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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禁止养犬规定:佛山20万只犬,快要有法

人气:402 ℃/2024-05-30 16:01:07

牵绳遛犬,是文明养犬的基本素养。

真正喜欢狗狗的人一定会给狗狗养成好习惯。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刘艺明、冯嘉敏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何波

时隔六年后佛山重启养犬管理立法调研,究竟六年前出于什么原因搁置立法、佛山目前的养犬现状如何、一旦立法又将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上周六,佛山市法制局与佛山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合作,邀请市法制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阳光立法”与市民开展互动,对上述问题也一一作出了回应。

据透露,佛山目前犬只数量约有20万只,犬只随地大小便、吓人、噪音和气味滋扰、咬伤路人等,都是市民投诉最多的行为。经过调研后,佛山市法制局认为,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设立犬只留检场所、养犬不良行为记录个人征信档案等,都是国内已经立法的城市好的经验,法制局将于6月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记者昨日还走访了多个公共场所,了解市民对养犬管理的心声。

犬只随地大小便 最遭市民烦

经过佛山市法制局委托佛山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市民投诉最多、意见最大的养犬行为是犬只随地大小便,占53.3%;其次是犬只吓人(45.0%)、噪音(39.8%)、气味(26.5%)、咬伤(15.8%)。

调研行动

养犬立法项目有望纳入明年立法工作计划

现状:

伤人情况有增 各方盼立法

据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介绍,经过初步的不完全统计,佛山犬只数量约有20万只。另据卫生防疫部门统计,近三年来,佛山的犬伤门诊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犬只伤人包括抓伤咬伤等,共51700多人次,占了动物伤人总数的63%。

对此,佛山市人大代表、佛山市禅城区法制办主任王学堂表示,养狗所产生的伤害和造成的邻里矛盾已经较严重,在此时出台养犬管理规定显得非常有必要。“要使爱犬的人自觉接受管理,不爱犬的人也支持养犬,这就是政府加强管理养犬的目标。”

解释:

重启养犬立法 佛山已准备好

其实,早在2012年4月,佛山就公布了《佛山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来由于“时机不成熟”,该办法被搁置。对此,陈泳槟解释说,就当时的情况和背景而言,存在着一定困难。

一是上位法依据不足,国家和省人大均没有这方面立法,虽然广东省政府出台过规章《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但该规定于1992年出台、1997年修正,里面很多规定早与现在情况不符(如规定城市及其3公里以内的地区均为犬类禁养区等);二是佛山当时尚未有立法权,创设不了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方面的条款;三是执法力量不足、部门职责分工有分歧等原因,争议较大。

不过,目前的情况已经比2012的时候有了改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长陈治艳则表示,就合法性而言,目前在国家和省一层都对于动物饲养有了更多规定,国内很多城市也已经进行了立法,为佛山提供了借鉴。更为重要的是,佛山现在有了立法权,有权力针对养犬管理去立法。

鉴于此,今年4月,佛山法制局在六年后重启养犬管理立法的调研,向省内、国内城市学习其管理模式,了解其成效和存在问题等。今年6月佛山市法制局将会提交调研报告给市政府。根据调研论证,如有部门认为具备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法制局将考虑将该项目纳入市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请市政府决定。

展望:

通过管理立法 倡导文明养犬

陈泳槟说,综观国内城市的经验做法,大的方面有明确部门分工、划分区域管理(严管区和一般区,市郊可以松一些)、实行养犬登记、规范养犬行为(如外出遛狗要拉狗绳、戴嘴套、带拾便器)、规定法律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等;小的方面还包括出台养犬标准和名录、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制定养犬公约,设立犬只留检场所、养犬不良行为记录个人征信档案、发挥动物保护协会作用、发挥村居物管作用等。

所谓的“文明养犬”,则包括依法登记、不养烈性犬、带犬只打疫苗、遛狗牵犬绳、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粪便、不遗弃犬只,除非得到特别允许,不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市政协委员、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小菁则认为,文明不能只是倡导,一定要在有序的法律的监管。通过养犬管理规定的出台,才能让市民知道怎么是合法合规合理养犬。

追问:

谁来牵头更利于执法?

陈治艳称,目前在立法的可操性问题上,“谁来管”显得非常重要。

陈泳槟说,从全国各地的管理模式来看,截至上个月底,全国共有100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有30个城市出台了政府规章。其中,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公安部门牵头,一种是城管部门牵头。具体到佛山,目前还没有确定牵头的部门,将由佛山市政府研究决定。杨小菁则表示,养犬管理涉及公安、畜牧、城管、卫生、防疫、工商等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能都不能缺失。不过,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公安部门做主导的效果会更好,这是因为市民的敬畏程度会更高,公安的执法和处理手段可以更为机动,执法的力度会更大。

不过,据佛山市法制局的资料显示,从目前立法规管犬只的130个城市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首先是执法取证难。

陈泳槟表示,要破解养犬管理执法难,要从五个方面去改变:一是领导重视;二是保障人员经费;三是在立法后完善配套制度;四是用考核督促落实,明确各方责任;五是严格执法整治,像查酒驾一样“动真格”。

记者走访

小区内公园里 狗主遛狗较随便

小区:

