押荒、升科而私得利所采取的一种补偿措施。

在这些措施的实施中,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到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察哈尔右翼垦务局共丈明地2.4万顷,其中放过生熟各地1.4万顷,未经放垦地1万顷,应征收押荒银42万两,已征收押荒银15万两。到1904年(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察哈尔右翼垦务局共办结地13447顷8亩,共征收押荒银268941两。总计共放地23879顷36亩,共应升科总数25390顷5亩,应征正课银总数23265两。清政府将押荒银分批解发,以充中央、地方的府库空虚。放垦后清政府每年还可征收几万两的田赋。贻谷放垦首功告成。

放垦后的变化:

一是土地占有形式的变化。一部分被汉民承领,交纳押荒银,按年升科。此外,为了体现清政府的抚恤之意,放垦时还另外留下一部分地亩,分别划作察哈尔右翼四旗的官兵随缺地、苏木共公牧地、牧丁养赡地、学堂地和练兵场等,加上原有的台站地、庙地、旗群牧地等,即构成清末放垦后的土地占有形式。

二是土地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变化。放垦后,从土地占有性质上可分为两类即官地和私地。官地所有权直接或间接地表现为国家所有。私地所有者分化为两种,一为大土地所有者,二为小块土地的自耕农。

三是导致了贫富两极分化。由于大量的牧地变为农田,使农牧关系换位,农重于牧。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制形成和发展,旗总管除官地和自有的土地外,逐渐失去了对其余土地的统治权力。蒙古王公贵族大量私放给汉民的土地,逐渐被豪强和揽头统一承租,又转以更高的租额租给佃农,由揽头负责交租,佃户只向揽头交租,佃户受到了双重的盘剥。而一些豪强和官吏大肆侵占田产,更是加速了贫富分化的进程。

四是设置了厅的建制。设置了丰镇、宁远、兴和、陶林四厅,分割了察哈尔右翼四旗的部分范围和都统的部分权力,参与蒙汉民事务管理,负责入官地亩钱粮征收、蒙汉民互婚、田土斗殴争诉等事,使大部分蒙汉民成为清政府的“编户齐民”,和内地农民一样,为清政府交粮纳税。厅的设置扩大了清朝的统治权力,使之变为名副其实的总管旗。

抗垦斗争:

在察哈尔右翼四旗的放垦,清政府比较顺利,未出现西部垦区那样的大规模武装抗垦运动。主要原因:一是察哈尔蒙旗是总管旗,牧场均属官地,蒙古封建上层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因而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改变问题,对官办垦务没有形成大的疑虑和反对情绪;二是清廷对蒙旗自上而下的救济措施得宜,特别是划出一定的随缺地和公共牧场,避免了蒙旗贫困的激化和离心倾向的增长;三是东垦的顺利开垦,是以武力为后盾的,“凡绳丈所至,兵力随之”,以此镇慑商民。但是由于清廷的全面放垦也触及损害到蒙汉各阶层的利益。为此他们采取“避垦”这种消极对抗方式,表示不满和反抗。因放垦牧民的牧场日益缩小,为了避垦,将牧群北移,清末,察哈尔各蒙旗和牧群的这种避垦现象从未间断。

各厅的汉族人民也采用各种办法予以消极抵制,有的将旧垦私地隐瞒不报或少报,以此少缴或不缴地价和地租,“即如察哈尔左右翼已垦地亩甚多,其缴押荒报升科者不过十之一、二”。开放初期,清廷将察哈尔右翼蒙地一律招垦,而据当时的丰宁押荒局呈称,“两次(上报)垦地共三千余顷”,其实隐瞒漏报情况极为严重;有的虽已承领垦地,但迟迟不交地价,“内有民户延宕押荒,为暂缓升科之计”;还有的不愿贸然认领下地,“凡未经垦辟各地,多系蒙沙含石,为老农所不屑经营。更兼他垦同时齐举,彼庶招徕,此更碍放”,更为严重的是在宁远厅和丰镇厅许多农民为保家计,免受官局和地商盘剥,纷纷加入天主教会,“不入教不足以得地,一入教并可以制人,至受制于人而藉入教,以保其身家者更不知凡几矣”。致使信教农民急剧增加,曾引起一些有识之士的忧虑,发出“再十数年,势必无人不教,无地不教”的慨叹和警告。

关于抗垦斗争,地商的反抗远比其它社会阶层激烈。他们有的令民蒙受扰,还有部分的地商侵垦,私卖妨碍牧政的现象;一些大地商、官局屡传不到,造谣惑众,阻挠了清廷的清丈。

从察哈尔右翼放垦之始,正黄旗各苏木不约而同地纷纷起来抗垦,大有烈火燎原之势。商都牧群的骑兵四、五十人则直冲施丈熟地的人员,夺走丈地的标杆、铁绳,将垦务委员逮捕驱逐。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察哈尔右翼高涨的抗垦斗争波及千家万户,在正黄旗的六、八、十七、十八苏木,镶蓝旗六苏木、五台、右翼太仆寺牧群骟马群等地从二品总管、四品章盖到骑兵战士、家庭妇女不畏官局的撤职、法办,都参加了不同形式的阻勘阻丈。

(二)四子部落旗报垦、丈放情况和抗垦斗争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乌兰察布盟六旗的札萨克联衔报垦,乌兰察布盟盟长四子部落旗札萨克勒旺诺尔布只报垦了察汉依噜格尔长宽各为15里的一片土地。七月十三日贻谷派委即补协领图伽本、宋乃楫等前往四子部落旗勘收报垦地。并指示图伽本、宋乃楫等要“会同该旗蒙员前往地所,详加查验,如实系堪种之地,其宽长数目亦与所报相符,即依指界接收。倘地不足数,或并不堪开垦,仍著商令该旗另指地段,一并验报”。经图伽本和宋乃楫验收基本属实,尚可耕种。二人又禀报勘收了万亿号地亩,他们从乌兰花西北100余里抵万亿号地界,会同有关人员,“按照万亿号图约周勘地界,基地形系斜方,每面约25里,有赢无绌,内有该商放出之地600余顷,耕种成熟,该商有地户花名清册为凭,其余兼系荒地,为数尚多。”贻谷在九月二十五日批示将察汉依噜格勒图、万亿号馆商李世俊等所报忽济尔图地,绘具草图呈核,一并放垦。四子部落旗报垦地分为两种等级,以360弓为1亩,上则地每亩应征押荒银2钱,下则地每亩应征押荒银1钱2分。常年岁租按每亩8厘征收,于丈放之次年,一律起征。

四子部落旗的报垦地归乌兰察布盟垦务分局管辖,由乌盟垦务总局会办刘锦荣专办乌盟分局垦务事宜,放地委员图伽本、宋乃楫到旗丈放。直到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十一日贻谷垦务弹劾案发生时,该地正在丈放。已领地、而未放地1300多顷,垦务案发后立即停办。同年九月三日,新任垦务大臣信勤,札饬垦务调查局议放四子部落旗地亩。调查局是为全面调查贻谷垦务案而成立的机构,总办由归绥道胡孚宸担任,令办由补用道候选同知刘尚伦担任。信勤在札饬中说:“前经设立乌盟总各分局议章丈放,业将达尔罕、茂明安两旗地亩丈放完竣,四子部落旗所报之地亩正值旺放之际,而查办案起,因而停放。尚剩有地三千余顷,而各地欠缴押荒银为数甚巨,因不止四子部落旗一隅而已。本大臣恭膺简命,督办垦务,所有各旗已报未放之地,应自接续开放,催收荒价,当此秋成户有盖藏则放地收价,皆为必不可缓之图。”当时,四子部落旗在武川厅辖境,所以委派武川厅同知魏丞铨办理,任用4人担任绳丈等员,实际上当年并没有进行丈放地亩事宜。直到1910年(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才成立分局,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已放未丈地1370顷,应算在放地数内,这样,四子部落旗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报垦,到1911年(宣统三年)时,共放垦3070顷37亩,应征押荒银32427两。另外四子部落旗因教案赔教地830顷,是由官厅招民开垦的,不在报垦数之内。

