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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中华鲟和人工中华鲟的区别 为了一条鱼上海立了一部法

人气:220 ℃/2024-07-05 03:55:21

长江口,海水与淡水的交汇处,因其营养盐和饵料丰富而成为历史上著名的“长江口渔场”,是渔人眼中的“黄金水域”,亦是中华鲟生命周期中的“待产房”与“幼儿园”。

与恐龙同时期生活的生物——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距今有1.4亿年。

就是为了这条“大鱼”,这个号称“水中大熊猫”的濒危物种,上海人大立了一部法。今天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

为一条鱼立一部法,这在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这是全国率先对长江流域特定物种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开创了国内特有物种立法的先河。

追溯这部法的缘起,颇多曲折。从最初的犹豫,几方博弈,到最终达成共识,付诸表决,中华鲟立法历时两年多。

“其中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眼看着这部条例要黄了,又被一次次救活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孙雷说。

这背后,是一段什么样的立法博弈与达成共识的故事?

上海是中华鲟的“待产房”和“幼儿园”

“凡是冠以‘中华二字,说明此鱼不同寻常,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物种之一。”孙雷说。当他还在市农业农村委任职时,这条特殊的鱼就已进入了他的视野。

中华鲟的确不同寻常,个体硕大,体长能达到4米,体重超过700公斤,平均寿命能达到40岁。常年在近海栖息生活,雄性8岁、雌性14岁性成熟后开始溯江而上,一直洄游到长江中上游的葛洲坝下产卵场进行繁殖。产卵后的亲鱼即顺流而下返回海里生活。孵出的幼鱼也要回归大海,他们洄游至长江口停留数月,逐渐适应海水,然后入海生活,直至性成熟后再进入长江进行繁殖。

“对于中华鲟亲鱼和幼鱼来说,上海的长江口水道是它们的必经洄游通道。”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刘健说,他从2003年就在长江口从事中华鲟保护工作,对中华鲟的生活习性熟稔在心。

长江口为何被称为中华鲟的“待产房”和“幼儿园”?

刘健解释说,长江口是成熟亲鱼由大海进入长江进行繁殖的唯一通道。每年7—8月,中华鲟亲鱼经长江口溯河而上,第二年10—11月产后的亲鱼又经长江口进入海洋。亲鱼产卵后就径直游到长江口摄食,相当于在长江口“坐月子“。亲鱼繁殖一次要上下两次通过长江口,在这里为逆流而上储备能量,并进行海淡水环境的适应调节,故长江口又被称为中华鲟的“待产房”。

长江中孵化的中华鲟幼鱼,经过1850km的顺流而下,于4—5月到达长江口。长江口是中华鲟幼鱼完成入海前生理准备的重要场所,幼鱼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河口生活来完成入海前的生理调节。当它们适应海水高渗透压环境后,才离开长江口进入海洋。

长江口同样也是幼鱼的索饵场。长江径流带来了丰富的营养物质,为幼鱼在河口快速生长提供了丰盛的饵料。所以,长江口又是中华鲟的“幼儿园”。

中华鲟的四重危机

2002年,“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设立。尽管设了保护区,中华鲟依然险境重重。

野生中华鲟通过人工繁育的亲生子——子一代中华鲟,据说,总量不足1000尾。目前,还没有性成熟的子二代。“所以不能说,中华鲟已成功经过人工干预繁衍下去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富荣说,因为生长周期长,一旦遭受破坏,要恢复起来非常难。所以,这个物种能否保存下来,就要看自然种群,自然种群如果保护不得力,中华鲟就有灭绝的危险。

这条鱼挺坚强,亦很脆弱,需要在安静的环境中生活,一旦周边环境遭到破坏,它会变得烦躁不堪。湖北荆州两项未经环评的政府工程,曾造成36尾中华鲟子一代的非正常死亡,就是教训。

“更糟糕的是,已经好几年没有发现自然产卵了。”刘健说,长江口可以监测幼鱼和幼苗,从2013到2019年,只有两年监测到自然产卵,“7年里5年空白,可见种群危机到什么地步了!“

在孙雷看来,中华鲟的自然繁衍情况很不乐观,主要原因是长江生态环境对这个物种影响太大了。

事实上,中华鲟面临四重危机。首先是涉水工程,造桥、修路等工程会影响中华鲟的生存环境。其次,长江的航运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中华鲟在游的时候,容易被大型船只的螺旋桨打死打伤。

第三,长江流域的水体影响,局部水域的恶化、水环境的污染都会影响中华鲟的生存。第四,渔业捕捞对中华鲟的伤害。渔民无序张网,很容易使中华鲟撞进网里。

2016年,孙雷到人大任职,依然没有停止对中华鲟的关注。他开始从立法角度来考虑能为这条鱼做些什么。

这条鱼背后亦有法律“保护伞”,但不够明确。早在2015年,农业农村部就印发了《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2015—2030年)》,制定了具体的保护行动措施;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层面也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及《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作为总则性的法律法规,但实施过程中,对“保护怎么样的”“怎样保护”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执行很困难。

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也有一部政府规章,即《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侧重于中华鲟栖息地的保护管理。 但从中华鲟等水生生物种群资源保护出发,保护区所保护的范围、功能和效果是远远不够的。

“保护区仅仅是中华鲟栖息的一个局部。只有行政手段,保护力度不够。我们想通过人大立法,加大对中华鲟的保护。”孙雷说。

不能让白暨豚的悲剧重演

2017年初,上海人大启动中华鲟立法调研。彼时,争议声不少,有必要为了这条鱼动用那么宝贵的立法资源吗?