居民意见大 物管很无奈

在禅城区新都会华庭小区内,张贴了“养犬业主犬只较大的在公共场合,请用绳牵引,以防伤人、咬人”的温馨提示,并盖有小区管理处的公章,花园的墙上也张贴着 “莫让宠物在此拉屎、拉尿”的文明养犬提醒。

不过,一名正在散步的住户告诉记者:“我不反对养狗,但起码要牵绳,不然这里这么多小孩,万一咬伤了怎么办。”住户王先生更是心有余悸:“有次电梯门一打开,狗就直扑出来了,好吓人。”除了安全问题,养狗的噪音也让住户不堪其扰,有住户反映:“有住户家的狗,有人路过就突然不断吠叫,有次一个孕妇走在我前面就被吓到了,幸亏我扶了一下。”

物业管理处方面表示,他们也很无奈。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没有规定说不能养狗,物管只能张贴告示和上门劝说,但大部分狗主都是不听规劝。他们都很清楚投诉的是哪家哪户,曾经试过叫来城管执法人员,甚至报过警,但这些业主过后还是我行我素,收效甚微。“有些狗主手上明明都拿着狗绳了,但就是不拴住狗,我们也没办法。”该名工作人员无奈地摇摇头。

公园:

狗只进出随意 随地大小便

记者在禅城区季华园看到,尽管门口就竖立着明显的 “禁止宠物入内”的标志,但园内有很多人在遛狗。草地上有十多只狗在奔跑,包括萨摩耶、拉布拉多等不同品种,大部分都没有牵狗绳,狗吠声此起彼伏。

一位负责除草的园林工人直言,门口保安巡逻时会劝一下,但不少狗主根本就不听。“这里长期有人遛狗,而且很多狗随地拉屎拉尿。如果是在花丛里还可以当肥料,但是在草地上,我们除草时除草机把狗屎也打碎了,到处飞溅,搞得身上衣服都臭烘烘的。” 该名工人表示:“我们有时候也会劝说不要让狗随地大小便,但狗主不听,还说我们多管闲事。”

禅城区亚艺公园同样在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游园守则,其中第10条规定:“犬只及其他动物不得入园”,但记者25日晚上走访时,仍看到六七位市民带着爱犬来散步。其中一位市民不牵狗绳,放任狗只奔跑并对着路人吠叫,并强调:“不用怕,我的狗很乖的,不咬人的。”

商场:

大多禁犬入内 也有商场例外

昨日,记者走访岭南站Nova和铂顿城,这两个人流密集的商场,门口处都贴有如“请勿带宠物”的标志。岭南站Nova门口的一位保安表示:“宠物不能进入商场,狗和猫都不行。”他表示,如果顾客带着宠物,他们会在门口拦下并劝离。

此外,记者也走访了南海的各大商场,基本都是禁止宠物入内,只有中海环宇城可以看到有狗主带着狗进去。据其负责人介绍,除了烈性犬之外,他们是欢迎狗主人和狗只进入商场的,唯一的要求是狗主为自己的犬系上狗绳,对于没有带狗绳的主人,他们还会提供免费的狗绳和口罩。在商场内客人较多的情况下,他们还会建议狗主在吃饭的时候将狗只寄存在二楼的托管中心内。

允许宠物进商场是否会影响客人对商场的评价?他表示,商场至今没有接到过有客人投诉被狗只的情况,狗需要大小便的时候,狗主都会很自觉地将它们带到商场户外的宠物乐园的狗厕所里进行便便。“真正喜欢养狗的人,他们是懂得如何去规范自己爱犬的行为的。”该负责人还说,从客观上说,商场打造的这种人与宠物和谐共存的空间,不但没有惹来客人的反感,还为商场增加了人流。

城中村:

流浪狗成隐患 狗主意识不强

在禅城区南沙旧村的路上,有不少流浪狗在徘徊。附近街坊也表示不清楚狗的来历,而记者观察到,不远处就是幼儿园。一位街坊表示:“之前听过流浪狗追着人咬的事儿,如果能办理狗证,当然最好了。”

在禅城区简村内,虽然没有发现流浪狗,但一名士多老板娘告诉记者,每天早上会有人出来遛狗,狗儿到处拉屎拉尿惹人讨厌。她抱怨道:“有天早上一只狗就在我店门口拉屎,我赶紧喊住狗主,他开始推说没带纸,最后还是用我的纸才不甘不愿地把狗屎清走。”

他山之石

立法养犬 各地都有啥高招

植入犬只信息电子芯片

广西南宁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养犬登记。办理登记手续的犬只,需注射一种电子识别芯片到犬只体内。芯片包含养犬户信息、犬只信息、免疫信息、年检信息等大量信息,其有效期为20年左右,超过了一般犬只的寿命范围。

养犬不良行为挂钩征信

江苏省宿迁市出台的《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对擅自在禁止区域内养犬并对他人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养犬行为进行曝光,并记入养犬人个人征信档案;情节轻微,不服从职能单位管理达三次以上的,计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社区民警统一造册登记

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对犬只管理有自己的经验。犬只的日常监管被分解到社区民警身上,由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居民小区的“楼长”负责将社区内的养犬情况报送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统一造册登记,一旦因狗引发矛盾纠纷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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