四子部落旗的报垦是已经开垦过的熟地,包括商人李世俊的万亿号地和绥远城举人通泰的通泰地。因谷贻及其继任者只是在农业区或靠近农业区的地方放垦,因此没引发广大牧民的反抗。而清政府在报垦后,再没有胁迫旗札萨克继报放垦,也未剥夺旗札萨克应得的银两,下令“应候查照原议办法,俟放垦后将所得押荒给予该旗一半,其岁租则全给该旗,以示利益,而昭大信。”包括四子部落旗在内的乌盟六旗的放垦,由于遭到乌盟上层人士的反对,因此报垦地“或10里,或15里,为数无几”,带有象征性的意味,整个乌兰察布盟只放垦7307.97顷,应征押荒银329796两。官放的面积不及伊克昭盟七旗中的郡王旗一旗所放垦的面积,这是因为乌兰察布盟的牧民担负着军台等沉重的徭役,清政府也无法再开垦仅有的几段草地,以防激化矛盾,所以对乌兰察布盟的放垦因抗垦显得格外的宽容。

四子部落旗所在的乌兰察布盟的抗垦斗争最为激烈,6旗的札萨克以《钦定理藩院则例》为依据,认定是“大青山阴赏赐本盟六札萨克旗世世牧养牲畜”,“钦定专条旧例已经尊奉年久”,“仰蒙圣主鸿恩均沾实惠,当差养命以游牧草场为重”。早在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前,乌兰察布盟6旗札萨克联合行动,并和伊克昭盟盟长一起抵制了山西巡抚张之洞、胡聘之等欲开垦乌、伊二盟牧地的计划。其后,他们坚持联合抗垦达4年之久,其步调一致,斗争之激烈,使钦差大臣贻谷智尽能索,一筹莫展。在准备放垦前,乌盟盟长勒旺诺尔布称其腰腿疼痛,行动不便,迟迟不报垦。并以乌兰察布盟各旗“世世游牧,难允开垦”为由,“藉词拒调”。贻谷只好再次发告示重申“乌伊两盟押荒归蒙旗一半,租银全归蒙旗”。绥远城将军钟泰将“汉字告示40张,蒙字告示20张,随文饬送乌兰察布盟盟长”,“相应札饬乌兰察布盟长查收,转饬该管各旗一体粘贴遵行”。乌盟六旗札萨克收到告示后,不但没有“一体粘贴”,后而将告示全数退回绥远城将军衙门,并联衔陈述了“循照所张告示,将牧厂游牧地开垦,断不能遵行”的理由。贻谷只好与钟泰请求理藩院出面会商,光绪皇帝亦降旨“着理藩院严饬二盟盟长一体遵办,迅赴绥远城与该侍郎、将军等会商一切,不得故意迁延,藉端推诿,致误垦务”。并着意给贻谷加封了理藩院尚书的头衔,以便于对各蒙古发号施令。伊克昭盟各旗闻旨当即派人到绥远城报垦。但乌兰察布盟还是未作出任何反应。

贻谷开始通报乌兰察布盟,“本人臣忝承恩命,必为蒙旗地户筹策万全”。乌兰察布盟回复道:“此实系代民兴垦,压制蒙古,消灭草场,一兴一灭,万难应允”,“请免开垦”。贻谷只好劝导乌兰察布盟6旗:“押荒一半归蒙,升科地租全归蒙旗”。乌兰察布盟的答复是:“本乌盟牧放牲畜厂地自应遵守专例旧制定制,各札萨克职爵无敢欲贪押荒白金之人”,}婉言拒绝,仍不同意开垦。当贻谷得知乌兰察布盟6旗的札萨克在巴图哈拉噶地方齐集会盟商办时,贻谷认为“有杭锦、达拉特两旗辙迹可循,当亦不敢始终固执”。岂料乌兰察布盟6旗札萨克据理反驳说:“大青山阴赏赐本盟六旗札萨克世世牧养牲畜,查核钦定专条旧例,已经尊奉年久,作为定法情理,若遵循杭锦、达拉特两旗目前试办辙迹,万万难允,所关紊乱国家律例,又更改旧制重大,理合声明遵守定例”,还是不同意开垦。贻谷发札文:“晓以朝廷体恤蒙艰,代筹永远之利”。乌兰察布盟盟长则措词强硬地答复道:“本乌盟并无蒙艰者,亦未据各札萨克旗下报有蒙众艰苦,恳请具奏体恤之处”,“究系何人所报,何人代筹?亟应彻底究出,下可求免欺割本盟各旗万万官兵男女黄黑各性命,上可求免欺蒙朝廷大奸”。可见双方斗争开始进入激烈化的程度。贻谷则恫吓说:“若乌兰察布盟长倘仍前延抗,是该盟长不胜领袖之任”,“惟有据实奏参,革去盟长之任”。乌兰察布盟盟长回敬道:“查外藩蒙古盟长各爵职,均有理藩院承办,仰蒙圣主朱笔圈出,钦定拣放,并非大臣擅权拣放”,“现独不作非理,未犯法律,亦无因公挂误。盟长及札萨克等均预先声叙呈报”。可见贻谷的威胁毫无成效。如此公函往来,乌兰察布盟6旗札萨克终于发怒,遂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夏,呈请绥远将军,由理藩院转奏,要求将大臣贻谷先行撤回。

乌兰察布盟的抗垦斗争主要是因为应付阿尔泰军台需用,牧场缩小,到清朝末年,“每旗仅有草地一段”,而数万牧民“皆赖此地养命当差”,“除此地别无余地”,6旗札萨克的依据就是《钦定理藩院则例》。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又加委贻谷为绥远城将军,使他在蒙旗行施政令的合法化。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两盟垦务出现了危机,已经报垦的伊盟盟长、杭锦旗札萨克阿尔宾巴雅尔对放垦开始反复,抗不遵办。于是贻谷在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请旨革去阿尔宾巴雅尔的盟长之职,以“去其所恃,而震以天威”。但乌兰察布盟的各札萨克并未因此而吓倒,而是照旧“呈请宽免开垦”。贻谷的函商往来,一切都无济于事,如此斗争年复一年,一直拖到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乌兰察布盟的土地未开垦一寸。是时察哈尔的垦务业将告竣,伊克昭盟全盟已经全部认垦。贻谷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上报理藩院。理藩院尚书和硕肃亲王在1906年三月,严厉指责乌兰察布盟盟长:“惟乌一盟,外示恭顺,内藏奸巧,降旨三四年之久,经大部文催,而该盟长勒旺诺尔布百计迁延,迄今尚未遵饬会议”。并派二品道员陆钟岱到绥远,协助贻谷办理乌兰察布盟的垦务。至此,乌兰察布盟6旗的札萨克才迫于理藩院的压力而表示屈服。乌兰察布盟的这种上层人士的抗垦斗争,客观上反映了广大牧民的心愿,但当时勒旺诺尔布等未发动牧民参与抗垦斗争。而上层人士在巨大的压力下表示屈服,使清政府开放蒙旗土地的政策得以全面推行。乌兰察布盟联合抗垦斗争,反映了蒙古族广大人民对清朝统治者的专制和压迫政策的强烈不满,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第五节辛亥革命的影响和乌兰察布地区的农民起义

一、辛亥革命前夕同盟会在乌兰察布地区的活动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同盟会在大同、丰镇发展的革命党人,进行秘密活动,继续储备革命起义力量,传播反清的革命思想。他们经常利用晚上进行活动,开展革命宣传,曾张贴有《十二糊涂歌》等,反对妇女缠足,反对男人留辫子等。当时丰镇厅、宁远厅的大部分民众,根本不知道何为同盟会,只是流传着有割辫子的,甚至有些民众不敢出门,怕将辫子割掉。说明当时在大多数民众中还影响很小。当山西革命军发动太原起义时,有同盟会员骨干李德懋、王虎臣等在丰镇厅、宁远厅策动绥远地方军队反正,支持山西革命军的起义,敲响了推翻清王朝的丧钟。

二、绥远巡防队的起义和乌兰察布地区的农民起义

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为了加强归化、绥远两城的防务,命山西巡抚陆钟琦派周维藩任归绥巡防队统领,整顿军务。当时巡防队有8个营,分守在“西极五原,东至兴和、接察哈尔边境,北尽内蒙(草地),南界托(托克托)城,分布散居千余里”。周维藩上任后,对八营巡防队进行了大力整顿,其时,由于内蒙古同盟会员的宣传鼓动,周维藩决定组织起义,派东、西、北三路军起事,其中东路军由刘少瑜、曾友胜赴兴和一带集合。九月底,周维藩等率领下的东路军,转战兴和和丰镇两厅等地。十月中旬,周维藩所部至兴和厅,立即“宣布起义,各处民兵悉响应”,并与刘少瑜所部在兴和境内会合。因兴和孤悬塞外,地小人多,他们决定“南取大同,会合雁门军,再图绥远”。从此,东路起义军转战晋北地区,同山西革命军联合进行反清斗争。