“很多人甚至没有见过这条鱼,为了形成共识,市人大组织了一次实地调研。”孙雷说,

2017年3月29日和3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前往崇明调研,其中一站就是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

“领导看了以后,转过头来问我,这么大的鱼,就呆在这么小的地方?我说,您批评得对,不过,这个‘鱼缸’已经是国内最大的了。“孙雷回忆当初,保护区最初的规划面积要更大一点,因财政原因缩减了规模,即便如此,这已经是国内基础设施条件最佳的保护区之一。

这次调研,让人大工作者对这条鱼有了直观印象,对中华鲟的生存处境也多了分同情与理解。

2018年4月26日,*********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原来不赞成立法的人,开始重新看待这部条例。”在孙雷看来,总书记提出长江大保护,是基于环境恶化的现实提出来的,这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实现绿色发展,这是更加高的要求。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富荣具体负责这部法的协调工作。“保护长江究竟是保护什么?我的理解就是两个方面,一个是长江的水生态环境。一个就是长江生物的多样性,这些年来,长江里的生物越来越少,中华鲟的生存环境每况愈下,真到了‘下猛药保护的时候了。”

他提到了“白暨豚”,被称为“长江女神”的白暨豚形体漂亮、优雅,“我见过她的活体,憨态可掬,吻部特征明显”。但是自1990年最后一尾死亡后,“长江女神”再也没有被发现了,2007年宣布功能性灭绝。

“我们不希望中华鲟重演白暨豚的悲剧。”李富荣感叹。

机构改革,一条鱼两个部门管

好消息也在接踵传来。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2017年11月农业部公布了列入率先禁捕范围的332处水生生物保护区,从2018年1月1日起逐步施行全面禁捕,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名列其中。

渔船拆解、渔民上岸,“长江捕捞”在上海成为历史。“影响中华鲟生存的四大因素就少一个了。”孙雷说。

2018年,春节过后首个工作日,市委书记李强到崇明调研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展,来到了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基地。在那里,李强说道,“衡量生态环境好不好,就是要看鸟的翅膀往哪里飞、鱼的尾巴往哪儿游”。

中华鲟这条鱼的游向,关乎上海的生态环境,意味深长。

这一年,中华鲟保护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眼看就在突破之际,又碰到一桩事——机构改革。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相应地,上海在进行机构改革职能划分时也作了相应调整。2018年下半年,上海通过机构改革方案。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从市农业农村委划由市容绿化局管理,而保护区内的中华鲟保护职权仍在市农业农村委。

“鱼还是这条鱼,但对这条鱼的保护管理和执法变成了两个部门。”孙雷说。中华鲟游在长江干流时候,属农业部门管,因为它属于水生生物;而当它游到保护区时,就受绿化部门的管辖。

多了一个主管部门,立法意见又产生了碰撞,立法进程再次耽搁了下来。

“虽然是两个部门管,为什么我们不做一加一大于二的事情呢?”孙雷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认知问题。这条鱼究竟有什么生态价值,隔行如隔山。很多人连鱼还没见过,当然不清楚这条鱼对上海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2019年4月,市人大、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容绿化局共同组织了一次实地观摩,一起到长江口去看中华鲟。

看了以后,大家觉得,立法是必要的。这条地球上最古老的鱼,有其特殊而不可替代的保护价值。出台这样一个法规,就是最好地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

几次交流、磋商后,此前拟定的立法角度也作了适度调整,原来的保护局限在保护区,现在调整到整个长江流域。

中华鲟保护条例草案列为2019年本市正式立法项目后,市人大、市政府还建立了双组长制,立法正式进入快车道。

为一条鱼立法,值得

在立法过程中,始终有一个争议,即怎么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问题。

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提出了忧虑:上海正处于发展阶段,免不了上马一些建设项目,条款设置如果过严会不会带来影响;一旦立了法,紧箍咒套住了,手脚捆住了,会不会成了发展的障碍。

大家都支持立法,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究竟如何来取舍?

“立法过程中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保护是前提,但也要为发展留足空间。”李富荣说,待这个原则确定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的草案稿很快通过。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加速了这部法的进程,大家清醒认识到,人与动物应该和谐相处,立法保护中华鲟正当其时。

2020年3月,《上海市长江中华鲟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一审。

“此前经过了这么多的博弈、讨论,提交一审的这个稿子是比较成熟的,大家的审议意见趋于一致,没有颠覆性意见,立法进入到了相对顺畅的阶段。”李富荣说。

拿到一审稿时,刘健很兴奋,草案在涵盖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将中华鲟保护的范围扩展到整个上海市的水域和陆域,将中华鲟栖息地保护增加到栖息地、物种、禁食等全方位的保护。“这个全方位保护很给力!”

也有些小修改,法规一审稿的名称里叫“长江中华鲟”。有委员提出,中华鲟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长江(上海段)水域,而是全市行政区域,且物种学名是“中华鲟”,建议法规名称删去“长江”二字。

也有委员提出,上海只是中华鲟生存的一段流域,这部法只管上海一段,能管到别人那里去吗?

“最初立这个法时,已经考虑了这个问题。”李富荣说,法规就“区域协作”专辟一章。立法初期,上海就征求过长江沿线省市的建议。上海人大农业与农村委的同志专程到江苏、安徽、湖北等地征求建议。“兄弟省市都很支持,都期待有个领头人,上海如果能率先立法,将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全国人大也鼓励我们,上海若能带头做探索,将为下一步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5月13日,《上海市中华鲟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二审;一天之后,5月14日,《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全票通过。

会场中有委员这么感叹:“为了这条鱼而立一部法,值得!”

图源: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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