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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宠物店动物咬伤,女孩抱同学家哈士奇玩被咬伤被判有重大过失

人气:440 ℃/2023-10-17 05:48:29

文丨谈典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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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法律知识:什么情况下被狗咬伤,主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马上春节了,大家都要走亲访友,串串门。如果亲朋好友家养了狗,你可能免不了要逗逗,如果因此被咬伤,赔偿责任是不是都应该由狗主人承担呢?

这可不一定。

最近我们讲了很多狗咬伤人的案例,一般情况下,狗主人都要承担责任。但有一种情况,被狗咬伤后,伤者自己还得承担一定责任,从而减轻狗主人的赔偿责任。

图据网络,非本文事实

小红(化名)、小花(化名)和小丽(化名)在同一所高中的同一个班级上学。这天,三人相约在小丽家玩。小丽家养了一只哈士奇,蠢萌的样子让小红和小花都觉得很有趣。期间,小丽去卫生间,小红和小花坐在沙发上,这只哈士奇就趴在小红身边。小红很喜欢狗,就伸手去抱哈士奇的脖子,没想到哈士奇突然扑在了小红的脸上,把小红的脸咬伤。

事发后,小丽的妈妈及时带小红去医院治疗,先后5次接种狂犬疫苗,注射破伤风针,处理伤口。共花费1984.33元,均由小丽妈妈支付。由于小红受伤后面部******增生,眼角下拉,需要进一步整形治疗,但小丽妈妈认为小红伤势已好,无须进一步治疗,拒绝再承担任何费用。小红的父母只得自己垫付费用继续治疗,又花费治疗费21087.1元。后小红一纸诉状将小丽妈妈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费用21101.1元。

小红认为,小丽妈妈应当认识到哈士奇本身具有较强的攻击性,作为饲养人和管理人未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

但小丽妈妈却不同意,她认为,小红喜欢狗,主动抱着狗的脖子才被狗咬伤,事发后,他们带小红去医院打了针,支付医疗费1984.33元。小红在事发时已经15岁了,应当在与狗接触时保持安全距离,且小红妈妈也没有尽到应尽的教育义务,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小红的美容花费,不应当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小丽妈妈作为哈士奇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哈士奇咬伤小红,小丽妈妈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从整个案件的证据来看,小红在事发时已年满15周岁,其对搂抱狗可能出现的风险应有一定的预见性,在与狗接触过程中应当保持安全距离,故小红对其受伤的后果存在重大过失,应减轻狗主人小丽妈妈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小丽妈妈赔偿小红14175.47元。

狗咬了人,主人并不一定承担全责。虽然侵权责任法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伤害是无过错责任,但是满足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两个条件时,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否则,对狗主人也不公平。你想,我合法养的狗,也采取了一定的安全管理措施,你非要凑上去抱,那咬伤了也不能全赖我吧。

不过呢,【谈典看法】认为,虽然小红是主动去抱狗脖子被咬伤的,但是小丽及其家人应当注意,自家养的狗存在攻击性的风险,在客人到家里来时,应当对狗进行一定程度的束缚,以防伤到客人。小丽去厕所时,并没有把狗叫开,或者将其拴住,而是任其趴在小红身边,小红抱狗进而被咬伤,小丽方应当对此事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在判决中未对这一问题进行明确。

因此,小红虽然因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是承担比例应当再降低。

温馨提醒:不管是谁的狗,都不要随意去逗哦,否则你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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