1911年(宣统三年),十二月一日,山西省的同盟会员续桐溪、弓富魁领导的革命军占领大同,成立了大同军政府。不久,革命军派人到丰镇与张占魁取得联系。此时,攻占大同的弓富魁部队,被清廷派遣的陈希义团包围。弓富魁急令王虎臣率军进攻丰镇,以解大同之围。十二月八日,张占魁、武万义、马有才和革命党人王虎臣组织的农民武装在隆盛庄北30里的孤山村集合队伍后,宣布起义。起义军打出“革命军”的旗号,向丰镇进发。十二月九日,到达距丰镇城30里的永善庄,沿途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物资上的支援。丰镇同知章同为防农民起义军,招募临时警察200余人,装备抬枪80余支,一面与大同联络求援,一面又派人出城和谈。十一日晨,章同命聂志贤为指挥,由马进禄率150名抬枪队,带领30名马警为右翼,汪荣久以一哨为左翼,王玉玺带60名抬枪队和警务长杜维林统60多名警察守城,在人市街集合后,出城进剿起义军。同日,起义军从永善庄出发,进到距丰镇10余里的阮家窑与敌遭遇。张占魁率领起义军发起攻击,迅速抢占吉庆梁,与镇压起义军的章同武装发生激战,起义军依托有利地形,杀伤其马队和抬枪队,使其兵败逃回城内。起义军乘胜追击,接近丰镇城。十二月十二日,起义军攻城,与守军交火,在倾向革命的田子功配合下,守军弃枪而逃,革命军夺取了丰镇城。丰镇同知章同乘乱潜入一户人家的空棺材里。革命军打开监狱释放了被监禁的60余名囚犯,并火烧了章同的住宅,将官衙豪绅富户财物救济贫民,向商会筹措饷银42000两,以供军需。藏在棺材内的章同多次躲过革命军的搜捕,寻机派人赴大同向毅军求救。十二月十六日,大同陈希文遣毅军一营500人,马队一旗150人驰援丰镇。起义军得知援兵开来,兵分三路撤离丰镇城。十二月十七日,起义军在得胜口村与毅军的马队遭遇,激战三个小时,王虎臣部被击溃,王虎臣被俘斩首于得胜口村。张占魁继续率部退到永善庄、隆盛庄地区。十二月十八日后,清军开始攻占丰镇城,二十四日,驻防山西大同的清军占领该城,于是章同大肆搜捕革命军和群众33人,全部杀害。张占魁率领部分起义军在隆盛庄、八苏木、二营子等地坚持斗争,打击清军,进行了流动作战。清朝宣统皇帝溥仪退位后,山西都督阎锡山调丰镇起义军去忻州整编,张占魁被编为抚顺马队营任营长,驻代县;武万义被委任为丰镇警务长。

在丰镇爆发了以张占魁为首的“小状元”起义的同时,还有赵喜泰、郑作霖、张永善等人领导的起义。因为当时他们的行动口号还不太鲜明,群众称他们为“独立队”。他们以反对土豪、恶霸、贪官、污吏为目的。

早在1911年初,他们就与山西省同盟会的革命党人王虎臣取得联系,使这一部分农民反抗土豪贪官的武装组织成为了革命党中的一员。因此参加“独立队”的人,多数是革命党人。他们借为别人送信的名义,给宁远厅传递了革命的火种,当时,宁远厅有部分人也参加了“独立队”。十月二十九日,山西新军中的革命党人响应武昌起义,发动了太原起义,杀死了山西巡抚陆钟琦,组成山西军政府,阎锡山被推为都督。十一月,口外的“独立队”声势较前更为浩大,首先起来响应太原起义的是赵喜泰和郑作霖,二人都是丰镇厅人。他们联合李昭明等人及陶林厅地区的乡村会党武装和陶林厅100余名巡警发动起义,攻打并占领了陶林城,使反清革命声势震动口外。绥远城将军急调清军和察哈尔骑兵前往镇压,起义作战失利后,赵喜泰等率部撤往宁远厅。十二月上旬,又开始攻打宁远厅,未遇任何抵抗,就占领了宁远厅。当时宁远厅通判洪全系少爷出身,只有28岁,其父亲是清朝的侍郎。因此被外放宁远厅作通判,全是依仗其父的身份而做的官,纯系花花公子,平素作威作福,什么也不懂。他听到赵喜泰进攻宁远厅的消息后,派兵丁在宁远城内散布“独立队要前来抢人钱财”的谣言,而自己却借出巡之名潜逃。赵喜泰的“独立队”入城后受到“总约”(商人办事的机关,如同后来的商会)的热烈欢迎。全军驻在南街庆福粮店,从未放一枪,未伤一人,整个城内局势很稳定。第三天,有镶红、镶蓝旗的蒙古军骑兵队前来镇压,赵喜泰的“独立队”因寡不敌众,主动撤出宁远城。因赵喜泰的“独立队”多半为徒手部队,行不到数里,蒙古骑兵即追到,最后被击溃。其余部参加了十二月中旬攻打丰镇的起义。十二月十六日,遭清绥远驻军镇压而失败。

与此同时,兴和地区也发生了一些反清起义,但也很快失败。1911年十二月底,全国各省都督府代表在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1912年1月1日正式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2月12日,袁世凯策动军队和官吏胁迫清朝宣统帝自行“逊位”,标志着统治260多年的清政府最后的灭亡。

第六节走西口与村落的形成

一、口外及走西口的历史背景

所谓的口外即口北,因长城上的关隘多被称之为口,如较大的关隘有独石口、古北口、喜峰口、张家口、杀虎口等。走口外,是指汉民越过长城沿线,出口外蒙古之地谋生。走口外者大体上有三类:一种是无地或收成不足以养家糊口的贫苦农民及一部分小手工业者,他们是走口外的主体;第二种是做买卖的商人;第三种是逃避兵役和躲避官司的人。从在乌兰察布地区生活的汉民来看,大多数是走西口而来的。

历史上所谓的西口,是相对于东口而言的。东口即包括张家口以东的各口,西口即指张家口以西各口。关于走西口在史学界虽有分歧,但山西杀虎口作为西口之一是已成定论的。据《朔平府志》载杀虎口是“直雁门之北,乱嶂重叠,崎路险恶,数水交汇,绾毂南北,自古倚为要塞”;“其地内拱神京,外控大漠,实三晋之要冲,北门之扃钥也”;“长城以外,蒙古诸藩,部落百种,……而杀虎口乃直北之要冲也”;其地是“扼三关而控五原,自古称为险塞”。因此杀虎口以其“三晋之要冲,北门之扃钥”的独特地理优势,成为古代的军事要隘。明末清初,为中原与塞外经济贸易的中心,清朝设置关口,是放行出口外谋生汉民的必经之路和商旅关口。整个走西口过程一直延续了二百多年。在顺治年间部分汉民私出西口边外,当时虽归山西管辖,但已是蒙古牧厂地的范围,以山西人为主,直隶、河南、山东人次之。后来随着从康熙、雍正、乾隆和光绪年间的放垦,如潮涌般从西口进入今乌兰察布地区,他们到今乌兰察布地区从事放牧、佃地、受雇、垦荒、小贩或从事小手工艺等以求糊口,绝大多数是为了活命而拼争,所以走西口是一幕悲剧,是为了生存而挣扎的表现,是生产力水平低下时期小农经济的产物,因此,也是一部晋北灾民的苦难史。正如以1855年(咸丰五年)为背景编写的二人台剧目原版《走西口》中所唱的那样:“走到杀虎口,碰见个旧朋友,他把我留在家里头,喝了一顿糠糊糊。走到石匣子沟,两腿肿了个粗,受苦人不怕(那)腿肿粗,就怕强人(来)把命收”。这是叙述着走过凉城地区向归化、包头地区去谋生的道途经过。真可谓是“晋北灾民泪满襟,离乡背井诉凄音。清朝口外开边地,一曲悲歌唱到今”。

