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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皮乐队歌曲创作背景 我最不想写的就是那种*********和金唱片的回忆录

人气:466 ℃/2024-07-23 09:22:12

周遭的人或许会以不同方式看待事物,甚至看法相同却选择不同的解释,所以要理解,根本没有绝对的真实,有的只是视角,这很重要。当然,书写往事是一段揪心的经历,再访那些久远的通道每每神奇地推我回到昔日,重温种种感受: 令人屏息的爱的震颤,失去与逝去的切肤之痛。为某些章节组织文字很艰难,时而催我落泪。通读下来,有些地方我显得多愁善感、令人腻烦,或软弱无能、过于依赖,我眼中的自己有时幼稚而不安,我可能曾是这样的人,或许依旧如此,我认为至少这都很诚实。我们跌跌撞撞走过一生,留下尴尬难堪的足迹,往往只有在这样的内省时刻,才意识到自己有时做了何等糟糕之事。

—布雷特·安德森

……

幼年布雷特·安德森

我生于初次爱之夏(发生于1967 年夏季的嬉皮士运动)结束之际,38 年后在我出生的房间里,父亲过世了。那也是我父母的卧室。她有当画家的潜质,却为当地富有又吝啬的女士们缝制物超所值的服装以贴补家用。他在我出生时是个邮递员,后来当过泳池服务员、冰激凌小贩、门窗清洁工,最后是出租车司机。他们两人的世界是铺着油毡地板、充斥验孕测试的世界;是摆着租用家具、收租人反复往来的世界。这里远离摇摆的60 年代卡纳比街的陈词滥调,比起五光十色的流行神话,它更像灰暗无趣的战后英国。房间在一栋逼仄、封闭、低矮的廉租房里——你熟悉的那种,密布在郊区破落地域和了无生气的市外住宅区的居所。穷巷陋室,石米外墙,流放边城,无人问津,被永远驱逐。

我家的房子在一个叫林德菲尔德的地方,位于住宅区边缘。林德菲尔德是处在海沃兹希思外围并被其吞没的一个村庄,一座无名卧城,是伦敦与布莱顿之间某处的一个寂寂无闻的小火车停靠站。在那个地方,除了下层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中燠热的厨槽戏剧(kitchen sink drama)之外,实际上什么都不曾发生,也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

我父母当初选择这栋房子,是认为在树林边养育小孩很不错。话虽如此,事实上,它离一道布满涂鸦的瓦楞铁皮围栏只有几码远。虎视眈眈盘踞在混凝土马路那头的,是当地的垃圾场。周末,人们会过去扔掉坏损的电器和家庭废品。那里有苍茫一片的铁锈和白色搪瓷,庞杂一团的弃置家具、弹簧、龟裂的轮胎和干涸的油漆罐。在邻里的孩子们眼中,那自然是一处奇妙刺激的游乐场,源源不绝地散发魅力与威胁。我们会攀越砾石和杂物,摆弄破烂的助力车和卡住的自行车链,钻进装着碎裂温度计的废料桶里玩耍,浑然不知渗漏的水银暗藏危险。有一次,那里出现一艘残破的划艇,它成了我们整个夏天热烈游戏的焦点,直到最终遭我们残暴摧毁,支离破碎。那一带如今已是自然保护区,我有时会想,那些遛狗的人和野餐的游客是否知晓他们的雨靴下踩着那座锈迹斑斑的掩埋场?

这栋房子很小,十分小。我父亲健在时,每年圣诞我总要尽本分回去探望,却一再惊异于这屋子如玩具般的大小。我有个姐姐——可爱的布兰丁,她得名于匈牙利浪漫主义作曲家弗朗茨·李斯特之女。所幸我爸爸彼得取了姐姐的名字,于是留待我妈妈桑德拉替我命名,为此我感激不尽。出于巧合抑或判断,我的生日与霍雷肖·纳尔逊(英国著名海军将领及军事家)相同,他是我父亲的英雄之一,他的“三巨头”——这是他个人的独家偶像团体,另两位成员是温斯顿·丘吉尔和上文提及的李斯特——的关键人物。我记得爸爸买了一面巨大的英国海军旗,差不多同屋子一样大,在我们狭小廉租房的墙上装了一根简易旗杆,其后多年,每逢此三人生日,他便升起那面旗帜。家里人告诉我,我险些被取名为霍雷肖,着实可怕。据父亲说,我母亲以演员杰里米·布雷特的名字为我取名,也有说法是,这个名字是向罗杰·摩尔在《纨绔双侠》(The Persuaders)中扮演的布雷特·辛克莱勋爵一角致意——这或许在潜意识中对未来之事作了某种预言。

