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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狗的阴暗面,我的狗狗黑尔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

人气:262 ℃/2024-05-31 10:15:39

我喜欢狗。

第一次养狗我还在读小学,住在厂区宿舍,我们把周边村子的人叫做“老乡”。一家相熟的老乡送给我一条毛茸茸软乎乎的小狗,那时没有什么土狗名犬之说,狗就是狗。

我欢天喜地养了没多久,狗就被爸妈送回老乡家了,说是厂区不准养狗。毕竟小孩心性,没多久也就不惦记了。谁知几个月后我爸又把狗接回来了。

已经是半大的狗子了,没有了小时候的软萌,可它竟然还记得我,只往我身上扑,那股亲热劲感染了我,我又喜欢它了。

谁知这次回来竟是它生命的终结。没过两天,我爸和几个同事把它牵出去吊在树上,又是木棒又是榔头地敲它,我和我妈隔着窗户捂着毛巾哭得一塌糊涂。

那晚,我爸和同事们围着一锅狗肉开怀,任凭他们怎么劝,我一口不吃。

一晃二十年。我家附近铁路派出所有一条京巴犬,每天满大街跑,大家都知道是所长家的狗,很讨人喜欢。

这条狗居然被所长爱人送给了我们,我和我妈马上给它洗澡,也没啥讲究,就用自己的洗发水和电吹风,这才知道,给一只长毛小狗洗澡还真累,半天都吹不干。

可惜这只狗狗圈不住,不但要满大街飞跑,不久后还跑回自己家去了。

儿子4、5岁的时候经过宠物市场,看见一条毛乎乎的小黑狗,儿子就吊在我身上不肯走,非要。

狗狗被儿子喜笑颜开抱回家,和他爸一起给它洗澡,抱在摩托车上兜风,取名叫“找找”。找找第二天就不对劲了,又拉又吐,我给它喂牛奶,窝里加毛巾,夜里起来看了好几次,天亮后它还是走了。

很多年后,儿子还记得他的“找找”。

因为“找找”,我妈从熟人家讨到一只“名犬”,我也从同事那抢了一只“花花”,我家一下就热闹非凡。

我有洁癖,“名犬”和“花花”好像是专门来作对的,我不准它们进卧室,可只要门一开,它们就立马进去拉屎撒尿,迅速得让我抓狂。

我妈只好买个笼子把两狗关在厕所,两狗长大些,我妈又把它们安顿去楼顶,然后,两狗不见了。

我既难过又自责,觉得自己没有好好待它们,嫌它们脏,嫌它们吵,所以它们走了。我和我妈到处寻找,听见狗叫就循声去看,好久,没有找到。

一晃又二十年。

儿子上大学去了,我退休了,我妈走了。老公说他妈一个人在乡下住着孤独,想给找个好狗,还得要我先养着,养好了再送回去。我说,狗过我手,不可能送走。

老人们喜欢给孩子起贱名,什么二狗子,狗蛋,狗剩,说是像狗狗一样的好养活,这真是误导。不好好学习还真养不好狗。

我和老公连狗狗满没满月都搞不清,抱回的小狗巴掌长。有了智能手机,知道要买狗粮,狗窝,狗厕所,要喝羊奶,要打疫苗,要用热水袋保暖。

狗狗是真亲人啊,才几天就会嗯嗯地回应我说的话,晚上会睡到我卧室外的拖鞋里,被毛黑油油的亮,胸前和四脚是白色的,老公查手机,说这叫“胸怀明月,四蹄踏雪”,我叫它“小黑黑”。

不到半个月。清明回乡,把小黑黑再三嘱托给我爸,一路上聊我的小黑黑,在监控里看我的小黑黑,小黑黑却没能等到我回家。

人生上半场,喧嚣中的失去还能找到填补,人生下半场,就是不断品尝失去的痛,一步步走向孤独。

我哭了一路,到家后继续哭,哭烦了命运之神,赶紧把黑尔送到我身边。

黑尔迅速治愈了我。它到处撒尿,咬坏了家里所有的拖鞋,咬破了新买的沙发,可是,有什么比一个温暖的生命更重要呢?

这个毛茸茸的温暖的肉球,它陪伴我,依赖我,它要吃,要出去遛弯,它会把爪子搭在我手上提要求,它会“嘤嘤”叫地跟我理论,它会在喂食的时候亲我好像说谢谢,它会在床边亲我好像说快起来。

我的生活变得充实,因为溜它,我从出门就打的变成一走几公里;因为溜它,我结识了好多新的朋友;为了养好它,我会学着做狗粮,为了养好它,我会想着办法让它玩开心。

熟悉我的朋友说想不到,一个有洁癖的人会养狗。其实,是养狗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真正的喜欢是付出,是退让,是责任,是让它保有它的喜好。

而以前的我说喜欢狗,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叶公好龙吧。

黑尔刚来的时候,2个月大。

现在的黑尔,2岁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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