走西口的历史背景除了战乱、自然灾害、口外招垦及清朝放垦的政策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迫于山西人口增加的压力。康熙、雍正年间废除了人丁税,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的政策,导致人口的日益增加。当时山西内地土地数量已不能供给激增人口的粮食。正如康熙所言“今太平已久,生齿甚繁,而田土未增,且士商僧道等不耕而食者甚多。或有言开垦者,不知内地实无闲处。今在口外种地度日者甚多”。当时,山西省人口情况为:1661年(顺治十八年)有人丁1527632个(5758407人),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有人丁1649666个(6602921人),1724年(雍正二年)有人丁1768657个(8246435人),至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达到10239907人,突破1000万大关。此后,山西人口继续增长,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突破1200万,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突破1300万,1812年(嘉庆十七年)突破1400万,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突破1500万,1856年(咸丰六年)突破1600万,1877年(光绪三年)达到了16433000人的高峰。由于旱灾的影响,“饥口入册者不下四五万”。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激烈,在山西内地已无法生存的过剩人口,在大开边地中,奔赴西口外。在口外“一年成聚,二年成邑”,村落逐年增多。

二、乌兰察布地区村落的形成

在清朝康熙、雍正、乾隆时期,以山西人为主的汉民或私越长城,或经清政府放票走出口外,“挖窑洞或架土屋以居”形成了一部分村落,到清朝后期,特别是光绪年间,官办垦务中又形成了一部分村落。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丰镇、兴和、宁远、陶林四厅及武川厅四子部落境内形成的村落及人口情况如下:

丰镇共有288个村庄。东北乡有193村。分别为得胜庄、二道沟、头道沟、一素湾、二道边、榆柏沟、小庄窝、马王庙、黑圪塔窊、头墩沟、南井尔、北井尔、二十四水泉、永胜庄、常山窑、官屯堡、它它营、井尔邨、十三沟、摆烟图、五烟图、黑土台、北吉燕、井泉窑、西老背、猪尔崖、东老背、东柳沟、西柳沟、丰收岭、康家窑、达什窑、忻州窑、赵家窑、王家窑、五官窑、留地窑、王半夜窑、榆树沟、西地村、三眼井、饮马沟、大庄科、小南沟、西梁后、大东沟、土堡子、永和窑、石嘴子、丰盛庄、三阁营、海老窑、三道边、平顶山、东沟掌、赵子法窑、十五坡、朱家后营、大滩白家营、杨家新营子、红娘峪、圪柳沟、西獾子窝、北獾子窝、前滩二道边、八墩口、于家营、王家营、白家营、大红土沟、大兴庄、小红土沟、正北沟、大营子、老虎沟、黑土墩、上白家营、大沙沟、葱地沟、滦州窑、五犋牛沟、大梁沟、山羊崖、二十窑、东黄耀、西黄耀、站羊湾、碓臼沟、西山儿沟、新安营、晾马台、鹿交沟、张白槐窑、高家窑、蕨菜沟、水泉窑、西沟掌、老松窑、旗杆梁、孤松窑、王良弓窑、五道嘴、浑源窑、五道沟、六道沟、张皋、天花板、老官窑、板柏缝沟、西沟门、吉庆梁、粒娥邨、刘成官窑、永善庄、玉成庄、艾蒿窊、广牧梁、乐戍庄、集贤庄、仁寿屯、喜新岭、庆丰窑、丰乐窑、毓秀庄、万全庄、顺成庄、松柏庄、天宝屯、隆盛庄、拱照屯、百宝庄、三喜坪、四美庄、重兴窑、元盛庄、五福屯、日新庄、平峪庄、富家乡、复兴庄、九华岭、桃花岭、彩云岭、富民庄、秀水窑、景星庄、升平峪、聚财邨、庆云邨、福禄庄、日昇庄、三瑞里、野场邨、十九沟、邓家营、徐家营、十九山■、田家营、朱家营、碌碡沟、西梁王家营、金六儿营、二道边、石头窑、大十三沟、白三胡营、小邨儿窑、四道沟、岳五道沟、小四道沟、官屯堡窑、四道沟、二道半沟、二道沟掌、亨茂庄、泰来庄、二道沟门、三道沟门、同善庄、晋宝庄、三道沟掌、甲寅邨、大盛庄、乙卯村、丙辰村、丁巳邨、戊午邨、已未村、庚申邨、辛酉村、临财庄、有余邨、东太平村。

西北乡有81村。分别为:留云窑、悦来邨、富喜邨、余庆庄、保全庄、十一湾、常稔庄、砖楼沟、西十八尔太、聚宝庄、圐圙村、兴盛沟、十四圈、石器岭、山村、九成里、大有庄、盈收庄、洪闰庄、调元庄、庆噶庄西梁、庆噶卡伦、大安岭、羊圈沟、石庄子沟、他拉大坝、车道沟、柳条坝、台子山、青春子背、马鞍山、大通沟、东庙沟、红旗沟、邓家梁、水泉沟、邓家梁前怀、邓家梁水泉、圣水泉、衚衕太、乱营沟门、太平圪塔、包头沟、二道背、白塔沟东梁、白塔沟西梁、黄花背、永庆村、青杨林沟、兴隆湾、鄂博山、乱营滩、黄芪窑背、狼窝沟、黄芪窑沟、井儿泉、二架圪塔、海流素太、丰盈庄、裕后庄、额尔克营、双水泉子、吉泰庄、万裕庄、平安庄、民乐庄、庆云庄、春萌庄、云海庄、钰海庄、松海庄、泉海庄、源泉庄、远泉庄、流泉庄、长泉庄、福海庄。

南乡有7村。分别为:二十一沟、新城沟、四台沟、河口滩、三台道、五台道、焦山尾。

北乡有17村。分别为:衙门口、泽落沟、涌月湾、兴旺岭、三祝窑、新安庄、永旺庄、阜丰庄、积玉庄、玉宝庄、永丰庄、庆丰庄、吉祥邨、天德邨、仁德屯、兴盛邨、新瑞邨。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全厅实在土著居民5311户,有男女大名口39544人,男女小名口7265人。

东乡实在土著居民人14922户,有男女大名口83918人,男女小名口15992人。南乡实在土著民人12095户,有男女大名口36779人,男女小名口6566人。西乡实在土著民人4020户,有男女大名口5995人,男女小名口1099人。北乡实在土著民人1028户,有男女大名口5992人,男女小名口1509人。共计土著民人33776户,男女大小共计219823人。

兴和厅共有188个村庄。东乡有23村。分别为高庙子、东石嘴、西石嘴、季家窑、红土窑、杨蓝窑、新平二墩、八墩子、十五、六墩、二十墩、十五墩、平远头、韩家营、黑土窑、哈拉沟、丰裕庄、碾房窑、八姐窑、十八儿太、丰盛堡、夏家窑、兴隆窑。

南乡有30村。分别为古城儿、民间房、头二道沟、二道沟、木厂沟、阿里太素、乌拉哈达、包家营、白家营、店子上、董泉窑、雅尔代营、喇嘛营、南湾头二道营、西湾头二道营、南口外、榆树沟、杨和营、施布袋营、讨色营、包家营、白木匠营、儿直兔窑、朱家营、营盘嘴、兴盛庄、班定营、壬家营、管家营、杨尔城窑。

西乡有28村。分别为疆裕庄、圣恩庄、沛霖庄、宝善庄、福善庄、熙宁庄、咸勤庄、鄂博坪、永泰梁、仁里村、丰太庄、大宁庄、裕如庄、东窑子、近仁村、保和庄、发祥村、永平村、柔远村、宝贵村、庐家营、苏木山、板申村、常盛窑、土深村、古东窑、大同窑、富贵窑。

北乡有36村。分别为普丰庄、阜丰庄、同丰庄、庆丰庄、厚丰庄、生丰庄、利丰庄、丰业庄、丰载庄、丰昇庄、丰乐庄、宝丰庄、地利庄、丰万庄、丰民庄、丰安庄、丰平庄、用丰庄、天时庄、人和庄、丰裕庄、乐业庄、时萌庄、永绥庄、安居庄、富厚庄、庆盈庄、豫顺庄、谦和庄、济美庄、复兴庄、公义庄、平定庄、发源庄、万泉庄、黄榆窊。

(以上村庄在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前,均归丰镇厅管辖。)

咸恒庄、履泰庄、丰积庄、丰普庄、丰余庄、丰庆庄、丰守庄、丰谦庄、丰受庄、丰益庄、丰千庄、丰年庄、丰兆庄、丰瑞庄、丰恩庄、万和庄、德隆庄、庆兴庄、佑永庄、寿合庄、乐长庄、安远庄、民丰庄、甘草台、皇极庄、恩荣庄、浩丰庄、荡庆庄、温和庄、良善庄、恭敬庄、新民庄、运亨庄、自字、天字、降字、康字、民安庄、益安庄、泽普庄、大和庄、中正庄、丰年庄、鼎盛庄、发福庄、萃吉庄、成远庄、谦瑞庄、永乐庄、安厚庄、亨安庄、天兴庄、益安庄、民安庄、寿山庄、景星庄、时和庄、世泰庄、国正庄、利亨庄、收成庄、富安庄、凝瑞庄、启瑞庄、北厚庄、东兴庄、西成庄、东来庄、紫气庄、万民庄、乐佑庄。