我们一家四口就这样挤在这栋由砖头和煤渣块砌成的廉价刨花板小屋里:布兰丁住阴冷朝北的卧室,爸妈关在他们局促的婚姻领地中,而我睡在屋子角落朝阳的储藏室,里头差不多刚好摆得下我的儿童单人床和些许破旧的玩具——一个名叫“士兵”的毛织卫兵,一个名叫“老鼠”的灰色老鼠玩偶,还有一个叫“电电”的毛茸茸的丑东西,我把它放在鼻子上玩,那是我父母从《电视时代》杂志得来的奖品。我母亲上过艺术学院,她在我房间的天花板上画了朵朵白云,我常躺在那里凝望云朵,听着屋外车流轻柔如风地飒飒而去,相隔几英尺的房间里,父母的争吵声呼啸而来。

“山羊皮”乐队

我是个紧张、焦躁、多虑的孩子,往往容易失眠,孤单害怕地醒好几个小时,注视着窗帘顶部的皱褶现出一张张狰狞面孔。日出后,我就等着家人起床,在窗前远眺马路尽头长在废弃蘑菇工厂附近的一堆树木。我把其中一棵叫作“老鼠”,另一棵叫作“小丑”,目不转睛地望着它们摇晃拍打,它们仿佛受困于永恒的争执,任由狂风的涡流推搡扇动着。

我的成长经历在许多方面都再平常不过,同时又有些反常,稀奇之处在于我们像是从未真正融入周围的环境。我们名义上住在萨塞克斯郡一个古雅的村庄,不过我们家那一带游客罕至,位于村子外围脏乱的住宅区,避世幽居,远离商业街俗丽的花花世界。我们一贫如洗,廉租房中家徒四壁,但父母将其装饰得更像汉普斯特德(英国伦敦的一个区域,居住着众多知识分子、艺术名流与富豪)上层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家庭。满屋子都是妈妈的画作,她倾尽朴实的绘画生涯,来描摹萨塞克斯郡平缓起伏的乡野,家中墙上满是她优美的风景水彩画和观察细微的自然研究。除了自己的作品以外,她还悬挂起亨德里克·阿弗坎普(荷兰画家,以冬景画闻名)、文森特·凡·高与奥布里·比尔兹利的画作。她用强烈的色彩装点屋子——午夜蓝,威廉·莫里斯壁纸,还有浓艳的自制天鹅绒窗帘。当然,家中四处也回荡着父亲震耳欲聋的古典音乐:瓦格纳、柏辽兹、埃尔加、肖邦,以及无所不在、无可逭逃的李斯特。我的音乐教育想必是在这狂暴的熔炉中成形的,由《尼伯龙根的指环》与《匈牙利狂想曲》锻造,被黑暗阴郁的音乐景观与激昂恢宏的旋律锤击成布伦希尔德胸甲的形状。爸爸会脚蹬拖鞋站着,红色丝绸睡袍底下支出两条毛发浓密的小细腿,手持指挥棒“指挥”乐曲,他那台老旧的飞利浦盘式录音机一圈又一圈地转动着磁带,我们其他人则在厨房吓得不敢吭声。

他的痴迷打破了其他执迷。他用准宗教式的虔诚口吻谈论李斯特,甚至遐想“担任小品神职”(minororders)以致敬李斯特晚年的信仰历程——他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有这念头,可谓荒唐透顶。他曾被召去做陪审员,忙活了两周后回家告诉我们,他在法庭上拒绝手按《圣经》宣誓,要求拿一本弗朗茨·李斯特的传记取代。他说,这个,才是他真正的信靠之物。

