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最严养犬规定,城区禁止遛狗3次不听劝告将捕杀
11月13日
昭通威信县发布
《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
规定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
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
各位市民:
为加强威信县城市规划区养犬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当前养犬现状及存在问题,特作如下通告:
一、市民必须对所养犬只实行栓养或圈养,养犬事宜不得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及干扰他人的日常生活,且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许可证;如不按要求进行栓养或圈养的,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二、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三、专门从事犬只经营和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四、威信县公安局、威信县农业农村局、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威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可以随时对城区野犬、狂犬、流浪犬等危险状态物以及犬只交易规范情况等开展联合执法,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
五、养犬人不服从纠正和处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有权了解对举报的查处结果。举报监督电话:110(威信县公安局)、0870-3190868(威信县农业农村局)、0870-6123204(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0-3095110(威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2020年11月20日前为宣传发动、自我整改阶段;2020年11月20日后开始集中整治,全面纠正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
八、未尽事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依法完善规范,本通告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威信县公安局
威信县农业农村局
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一旦发现
第一次给予警告
第二次
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次
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消息一出网友和市民
瞬间就不淡定了
有人觉得狗狗随地大小便
很影响环境卫生
支持城区禁止遛狗!
一些网友就发出了灵魂拷问
遛狗就等于不文明吗?
养狗为什么不能遛?
部分网友和市民觉得
这个政策有失偏颇
栓绳遛狗不应该在禁止范围
市民:“这肯定过了,大家兴趣爱好不同,养狗是个兴趣爱好,你不给人家遛狗,关在家里养也不行。你把它捕杀了,有点不近人情。”
市民:“稍微有点过了,你也要人性化,出来要拴着、出来带着纸,大便用的东西 你养个狗不可能把它关在家里,就是遛狗要拴着绳。”
反对的背后,也有不少市民对此新规表示支持。
有市民认为,近年来城市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患也随着增加。针对各地出现的恶犬伤人事件,犬吠扰民、狗狗随意大小便等问题,通过此做法也可以进一步规范管理。
市民:“那些遛狗的,到处都屎,尤其是那边,都不可以在那玩,太臭了 。 ”
市民:“我觉得挺好的,有些遛狗,尤其是大型的狗,小孩害怕,大狗伤到人,不好 尽量在小区,最起码不要影响到别人。 ”
暂且不论这规定到底合不合理
但从发布的初衷来看
至少是为了规范文明养犬
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本身是没有错的
在这里也呼吁大家
自觉做到文明养狗、遛狗拴绳
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
也别忘了维护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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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昆明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