(以上71村均系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后,新垦形成的村庄。)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兴和厅户口为:喀拉沁旗民男960人,女540人;蒙古男855人,女525人;汉民土著民男12110人,女9150人;客籍民男38435人,女12173人;回民男530人,女380人;天主教民男1242人,女1418人;共计人口为78308人。

宁远厅有大村99个,共计有475个村庄。东乡有155村。分别为:油房滩、梁家庄、贾家庄、苏家庄、得胜窑、缸房窑、后营子、帽儿山、獾子窝、小通沟、头道沟、助马乙、槽碾沟、小西沟、双山子、丰盛沟、助马五、大韭菜沟、十二沟、书田庄、井儿沟、板城村、忻州窑、花家窑、徐范窑、南窑子、东窑子、塑州窑、镇霸堡、张头窑、槽碾窑、胡家棚、魏家庄、东田家庄、蓝麻窑、五道咀、南铁铺、得胜窑、大定庄、单台子、忻州窑、十六犋牛窑、李二窑、王三窑、王喜窑、车铺窑、四道咀、北铁铺、马圈窑、土城子、刘五窑、王家窑、二道咀、上四道咀、双台子、毛家窑、崞家窑、前崞县窑、后崞县窑、张三窑、缸房窑、东阳坡窑、西阳坡窑、蓝旗窑、毛不浪、韩庆湾、永盛庄、刘家窑、三道咀、福禄庄、兴旺庄、太平庄、宝元庄、集成庄、水泉子、复恒庄、昌公沟、合义村、三元井、永泉庄、常盛庄、后十九号、赵家庄、永丰庄、韭菜沟、瓦渣胡洞、狮子村、长喜梁、井儿沟、南窑子、土城子、福禄村、醽醁村、瑛琭村、骏琭村、韭菜沟、富顺村、上下周家岭、十八儿太、波罗台、二道沟、大同圐圙、左未圐圙、兴盛沟、山岔沟、十九沟、前营子、十五沟、东圈、福盛庄、兴盛庄、常盛庄、巨盛庄、全海庄、魁元庄、恒丰庄、福海庄、魁盛庄、财阜旺裕庄、宁和庄、福庆庄、宁太庄、寿海旺、泉子湾、德盛庄、得和庄、义和庄、致和庄、迎祥庄、和盛庄、香火庄、公沟堰(沿)、东十号、旺海庄、大海滩、天成村、庆德村、新凝村、永兴村、恩裕村、和阳岭、丰收坪(即马王庙)、裕成庄、万成庄、水泉庄、清水梁、庆乐庄、庆远窑、吉祥庄、庆丰庄、如阜庄、意和庄、海仁村、兴平村、高旺村。

南乡有85村。分别为:田家庄、小头号村、小二三号村、永兴沟、陈家梁、小四号村、小五号村、太平村、头号村、十一号村、十二号村、二号村、三号村、十三号村、十四号村、四号村、五号村、十五号村、十六号村、六号村、七号村、十七号村、十八号村、八号村、四道沟、十九号村、二十号村、保全村、太平庄、二十一号村、二十二号村、如意村、代州窑、二十三号村、二十四号村、兴旺村、全仁村、南增盛村、北增盛村、隆太村、崞阳村、中增盛村、发祥村、省城窑、九号村、十号村、成善庄、大和庄、尚义村、成宝村、二十边村、兴义村、集贤村、******子石湾、大水泉沟、碌碡坪、高韩梁、大马皮泡窊、头号村、二号村、三号村、四号村、五号村、六号村、七号村、八号村、永盛庄、兴盛村、长沟村、麻子石湾、三道沟、仁义村、一元村、马皮泡窊、两仪村、三乐村、四维村、五支村、六律村、七政村、八宝村、义合村、铺引窑、水泉沟、西圈。

旗地有84村。分别为:榆栅窑、厂汗不浪、蓝土窑、黄家窑、草窑子、董朝郭二窑、大厂汗营、圪针沟、土山子、小厂汗营、小窑沟、土台子、双古城、草沟、黑州湾、周二堡、四墩窑、大毛不浪、小毛不浪、五墩窑、马厂沟、前三座坟、后三座坟、八墩窑、阳坡窑、中三座坟、三八牛犋窑、蓝(兰)旗窑、新窑子、红旗马厂、蓝旗马厂、榆树林、老七窑、九犋牛窑、刘胡窑、霍家营、米三窑、大忻州窑、樊城窑、小忻州窑、石咀子、刘公鸡窑、哈凤窑、碾房窑、面铺窑、缸房窑、松胡窑、朱家窑、元山子、三里红窑、柳银儿棚、廒家山、将军梁、大蓝旗窑、小蓝旗窑、郭顶窑、伊家窑、上下榆树梁、黑家窑、单台子、四台沟、南赵家窑、赵家窑、大东沟、东圐圙、前三间房、官牛犋、同家窑、十家梁、厂汗圪洞、五犋牛窑、花豹沟、芍药窊、石头窑、薛五窑、庄窝沟、圈马沟、六犋牛窑、张四窑、徐麻窑、段家窑、刘家窑、后三间房。

西乡有24村。分别为:马圈沟、韩家棚、洞子沟、猪尔喀、河西窑、东阿拉立善不拉、当宝窑、阔里兔、西沟门、章木素梁、太平窑(即勿拉厂)、多纳苏、东沟门、麻什窑、赵家窑、缸房窑、德丰庄、兴窑子、苏计元山子、郭家营、康家窑、东兴窑、红崖子、大东滩。

北乡有127村。分别为:祁县营、高家窑、水泉子、戈家窑、鄂博图、蒙古哈达、西窑子、红近沟、太平寨、汾州窑、葫芦素台、侯芝窑、李家窑、赵红眼窑、五犋牛窑、高家营、乔德庄、程德庄、张三窑、后窑子、王屠窑、王功德窑、三犋牛窑、盂县窑、察贡梁、西崞县窑(即德义村)、松树沟、前营子、高家窑、蓝家窑、大同沟、毛庆沟、哈毛太、晋阳村、丰旺庄、松柏庄、巨锦庄、通顺庄、常盛庄、榆树村、恒兴树、波罗素太、五拉达巴、永丰村、乌尔图、五素土鲁、哈喇诺忒、哲尔德、灯炉素、五兔脑儿、大东沟、大苏计、左卫窑、清源营、永塔营、南窑子、东营子、西营子、万全营、崞县窑、得胜窑、厂汗圐圙、当中窑、阿红代、缸房窑、哈喇脑儿、蓝家窑、豆腐房、庙沟门、十二麻太、代州窑、甘沟门、宁武窑、永乐庄、永安庄、庆和庄、庆余庄、庆丰庄、盈凝村、常收梁、顺成庄、西成庄、大有庄、宁安庄、永和村、十八沙乎、太平村、仁里村、造化村、义和村、保安村、丰恒堡、三道营、二道营、榆树营、伏虎村、六合村、平定村、东里村、庆龙村、庆丰村、丰义村、丰盛村、秃龙害、得胜村、白草梁、德远村、德胜村、德恒村、德茂村、德和村、保和村、富盛村、洪音庄、伏虎山、吉顺村、永顺村、永隆村、永义村、永祥村、义丰村、永和村、保安村、乐业村、永乐村、永丰村、永安村。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全厅共有男女汉民大人152416人;未成年男女86975人;法国教(天主教)男女大小1153人。

陶林厅共有34个村庄。分别为新旧德义村、安居村、乐业村、新宁村、永宁村、文华村、新兴村、新丰村、永顺村、东毛不浪、西毛不浪、纳令沟、苏计村、厂汗不浪、峨眉孔兑、水泉子、麻泥兔、西伯图、至成庄、常盛庄、四兴庄、吉兴庄、义盛庄、聚魁庄、如意村、集贤庄、玉成庄、昆秀庄、积善庄、水泉庄、太平庄、兴盛庄、安居庄、巨金庄。此外一、二家或三、五家入各甲中,无定名。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全厅共有1861户,男女大小14562人。