在20 世纪60 年代的黑白岁月,他跨一辆装有挎斗的BSA 牌旧摩托巡游海沃兹希思,我母亲常心神不宁地蹲坐在挎斗里,唯恐发型遭殃。有了孩子之后,他买下一辆里来恩特知更鸟三轮车,类似那年头的辛克莱C5 电动车,需要驾照才能开:一个带轮子的玻璃纤维脆壳,给人单薄的保护和微小的尊严。我诞生时,他已换了一辆破败的赛车绿(racing green)莫里斯旅行车,载着我们到处跑。车子年久失修,每年9 月,后车厢腐烂的木边框会生出小蘑菇来。我和姐姐不系安全带,在后座摇来晃去,唱着阿巴合唱团(ABBA)的歌。这辆车一上高速公路,无论速度快慢,都会震得人心惶惶,若定睛细看,能透过底板的罅隙看到公路在下方飞驰。难以置信的是,我父亲每隔一年都能把它一路开到李斯特的出生地奥地利莱丁,完成一趟朝圣之旅。他会从莱丁的大地上掬起一小抔泥土,灌入玻璃瓶,戴在颈间。

住在父亲的屋檐下,就必须面对一堆看似无谓的规矩,在这片阡陌错综的荒野择路而行。他曾苦笑着说自己平日里就好“一口烟和一本《广播时代》”,他会像咕噜(英国作家 J.R.R. 托尔金小说中《魔戒》的人物)一样紧握那本杂志,小心翼翼地守护它。要是谁把它从格子呢专用书套中抽出来,或者在爸爸用圆珠笔圈出一串节目、安排好欢乐收听时光之前,捷足先登动了它,甚至更逾规越矩,将它从柳条矮凳下的巢窟里取走(爸爸喜欢在这张凳子上搁脚,口叼那只从不离身的石楠烟斗不停吞云吐雾),那这个人可要倒大霉了。别的规矩诸如什么时候吃李子才合适、怎么打领带才“正确”,想来我们也不太守,但当时觉得它们刻板又琐碎,始终透露出爸爸亟欲独揽大权,主宰他天地中的活物。

他在一个军人家庭出生,成长于海沃兹希思一处沉闷的统建住房区,名为本茨伍德:一群一模一样、四四方方的20 世纪30 年代的小房子,满溢着酒精、暴力与失败,弥漫着酸臭的雪利酒、狗食和取暖器凄清雾气的味道。我祖父母的房子遍布军队纪念品,比如反曲刀、装饰用弹壳,还有在爸爸人生头几年,他们家派驻印度时带回来的小饰品。他的母亲是一个身材娇弱、高颧骨的女人,羞怯胆小。她丈夫,也就是爸爸的父亲,则是一个粗暴、酗酒的军人,几乎对一切漠不关心,除了他的黑色大拉布拉多狗卡恩。后来他把亲生儿子逐出家门,因为彼得受够了他醉酒后疾风骤雨般统治那座石米墙城池的暴行,心怀怨恨地奋起反抗。此种教养留给爸爸的影响是绝不对我采用肢体暴力,然而他闷闷不乐的时候,拉金对家族遗传的悲观预言(英国诗人菲利普·拉金在其名诗《诗曰》(“This Be The Verse”)中,描绘了家族遗传的可悲画面)便微妙地应验。我们所住的那栋玩具屋本就阴湿封闭,父亲的喜怒无常时不时令气氛更雪上加霜——那个迷人、颓废的怪人摇身变成一个郁郁的恶霸,屋子便笼罩在紧张与威胁的阴云中。他们那一代人从没学过用什么方法控制、化解心头的芥蒂。父亲内心的那只黑狗缓缓啃噬他,最终将他毁灭。一连串贻害匪浅之事引他走向孤僻、抑郁与失控。

