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吃狗肉等于文明吗?反对吃狗肉等于文明吗
文/周郁琦( @巴别塔荔枝)
夏至狗、荔枝酒。夏至吃狗肉作为广西玉林地区的一个悠久传统,这几年却一直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连年遭到动保人士的抵制。本月十号广西玉林10名不明身份者强行救狗,与商户冲突。商户们出示了相关部门的检疫证件,这些人却仍想强行带走活狗,毁坏商户大门。玉林大部分的食狗餐馆迫于压力,已将带“狗”字的店名和菜单或掩盖或铲除。一些店家称,这是避免刺激前来抗议的爱狗人士。但有食客表示“我们又没违法,为什么要显得是偷偷摸摸吃狗肉?”6月18日上午,当地还发生了动物保护人士与狗肉贩对峙情况。玉林很多人现在都提前买狗肉,因为“怕狗肉节买不到肉了,就提前过节。”
吃狗肉是中华传统,自古有之。例如刘邦最为信任的将领樊哙就是狗屠户出身。然而这样一种文化传统能否得到现代社会的认同呢?狗肉节引起的冲突是不是文明与野蛮的对峙?大众对这一文化的观念畸变又说明了什么?
有趣的是,我们发现,对玉林狗肉节愤愤不平的,大多是城市居民。究其原因,现代社会以都市为主,家庭格局、社区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活圈子越来越窄,生活节奏高度机械化、刻板化,高楼大厦的空间封闭,使人更容易陷入原子化状态。孤独感应运而生,是依赖宠物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心理学上讲,养宠物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能够帮助缓解心理压力,排解压抑的情感。人和宠物之间确实有着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有别于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尽管有共同语言,但是人免不了表达自己的喜恶和观点。这非常容易引起人际关系中的冲突。而人与宠物之间,虽然没有共同语言作为沟通的工具。但是宠物好像善解人意,乖巧地聆听,从不提问和质疑。它们的缄默让人感受到友善,这就产生了类似心理治疗的效果。
有许多以宠物情缘为主题的电影,抒写人与灵魂伴侣的真挚情感。在真实的世界,亦有不少感人的故事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人对动物产生情感,爱它们,同情它们,是健全的人格表现。人对动物的情感也是一种内在需求。不过,如果这种情感承载过多的投射,则容易发生过度代偿。
在人与人的交往当中,一旦事态复杂,有的人选择逃避现实。关系的疏远,付出得不到回报等等,都会使人失落,失去信心。从而把人与人的关系转移到人与宠物中,把情感倾注于爱宠。不少人把宠物当做人来养,过分溺爱宠物,把宠物当做子女。这就是一种过度代偿,在心理上过度依赖宠物。
人与宠物的关系并非是平等的。主人与宠物的关系,是一种从属关系。主人对宠物,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人决定了宠物的命运。人可以把握、控制这段关系,从而带来安全感。
人也会对宠物进行愿望投射。希望自己的宠物乖巧听话,训练有素,还能善解人意。母亲在帮宝宝挑选食物和玩具时总是以自己的口味和趣味作为选择的原因。有些母亲在孩子长大后还将自己的情感、意志投射到孩子身上,强加于人。同样的,主人也是如此这般对待宠物。让宠物喜欢着主人的喜欢,嗜好着主人的嗜好,厌恶着主人的厌恶。主人们在选择什么口味的宠物食品时;在挑选宠物的生活用品时;是主人希望获得什么,想要得到什么,才为宠物选之。于是,他们将宠物也用这种拟人化的方式来看待,视为有人格的主体。
由此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宠物行业,从医疗到饮食、服装、spa、美容等,让宠物像人一样生活。这等奢靡的情感消费,让人不禁感叹,山区里吃不上饭的孩子还不如一条宠物生活得滋润。其实某些宠物拟人化的需求明显是属于人自身的审美需求和虚荣心理。人对宠物的宠溺也印证了我们心底的苍白和空虚。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宠物依赖症视为一种城市病。
过分代偿导致人格畸形发展,不能适应人际关系,在处理事务时多采取偏激的手段。某些擅于情感投射的爱狗人士以为自己的喜好也是别人的喜好,这就是一种更为泛化的心理投射了,于是他们决心对别人进行同化,认定全世界的人都和他们一样憎恶吃狗肉。这种自以为是,无疑是认知障碍,因为它以偏概全地理解世界。
一旦将猫狗拟人化,赋予其人格特性,就会推理出动物也有权利的谬见。试问动物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由动物保护主义者来代言吗?“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动物保护主义者难道就知道动物想要什么了?其实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主观意见去认知和体验世界。例如儿童也经常将动物人化。人们可以假借人的事务活动来描述一个相似性的非人事物。只要不混淆人与非人事物的本质区别,是无损于科学性的。将动物混同于人,用人类的心理特征去解释动物的行为;反之亦然,用动物的行为来解释人的本性,这在心理学历史上曾经被严厉地批判过。这一类思维方式尤其不适用于思考人类社会的道德话题。
沿着这一拟人化的动物权利学说,就会在权利问题上犯错,要求人狗同权。于是得出不能吃狗肉的结论。但奇怪的是,爱狗者们好像从来不关心一下猪、牛、鸡、鸭、鱼、兔等动物的“权利”。如此自相矛盾,这为什么?
从根本上来说,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所以“吃狗肉可耻”是站不住脚的。而这种观念心态正在近年来的舆情中得到助长。今天,一些极端暴戾的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个人的心理体验作为客观原则树立起来。一旦不能处理好个人偏好与公众领域的界限,就会有问题。这几年各地频频发生爱狗人士高速拦狗、砸店、砸养殖场等,甚至要求国家立法禁止吃狗肉。这些暴戾的做法已经不再是出于对动物保护的爱心,而是畸形人格发展的结果。
目前市场上的狗肉也有合法来源,养殖肉狗场很多,并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这样的肉狗和肉鸡、肉鸭无甚区别,怎么就吃不得?“吃狗肉是野蛮的”、“吃狗肉不文明”不是一条客观原则。尤其当我们知道欧洲人还吃马,澳洲人也吃袋鼠时,我不仅想问,究竟不吃什么才叫文明?
所谓文明无非是讲道理地共同生活。文明意味着对社会个体差异性的包容。迈克尔·沃尔泽认为宽容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和不同事物的包容态度。尤其是对他人自由选择的尊重和容忍。在玉林狗肉节这件事上,考验的正是我们对文明的真正理解。
ps 本文供稿给平媒,在最后终审关头,由于“不正确”,被撤下版面。笔者深表遗憾。希望理性的声音能够传达更多充满偏见的角落。