武川厅四子部落旗界内有村庄202个,分别为那只亥村、油房营村、厂汉合少村、斗金山村、旗下营村、大窑西凉村、上下一间房村、大同营、上下高高速太村、罗家营、官道村、上下拐角铺村、恒盛兴村、隆盛德村、甲勒兔村、速勒兔村、点红岱村、平安社村、牛粪沟村、好来韭菜沟村、大滩四号村、双合源村、花尔圪台村、前坝上村、丰镇沟村、干只汗卯独村、孔独林村、章旦头号村、公忽洞阜丰社、塔连无素村、六眼井村、■兔村、乙垦乌素村、白彦脑包村、厂汗■村、得宝村、大小隆泉破村、大纳令村、兴盛庄村、蒙圪生尔村、勿蓝什■村、如意干沟村、丑贵沟村、四号地村、麻迷兔村、大成永村、秃力玛村、溴水沟村、秃力玛六号村、前后卜尔沟村、卜洞永兴窑村、勿蓝合少村、五道坝村、万丰社村、纳令合少村、哈拉盖兔村、苏计沟村、合卜庆村、黄羊卜村、白银甲拉沟村、红召滩村、小庙子村、二营子村、前营子村、阿力冰村、厂恼包村、塔布坝村、巨成号村、本不太村、毕锦沟村、柳钵渠村、韭菜沟村、大韭菜沟村、小韭菜沟村、栽生沟村、小栽生沟村、西河子村、蹈拉恼包村、德厚村、西滩头号村、北蹈拉恼包村、乌兰秃力亥村、乌井尔沟村、北厂汗■村、古力板不浪村、章盖沟村、白银不浪村、活佛滩村、前忽吉尔兔村、东狐滩村、英兔村、哈拉圪纳村、察汗营村、玻璃沟村、前后席片恼包村、察汗营头号村、后忽吉兔村、黑蓝崖村、乌兰花村、大小北号村、红上子村、小腮忽洞村、坤兑村、西忽吉尔兔村、东塔连乌素村、柳匠滩、塔不河庙圪旦村、西厂汉营村、东公■村、潘王庄村、东毛独亥村、西毛独亥村、西梁盖村、保尔板村、腮不浪村、巨隆太村、水崖村、黑蓝花村、保力图村、保力图口子村、水不浪村、东西房子毛安卜村、小圪宅乌素村、黑蓝干干村、八界滩村、二五沟村、白彦脑包村、克连沟村、补号地村、忽及壕赖村、后十二号村、大活牙村、红土湾村、红土湾八号村、红土湾天和太村、红土湾头二号村、红土湾西八号村、什八太村、东什八台村、西什八台村、北什八台村、南什八台村、后胡益财村、后胡益柴八洞花村、后胡益柴高家沟村、前胡益柴村、窑村哈喇■村。(内含今卓资县部分村庄)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四子部落旗全旗共有7308户,男女大小30472人。

我们从上述各厅的村落名可看出,在清初形成的村庄,因当时走口外者是临时性的劳作,春耕秋归,以窑为居,被称作“客民”或“窑民”,因此村庄多以“窑”字命名,而宁远厅岱海东南一带的土地,是1772年(乾隆三十七年)后,放垦的清廷王公牧地,因以放地所编的顺序为村名,以头号、十三号、二十四号等为名。也有借驻地本身或附近较为明显的地理环境而称其村名的,如用山、河、梁、洼(窊)、湾、坡、泉、沟、滩等为村名。有些村落以蒙古语为名,这类村落的形成,正如《归绥识略》所言:“各厅村庄其名之稍存古昔者,十无二、三,余皆蒙古俗语佶屈聱牙,借音成文,无一定字义,其俗之仆野可知矣”。如摆烟图(富有者)、五烟图(有绿宝石)、十八儿太(有泥泞)、板申村(房子)、讨色窑(讨色邱也)、蒙古哈达(蒙古石崖)、阿红代(兄弟之称)、乌尔图(长也)、纳林沟(向阳沟)、厂汗不浪(白水泉)等等。而兴和厅和陶林厅在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后,形成的村落多以图吉利而命名,形冠以“庄”字,是由于山西等地连年遭灾后,来此认垦者期盼幸福、安宁而出现的村名。

村落的形成是走口外的今乌兰察布地区先民创造出的必然结果,“喜悦易于流逝,悲伤难以抚慰。”走西口是痛苦的抉择,但在当时促进了乌兰察布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1736年(乾隆元年)就有“自开杀虎口,迄今数十年,商贾农工,趋负贸易,内地民人难以数计”。到1725年(雍正三年),随着移民的增加,设卫、所,向人民征收粮税。发展到光绪末年,已是“何止灯火万家”。清朝设立机构,完善制度,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另外,由于汉族居民的北迁,失去牧场的蒙古族,被迫放弃游牧生活方式,使今乌兰察布地区靠近厅境的蒙古族“近以汉民北耕,亦甘食五谷,”“居民大多在农村或乡屯种田,过着定居的生活”,出现了新的民族交流与融合。今乌兰察布地区的蒙、汉、满、回先民们以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第七节清朝后期乌兰察布地区的经济状况和阶级关系

一、农业区的形成

19世纪后期光绪年间,随着土地开发面积的不断扩大,今乌兰察布阴山的前山地区,从过去人烟稀少,杂草丛生的旷野,逐渐发展为阡陌相连、庄稼盈野的农田。昔日牛羊遍布的牧地,变为星罗棋布、鸡犬相闻的村庄。这是由于在天灾人祸的威胁下,山西、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地区的饥民四起,民不聊生,举家逃难,涌入今乌兰察布地区就食者与日俱增,出口垦荒,移民潮涌的产物。而清政府面对内地饥荒的危机,阶级矛盾日趋激化,于是,被迫取消了对蒙古的许多禁令,鼓励蒙古王公贵族容留招垦,在蒙古地区拨地安置内地流入的破产农民,从而使今乌兰察布地区原有的草原变为农田。

在1893年(光绪十九年)三月,俄国蒙古族学者阿马·波兹德涅耶夫由张家口至归化途经乌兰察布地区的旅行日记中写道:“岱海滩谷地被蒙古人叫做岱根塔拉,不久以前还是察哈尔人的游牧区。大约在十年前,汉人见这些土地适于种粮食,就请求政府取消这里察哈尔人的牧场,并允许它们开垦出来。这一请求得到北京的批准之后,许多从山西忻州迁来的汉人就在这里住了下来。最先迁来的人正是我们过夜的那个村子里落户的,这不过是七、八年前的事。他们以每亩地仅九百文的价格向丰镇的衙门买下了这些地。”“大村的居民原来也是从忻州迁来的。他们告诉我们说,忻州是一片平原,大部分土地都很肥沃,但他们穷得根本买不起一点土地,只得远走他乡”。从阿马·波兹德涅耶夫的记述可看到岱海滩东北同治年间后才开垦为农田,而大村的居民由于在山西忻州地区生活不下去,只得自发地出口外谋生。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岑春煊上奏朝廷说:“欲练蒙兵非筹练费不可,欲筹经费,非开蒙地不可。今蒙古接晋边者,东则为察哈尔右翼四旗,西则为伊克昭、乌兰察布二盟十三旗,田地饶沃,水草丰衍,”只有“开蒙部之地为民耕之地,而竭蒙地之租,练蒙部之兵”。张之洞、刘坤一亦奏请道:“蒙民生计以游牧为主,但最近数十年来,蒙古益形贫弱,对于强邻东侵实力无防御之力,不可不乘机请求变化之策”。因此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初,清政府派兵部侍郎贻谷为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赴绥远督办察哈尔等地西部蒙旗之地。其后,全面放垦开始,并允许和鼓励蒙古王公自由招垦,收容留置内地涌来的流民。而清廷出面主持开垦事务,增设厅,建立垦务局等机构,劝诱蒙古王公报垦土地。从开垦情况看,今乌兰察布地区的原察哈尔右翼共开垦24500余顷,四子部落旗开垦了3900顷,总计28700余顷。其中四子部落旗所放垦地中含有赔教地830顷。到20世纪初,今乌兰察布地区大青山的后山地区也已形成“沿途多汉民耕种,渐成村落”“路旁多垦地,蒙汉杂处”的局面。农耕已成为该地区的主要经济。