我必定有少许苏格兰血统,从姓氏自然看得出来,也因为我祖父曾是皇家苏格兰火枪团军乐队的鼓手和风笛手。他是个冷漠、老派、看上去一本正经的人,留着大背头,头发用望加洗发油梳得油亮,一张饱受酒精摧残的脸。很离奇,他是传闻中少有的死过两次之人。在一系列不可原谅的醉酒暴力插曲过后,他的婚姻终于崩溃,他步履蹒跚地离开,此后借住军队老友家或投宿廉价旅馆。我们隐约得知他好像无家可归,日复一日地烂醉如泥。由于与他长期失和,且屡次听说他在公园长凳上过夜,所以在九几年的某一天,有人告诉我们他死了,我们中也没人觉得惊讶——我父亲的反应似乎出奇冷淡。然而,过了至少十年,他接到某机构的一通电话,询问他是否愿意帮忙给他父亲操办葬礼。我们这才知道,祖父之前其实健在:一直流浪、喝酒,不断沉沦。爸爸始终未能原谅他施行的家庭恐怖,对他恨之入骨,听到消息固然震惊,但仍然拒绝帮忙。

尽管爸爸从没在肢体上伤害过我,但他阴郁的怒火也令人生畏,或许带来的影响是我的神经症。他有时控制欲很强——谁离开房间,他总要求知道去向。时至今日,我哪怕去上个厕所,都非得告诉我太太不可。就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场景,摩根·弗里曼演的角色在超市做包装员,每次上厕所都要请示。有时爸爸又咄咄逼人,对政治和音乐发表一些极端或不切实际的言论。当我迈向青春期,开始顶撞他,我们常就流行乐与古典乐的优缺点发生冲突,辩论不休,愈演愈烈。年复一年的圣诞节都以争执告终,******味十足,令人不安。我们俩会头戴圣诞帽愤懑地坐在桌边,他激动却无谓地设法向我证明《悲怆奏鸣曲》“优于”《无法满足》(“[I Can’t Get No] Satisfaction”)。这样的经验使得我对音乐相当固执己见,或许也为我做了绝佳准备,在后来的人生中总过度解释自己的音乐。

当然也有轻松的时候。他也是个温和的慈父,体贴、有趣,没什么物质欲,全然未受20 世纪80 年代野心勃勃的氛围影响,安分知足地守在他以刨花板和油漆打造的小小王国里。他是个能工巧匠,总是用那套保养完好的工具锯切木头,钻孔,粘贴、敲打、修补东西。他制作了家具、架子、为我母亲镶画的画框,甚至还做了自己的音箱。有一年复活节假期,他孜孜不倦地做着一个箱子,对我和布兰丁说要做来放他的工具。我们很疑惑工具箱为何需要装铁丝网。直到复活节当天,他把我们领进园子,送给我们一人一只漂亮的小白兔。他之前在做的,就是它们的兔箱。

这两只兔子成了我们小天地里的心头大事。每天早晨我们俩都晃到屋边垃圾堆后头的荒地上,为兔子采蒲公英和精心挑选的草木。到了冬天,妈妈会捣碎燕麦和土豆皮,给它们做一种香喷喷、热腾腾的粉状饲料。布兰丁甚至还建了一个意义不明的所谓“兔子俱乐部”。唯一的会员守则好像是成员(只有两名——我和她)之间朝对方抽动鼻子以示互相认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个习惯我至今难改。

如果说父亲痴迷李斯特,那姐姐则痴迷《沃特希普荒原》。她翻来覆去地读这本平装书,读得封面都脱页了,于是自己换上一张,以花边和牛仔布镶边,用水彩画了她印象中的榛子和小多子等人物。她热切希望我也知道这个故事,竟付我每小时两便士要我听她朗读——这一做法后来又应用于其他作家的作品,像是托尔金和罗斯玛丽·萨克利夫(英国小说家、儿童文学作家)。不过,我不记得家人为我读过什么矫情的儿童图书,记忆中最早的书籍之一是母亲读给我听的《贝奥武甫》。布兰丁对我影响很深:她引导我接触文学,激发我的学习热忱,后来还让我听六七十年代的流行乐,这些音乐在我体内生长演化,汇成另一部分的音乐自我。

我六七岁的时候,开始和布兰丁一起上主日学校。那是我们住宅区边缘的一幢单层白砖房,由一对年迈体弱的夫妇经营。总之,我当时年纪太小,理解不了所参加的课程在心灵层面的真正意义。回想起来,我只好把这段经历视为一种教化过程,而我无神论的父母似乎草率地听之任之。我想,主日学校吸引我的是年终“颁奖”典礼,依一年的出席天数为孩子们颁发奖励,根据孩子们每周积累的印章数量,授予他们一个小玩具或一本书。当然,当地有些不知好歹的小孩会利用颁奖,只在那一天现身学校,再挥舞着连线书或同样不值钱的宗教小玩意儿,得意扬扬地迈步回家。

我家的房子是连栋屋最旁边的一栋,隔壁住着宾先生一家人,他是个掉了牙的老送奶工,为人宽厚。不过我自小就感觉到,我们家和住宅区其他人家之间真的有摩擦。我想大部分人都认为我们冷傲疏远。隔壁没规矩的男孩们夜深了还在高声蹦跳、大笑、播放重金属乐。还有一伙小流氓会对爸爸破口大骂,整天在我们屋外近处对着瓦楞铁皮围栏踢足球,踩踏妈妈种的花,残忍地踩碎了她脆弱、虚构的爱德华时代田园生活。确实,我们家以手工艺创造的世界必然与“现状”乐队(Status Quo)T 恤和塑料家具的流行风潮格格不入。我们的衣服多半是母亲亲手做的,看起来一定和大家穿的灯芯绒迥然不同,我们常被人取笑和挑衅。我认为,爸爸以海沃兹希思的伊迪丝·西特韦尔(英国先锋派诗人、文学评论家)身份声名鹊起,妈妈又习惯在花园里裸体晒日光浴,这对我们并无助益。但久而久之,我们也为人接受、融入社区了,尽管始终被看作局外人——“厨房里摆了钢琴的那一家子”。

每片房屋外面都有小块草地,孩子们在草地上乐此不疲地踢着球赛。玩乐的欢声笑语在住宅区飘扬。一帮小坏蛋口吐恶言,身佩******,骑着高把自行车东奔西跑。多年后,我每次返乡,总被这些不复存在的光景触动。草地无声,不见孩子们踪影,几代人已成熟,这片土地留给了白发苍苍的父母——他们体弱多病,妻离子散,孤苦伶仃,一切有如《北方乡村蓝调》(“North Country Blues”)中的一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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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特·安德森与大卫·鲍伊

我们家所有东西不是自制的就是二手的。母亲、姐姐和我是旧货义卖的常客,每周六下午都去村政厅与推推挤挤的退休老人们角力,花几枚硬币把饰品、书籍甚至内衣抢到手,搬回家。不知为何,我依然能忆起妈妈硬要我穿的那条二手紫色尼龙短裤的触感。我母亲是俗话说的那种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人。她在战后配给年代长大,家中绝无浪费或丢弃之物。她会采摘野生的荨麻和蘑菇做色拉、煮汤,把鸟和兔子拔毛剥皮炖肉吃。她成天在缝缝补补,口中叼着大大小小的针,埃及艳后般的妆容,头发像伊丽莎白·泰勒那样盘起。数不尽的冬日夜晚,爸爸在外工作,壁炉里的木柴噼啪作响,我们蹲坐在旁,听着针线在衣物上轻柔游走的声音,等待父亲的钥匙插进门锁转动,擦出预示他心情晴雨的可怕声响。他微薄的工资经不起多少挥霍,母亲不得已,总买些廉价的肉——油腻难嚼的肉块、碎肉和多筋的下水。不过,食物是严禁浪费的,我们不把盘子舔得一干二净就不准离开餐桌。在那些可怕的傍晚,牛肉腰子布丁砰地甩到我们盘中,实在不堪下咽,于是我经常独坐在厨房那张白色塑料台面圆桌边,呜咽着把食物硬往嘴里塞,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直到夜深了,母亲虽愤怒也只好让步,火冒三丈地倒掉剩菜。这样的经验使我一辈子都讨厌吃肉,在当时一定也使我挨饿,我和布兰丁开始藏起食物,囤在卧室里。一有我们特别喜欢的零食和吃剩的好东西,我们就装进口袋,悄悄运至卧室贮藏,以备不时之需。记得妈妈会做一种可口的酵母酱麻花馅饼,我很爱吃,常偷带进自己的房间,存在床底一个旧纸盒里,那盒子原本用来装爸爸的一副耳机。我着迷于这小小的储备,渐渐忘了初衷,结果把东西置放太久。有一天母亲手捧那个纸盒来教训我,她是在打扫房间时发现的,盒中已满是霉烂变质的面团。当天我始终沉浸在显而易见的忧伤与羞愧之中,此后不敢再犯浪费食物的罪孽。回首往事,她仍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才华横溢,心灵手巧,坚忍不拔,有她独特的铁石心肠。除了一台便宜的电烤箱之外,家中别无现代化设备,我们所有衣服都是她手洗晾干的,在21 世纪养尊处优的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她为节省开支奋斗不息,冬天就用热水瓶里多余的温水洗衣服。房子没有暖气,只有客厅里的一处狭窄壁炉和厨房的一只小煤油炉。一个个漆黑清晨寒气逼人,生火、顾火的仪式拥有宗教般的地位。母亲是大祭司,我们是她的辅祭,跑腿搬运引火柴和撕碎的旧报纸,预热烟道,把火拨旺。湿冷的下午,她会蹲在地板上对着闷燃的余烬吹气,双手染上柴火烟味,一道烦恼纹刻印在她的额头。