但由于当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比较低下,只是“广种薄收”式的粗放经营,如遇天灾人祸,仍旧使前来口外谋生的汉民陷入贫困的境地,有的甚至弃地潜逃,如陶林厅一带,因在光绪末期封建剥削加重之时“近来弃田地避赋税而去者,所在多有”。丰镇厅北的一些地方亦出现了一些已开垦,而又复变为荒地的现象,农业严重衰退,是当时察哈尔地区农村经济病态发展的真实写照。

二、畜牧业经济的变化

清朝后期今乌兰察布地区的畜牧业经济开始瓦解,由于牧地渐少,耕地日增,使昔日一望无际的草地只剩下不连片的孤岛。使一部分蒙古族牧民濒临破产,迫使他们不得不将游牧生产与小规模粗放农耕生产结合起来,开始开垦草地,粗放经营,种植糜、黍等早熟农作物,以解决部分人食和畜料的困难。因蒙古人耕种田地不需交纳地租和押荒银,虽耕作粗放,但实际收益仍高于汉族人民。畜牧业为农业所取代,蒙古族人民绝大多数亦依靠经营农耕生产来获取生活资料,畜牧业变成了从附属地位的副业生产。因此他们与封建牧主的人身隶属关系,也逐渐变为松散的租佃关系。

伴随着农业的发展,为典押、买卖土地的关系打开了大门。察哈尔右翼四旗的王公贵族、上层喇嘛及部分贫民将其占有支配权的土地、牧场或户口地据为私有,并从事招租放垦而获取租银、租粮。从而使其由封建领主的地位转变为地主或小土地经营者,也使具有土地支配权的蒙古封建领土,伴随着畜牧业自然经济向农业经济的发展转化,其领地内的土地支配权日益缩减或趋于瓦解。而原来的牧民转变成农耕者后,还要遭受外国资本势力、上层喇嘛等的盘剥,并负担为驻防军队驮运给养粮食和军需物资,以及其他强制性的劳役。如在1853年(咸丰三年)五月,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命察哈尔都统华山泰率蒙古马队官兵4000人到北京听候调遣,调察哈尔马匹达一万匹。在一个月之内,对察哈尔征调如此频繁,使蒙古族人民负担加重,严重地阻碍了畜牧业经济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察哈尔牧厂在清初有马牛驼羊总数390万多头只,到清末锐减至39.5万头只。因此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丧失牲畜的牧民,变为牧区的乞丐、流浪汉、雇工、穷人,城镇贫民增多了。这些大量破产者,成为没有被利用的劳动力,经常转变为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生存资料的脱离劳动的(失业)阶层。蒙古大批社会失业军出现,也是畜牧业自然经济瓦解的具体表现。

三、商品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商业城镇的兴起

从******战争以后,今乌兰察布地区随着城镇和定居村落的出现和发展,以商品性生产为主的手工业作坊有了一定的发展。手工业者绝大多数是来自山西的逃难流民,绝大多数以农为业,开荒耕种,经营农业。同时,也有一批又一批的铁匠、木匠、泥瓦匠、银匠、铜匠和皮毛工匠、画匠以及畜产品和粮食加工等手工业者流入城镇、农村、寺庙等,从事建筑或各种作坊的匠役劳动,逐步成为今乌兰察布地区的固定居民。

这些手工业者来到今乌兰察布地区后,根据当地的特点和蒙汉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当时大部分手工业者主要集中于丰镇城、隆盛庄、张皋、宁远城、天成、厂汉营、崞县窑、乌兰花、广益隆等地。尤为制毡、制革、鞣皮等手工业作坊,加工制作如皮袄、皮裤、毛毡、毡鞋帽、皮绳、辔笼、毛绳等极为畅销。随着这些日常用品的加工生产,商品生产并不断发展,促进了乌兰察布地区的经济的进步,特别是在城镇中,按行业组织社团,如烧砖、制瓦、泥瓦、铁、木、石、银、铜匠店铺直接承揽各种业务。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出现了缸、粉、油、米面、豆腐、酱醋加工业,时称陆成行,逐步形成较大的行业。并使土盐生产再度兴起,岱海滩盐为煎制,每年约10万担,1910年(宣统二年)设口北榷运局管理盐务。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对促进农业经济和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商业集镇的发展也很迅速。伴随着农业、手工业、畜牧业、商业贸易的发展,在今乌兰察布地区出现了以粮食和牲畜皮毛为交易大宗的集贸点——新兴的商业城镇。主要有丰镇城、隆盛庄、张皋、二道河、乌兰花、宁远城、广义隆、天成等。

丰镇:1750年(清朝乾隆十五年)后,晋、冀等地的手工业艺人陆续进入丰镇厅城开办手工业作坊。清末,有手工自然行业20多个,作坊150余家。其中皮毛、铁、木等业较为繁荣,皮革、毛织、毛口袋等物尤为畅销。商号林立,为当时较大的商业城镇,与归绥、包头并称绥远三大重镇。

隆盛庄:隆盛庄在清朝嘉庆初年即有万余人口。咸丰年间,隆盛庄已有大型粮店万义店等8家,陆成行有德隆益等8家,棉布庄有聚义德等10家,铁匠炉、木匠铺也有常胜炉等数家,马店有六合堂等8家,每年仅出售转运羊一项即达50万只左右。外地客商有京津一带的羊客、马客,有苏杭一带的丝绸、茶商,河南、山东的驴、骡商,雁北地区的粮商等。到光绪年间,发展到鼎盛时期,全庄有商人达2万多人,当时南街到北街近2里长的店铺,鳞次栉比,全是商号门市,前后两街南北向并列。后街除部分商号外,还有居民里巷居住区,另有一条小北街是回民商号和回民里巷居住区。仅挂有牌匾的商号就达3000余家,还有百余家铁、木建筑,铜匠、银匠、靴匠等各种手工业店。工商户绝大多数为山西忻县人,次为山西定襄、崞县、繁峙人。并成立有各工商业行社。

张皋:张皋在清朝时是蒙古、归化地区通往北京的大道要冲,当时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内地的马车是长轴,张皋以外蒙古地区的马车轴比内地的短,因两地的车轴不合辙,所以内地与蒙古路经张皋的过往车辆都要在张皋开的店中换轴歇息,逐步形成了集镇,到同治、光绪年间,山西、河北等地的农、工、商、匠、艺人纷纷前来认垦谋生,商业开始兴盛,开设的店铺有油、酒、米、面陆成行,当铺、钱庄、粮店四、五百家。形成东、南、西、北、人市几条主要大街,是塞内外重要的贸易集散地,与归绥、商都、张北、北京、天津、张家口以及大库联(今蒙古首都乌兰巴托)通商,粮食、牲畜、皮张、生活用品、药材为大宗交易种。

二道河:二道河即今兴和县城关镇驻地,1886年(光绪十二年)将原有村落丰盛堡更名为二道河。到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设立兴和厅时,二道河镇商贾大小商号相继开业,尤以米粮业最为发达,是转销粮食、牲畜、皮张及各种物资的重要集散地。

乌兰花:因其处于县治与蒙旗王府的途中,在清末形成一个以农牧互市为主的集镇,商业称盛。

四、近代邮电业的出现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清王朝建成北京至恰克图中国第一条国际电报通信线路,线路经嘉卜寺(今化德县城),并设立维护点,负责张北至滂江段线路的维护。这是一条服务于军事政治的电报线路。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兴和厅在东梁街设置邮寄代办所,次年在东梁大街大德生巷口成立兴和厅邮政分局,撤销邮寄代办所,隶山西邮政总局管辖。1909年(宣统元年),陶林厅设邮寄代办所;同年,在嘉卜寺设立邮寄代办所,隶张家口邮政局管辖。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清政府在丰镇、宁远设驿站,各有马14匹,马夫5人,例行传递公文之事。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开办收寄投递平信、挂号、函件及新闻纸等业务,次年,开办代售印花税票。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丰镇厅、宁远厅弃驿归邮,开通丰镇—宁远—归绥邮路,为马班、步班邮运,昼夜兼程,隔日往返一趟。沿途公私函件收投无误,乡间百姓的通信捎传到厅,由厅给予递传。辛亥革命前夕,革命党人杨金牛在丰镇城内忻州巷子毯子房院内设有一家“书子房”,为人们送信。根据事情急缓、行程远近确定价格。送信的范围,南至山西忻州,东至兴和、隆盛庄,北至陶林,西至宁远一带,为境内私人开办的邮政业务。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丰镇厅、宁远厅设邮寄代办所,隶属山西邮政总局管辖。至1907年又新开邮路为代州—朔州—威远堡—朔平—杀虎口—宁远厅—归化,其中代州至宁远为邮路,宁远厅至归化为昼夜兼程班。1911年(宣统三年),开通天成到丰镇邮路60里,为隔日步班。1910年(宣统二年),归化城电报局的长途电报杆路经宁远到丰镇、兴和、张家口等地,三个厅衙门内设电报交换所。