除了操持家务,她还缝制了我们的大部分衣服,在读书、画画、看火以外的时间里,她常常在深黄色地毯上跪坐,手握一把裁缝剪刀,弓身伏在一张缝纫纸样上,那是一种用轻薄画纸绘制的裁缝设计图,用以依样裁剪布料,再缝合各部分裁片,制成衣、裤、连衣裙。姐姐到了忸怩的青少年时期,便执意要求母亲在她一条灯芯绒裤子上缝一个假冒的“品牌”标签,好让她觉得自己与其他穿李维斯和李库珀的女孩并无太多不同。记忆中母亲唯一一次为我买衣服,是在我大约八岁那年,她勉为其难掏钱买下了一件崭新的冬大衣。我穿上这件新衣服去孩子们的聚会,办聚会的男孩家在乡间一个破陋的小农场。我和其他孩子一起滚进泥地打闹,回到家中浑身已覆满泥块和泥浆。母亲见状,爆发出我印象中前所未有的怒火,她暴跳如雷,令人畏惧,凶狠地动手打我赤裸的双腿。这种体罚她一般留着对付特别重大的过错,执行起来也通常会手下留情,但这一次她却像是气得丧失了理智。我想,要设法捂紧家里空瘪的钱袋子,这件苦差事不容出错,耗尽心血又吃力不讨好,已经令她濒临崩溃,当挫折感最终漫溢,她实在忍无可忍。

父亲的家庭最初来自肯蒂什镇,母亲则是萨塞克斯郡乡村出身。外祖母在我出生前因乳腺癌过世,外祖父搬家,再婚,对新的家庭忠贞不二,因此我和姐姐只见过他一面。那是一个如坐针毡的下午,我们在刘易斯的一间小屋里埋头喝茶,当年我大约八岁。妈妈常骑着一辆结实的蓝色三轮车在村子里转来转去,爸爸给她在车后安了一个大木箱。箱子不载杂物的时候,就装着她心爱的威尔士史宾格犬米斯蒂。妈妈费力地蹬着踏板,米斯蒂则懒洋洋地趴着喘气、流口水,旁人挑眉看着,只觉好笑。在较为轻松的时候,母亲温良而浪漫,她会一面坐着画画,一面用她那台塑料便携卡式录音座听着琼尼·米歇尔或“滚石”乐队。她仅有的一个嗜好,是在极其偶尔的情况下,允许自己奢侈地开上一罐三花牌炼乳。这一定是她艰苦朴素的童年时代难得的美味,因为唯有这样东西似乎总能使她恢复柔弱。当她坐在厨房餐桌边像个小女孩似的舀起一勺勺黏糊糊的白色炼乳送入口中,满足地微笑咕哝着,便褪去了平常执掌一切的冰冷长袍。她也有温暖、慈爱、和善的一面,我曾忧心忡忡地担心她有一天可能会死。她偶尔会戴假发,那顶假发平日套在梳妆台上一颗看起来很超现实的聚苯乙烯假人头上面。追随20 世纪60 年代遗风,她爱把头发倒梳再定型,拿发胶满头喷个遍。我深信吸入过多发胶会使她罹患癌症,和所有的儿子一样,我惧怕得不到她的温暖与关爱。