五、土地和赋税

丰镇厅在1887年(光绪十三年),实在应征民地3961顷57亩9分8厘2毫,认种庄头二鞑子等退换圈地69顷80亩5分,共实在地4031顷38亩4分8厘6毫;宁远厅应征民地4836顷87亩9分6厘3毫6忽,认种庄头二鞑子等退换圈地443顷41亩1分,共实在地5280顷29亩6厘3毫6忽。

宁远厅有原额民、牧各地9657亩1分8厘。其中,民地6517顷39亩1分6厘;王公宗室牧厂地3139顷68亩;节年开垦牧地2472顷47亩8分7厘。1884年(光绪十年),新垦牧地2227顷22亩2分1厘;额外太仆寺牧厂地2298顷61亩1分5厘;察哈尔正红、镶红、镶蓝三旗牧厂地4113顷7亩1分。

丰镇厅在1887年(光绪十三年),共征银190两2钱9分5厘,全行存留。遇闰加银5两7钱9厘,全行存留。全厅共征银2706两8钱3分9厘,起运银304两4钱2分2毫,存留银2402两4钱1分8厘8毫,遇闰加折色银67两4钱4分5厘,起运银304两4钱2分2毫,存留银2400百78两8钱6分3厘8毫。在1904年(光绪三十年)时,宁远厅续报收过押荒未垦荒地96顷53亩6分,每亩征正课银1分4厘,共征银135两1钱5分4毫。每正银一两,随征耗银5分,共征银6两5分4厘2丝。遇闰每正银1两,加征银3分。共征银4两5分4厘5毫1丝2忽。每亩随征耗银5分,共征银2钱2厘7毫2丝5忽6微。每亩征另租银4厘,共征银38两6钱1分4厘4毫,照例不加闰耗。

在丰镇厅1887年(光绪十三年),应收赋役本色粮为米1470石4斗3升9勺,解交绥远城丰裕仓。遇闰加征米44石1斗1升2合9勺,并解交绥远城丰裕仓。同年将本色米改征色银为2352两6钱8分6毫。由绥远城同知照额收米数,采取本色,放给旗民。

宁远厅在1887年(光绪十三年),共征米3781石8斗6升4合3勺,解交绥远城丰裕仓。遇闰加征米125石8斗2升,内除1879年(光绪五年)豁免米12石3斗6升4合,实征加闰米113石4斗5升6合,并解交绥远城丰裕仓。1887年(光绪十三年),将此项米3781石8斗6升4合3勺折征银6050两9钱8分3厘,又加闰米113石45升6合,折征银181两5钱2分9厘6毫。由绥远城同知照额征收,米数采取本色放给旗民支食。

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改定新章暨分布局所,每年额征银两及额外盈余并报销各款。在今乌兰察布地区设有丰镇、隆盛庄、宁远、陶林、兴和、张皋杂畜税局各一处,四子部落旗归可可以力更镇杂畜分局管辖,系归化原设分局,派委稽征。

(丰镇厅杂税情况缺载)

兴和厅杂税有酒税征银73两2钱,油税征银45两6钱,当税征银75两。

宁远厅杂税有酒税征银74两4钱,遇闰加征银2钱;大小油税征银75两6钱,大户遇闰加征银2钱,小户遇闰加征银1钱,俱自1884年(光绪十年)由朔平府改归宁远厅征收。有当铺30家,征银440(奉文加征)。

陶林厅杂税有酒税征银130两,油税征银40余两,斗捐钱1700或1800文。

我们从四厅的赋税可以看到,在经清朝重新丈量土地之后,四厅的农民每年除向有租佃关系的蒙古地主交纳租银租粮之外,还要向所属各厅按耕种土地的数量,交纳“小租”及土地税,对蒙古地主已典卖的土地,也要到所属各厅重新领取土地“大照”,并由所属各厅按地亩每年征收赋税。这样农民所受的剥削,由过去单一向蒙古地主交纳押银和租粮,变成为地主、官府的双重赋税剥削,此外还得交纳地照升科和户口捐赋等多项苛捐杂税。(具体田赋额定情况见附录《四厅田赋考》。)

六、恤政

丰镇厅有常平仓,在厅治东北,仓廒50间,丰裕廒计10间,1763年(乾隆二十八年)置,通判堂瑛承建,次年增建裕二廒、裕三廒、丰裕四廒,计10间,俱通判朝壁承建;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增建丰裕五廒,计10间,同知威中额承建;1853年(咸丰三年)同知恒佑重修;1881年(光绪七年)同知德溥捐钱建修。丰一廒、裕三廒原为征储牧地米石,嗣因牧地改征折色银两,仓廒详请存留分储常平仓谷,常平仓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实储谷12785石6升,内除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禀奉批准放给贫民外,实储仓谷10394石5斗。

宁远厅在署院后设有义仓三座,分别为1886年(光绪十二年)修筑的常平仓15间,1891年(光绪十七年)修筑的宙字廒5间,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又修筑的义仓1处。修筑义仓,以备灾荒。

七、阶级关系的变化

在清朝末年,察哈尔右翼四旗群、台站的蒙古族只有2万多人,乌兰察布盟所属的四子部落旗蒙古族人口应在1万人左右。而两地境内共有召庙百余座,可谓寺庙林立,喇嘛众多,结果造成蒙古族人口的下降。而随着放垦的开始,汉族人口像潮水一样涌入两地。仅察哈尔右翼四旗境内的丰、宁、兴、陶四厅的汉族人口就达465109人,而四子部落旗境内的汉族也有2万多人。由于汉族的人口大量涌入,使今乌兰察布地区的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

原有的蒙古社会阶级结构,主要分为蒙古王公贵族、平民及其奴隶三个阶层。由于汉族移民的进入,出现了新的阶级和阶层,改变了原有的蒙古社会的结构。因移入民人以租种他人土地为主,于是出现了佃农、雇农阶层。有原来一些民人购置了一些土地,逐步发展成了当地的地主。在放垦蒙地中,又有内地的富商大贾包揽土地,成为“揽头”,他们成为土地买卖过程中的中介人,出口外后亦为富商大贾。如山西忻县董村的王升、王成兄弟,在1889年(光绪十五年)前后,来到兴和八楞达营子地方谋生,为生计所迫,王升于1893年(光绪十九年)卖身到蒙古王府为家奴,后升为管家,利用权势,购产置地,赎回卖身契约,开始发家,到1898─1899年(光绪二十四、五年)时,已占有白脑包大片土地,成为大地主。在岱海滩一带的余卧龙,通过承揽买卖土地而发家。而像余卧龙这样活动于清政府与移民之间的中间人,在买卖土地过程中,至少都拥有1.5—2万两银子的家财。“假设他一次付给政府的钱是照每亩九百文计算,他规定农民应交给他的钱就可能是每亩1200文或1500文,甚至2000文;如果他每年向政府缴的地租是每亩四分厘金,他就可能规定农户每年应向他缴付每亩五分厘金的租子,等等”。我们从中可看到地商谋取的为暴利。这些汉民亦掌握着对土地的使用权,成为地主。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蒙古族也有的开始弃牧经农、经商,更加加速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不少蒙古商人加入了农耕和买卖皮张、山货、药材、奶酪等的行列。据《绥远通志稿》卷七十三《民族志·蒙族》中记载:“从前各旗蒙人,每当秋冬之季,结伴进城(指归绥城)购运米面,驼驮往来,络绎不绝于途。绥产炒米,以此为岁销大宗,而烧酒、面、砖茶亦在所必需,销售甚巨。即毗连乌盟之外蒙古各旗牧民,亦皆麋集绥阜,懋迁有无,满载而归,岁以为常”。这里说的乌兰察布盟及察哈尔等蒙古族进城购物者,应多数为客商,说明清末商人阶层亦在蒙古族中间出现。

【土默特之声平台创办人】:任瑞新,笔名,星空,土默特蒙古人,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水磨牛群房村人,大专学历,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呼和浩特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土默特历史研究会副会长,土默特左旗网络协会会员,土默特左旗新联会会员。今日头条中国阴山作家网创办人,微信公众号土默特之声创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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