在那段日子里,如艾辛格和魔多(J.R.R. 托尔金小说《魔戒》第二部《双城奇谋》中的主要地名)一般耸立在我心灵大陆的双重恐惧,便是对发胶毒害的执念以及80 年代早期核攻击时刻存在的威胁,当时全世界仍充满疑惧,困在冷战的阴云之中,危险仿佛真的会发生,从来不负责任、一心只谋私利的大众媒体又不断地加剧、折腾这件忧心事。人们整天在忧郁地审视核爆影响范围图,或悲观地思索在那般骇人的情势下,死里逃生与瞬间蒸发何者更好。这类苦闷讨论蜿蜒来到我们的厨房餐桌,母亲会一脸严肃,大谈身穿熔化的尼龙衣服被活活烧死是何等痛苦,或者我们是否来得及救两只兔子。她读起书来如饥似渴,画画和缝纫之外,她也会坐在长沙发上,搁起穿着长袜的双腿,沉醉于小说中。而我紧挨着她,脑袋埋进她的肩窝,不时打岔烦恼,询问情节,还问她书中有没有图画可看。她对文学的热爱一定流进了我的血液,即使年轻时潜藏不露,如今我的读书欲望也近乎贪婪。

除了广受推崇的C.S. 刘易斯与托尔金的奇幻系列,在童年唯一真正潜入我脑中的严肃小说,是奥威尔的《一九八四》。这是一部我经常回顾的书,在不同人生阶段的重读过程饶有趣味,能一再提炼出略微有别于以往的意义,令我乐在其中。不消说,这部小说有理有据的先见之明很迷人,但在我读来,其真正本质是核心的爱情故事。打从相当年幼的时候,我便意识到,纵使不能一概而论,绝大多数艺术都在某种程度上关乎爱。多年后我将此投入自己的写作,始终在人性的、情感的语境中创作歌曲,让人与人之间的戏剧与摩擦成为媒介,揭示出更深更广的真实。后来任何人将我们的音乐诠释为“非政治”,总让我感觉流于表面。社会评论必定不止囿于党派政治的原色。

一颗细小的文学种子想必在当时植入我心,因为我从70 年代后期开始写日记。这些日记此前已湮没于记忆中,它们在一个纸盒里待了数十年,默默跟随着我从一座房子搬到另一座,安静地等待重见天日的那一刻。可惜这个时刻尚未到来,我最初写下它们,本希望能揭露往事,富于启发地记述早年生活,但它们未能做到这一点。很遗憾,它们只是枯燥冗长的天气报告、商店行程、乏味的学校课程表和考试成绩,不具任何形式的见解与描写,全无半点趣事。就算是如今想来还算震撼的事件,我那会儿似乎也轻巧地一笔带过,宁愿对晚餐菜色和球赛比分津津乐道。我一定是个“无聊至极的年轻人”了。或许莫里西终究是对的(作者布雷特·安德森在1993 年一次采访中称英国创作歌手、“史密斯”乐队(The Smiths)主唱莫里西(Morrissey)“有点像个无用的青少年”,莫里西在后来的采访中回击说,安德森像是“床上撒着蛋糕屑的无聊至极的年轻人”)。我想儿时的自己尚无情感深度可言,亦无任何洞察力。譬如父母婚姻的复杂局面这种主题,仅由一句奇怪的“爸妈大吵一架”表达,显示出我是个目光异常短浅又以自我为中心的孩子。我觉得,母亲又特别将我安稳地包裹在一条暖和舒适的幻想毛毯中,我们脆弱的世界建于断层线上,动荡不定,摇摇欲坠,而母亲从来不敢泄露她的担忧。记忆中一直到青春期,我才同她有一些严肃、坦诚的对话。她偏好通过聊书籍或电视节目来与我沟通,更常通过那些母子间常用的温柔而原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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